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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年审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预审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范围、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年审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发现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职能,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李青原 王 慧 Hui Deng(邓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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