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万元) | 授信期限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4,000 | 1年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5,000 | 1年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 15,000 | 1年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5,000 | 1年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 | 10,000 | 1年 |
分行 |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6,000 | 1年 |
7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0,000 | 1年 |
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工业园支行 | 5,000 | 1年 |
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5,000 | 1年 |
合计 | 85,000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以上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