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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图新科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8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六月

目录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

议案三: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13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如股东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发言。股东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大会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现场参会的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当以在所选项对应的栏中打“√”为准;未填(涉及股东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股东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代理人姓名,以便统计投票结果,请股东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8);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14点00分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A3栋

8层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程家明先生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

1.00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程家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陈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姚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黄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王清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崔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李云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程解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任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四、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股东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同意提名程家明先生、陈爱民先生、姚小华女士、黄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议案附件。请对以下四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01 关于选举程家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陈爱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姚小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黄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程家明先生个人简历:

程家明,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专业,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7年5月,就职于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1997年6月至1998年7月,就职于合肥中科大爱克科技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就职于武汉龙凌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04年5月,创办武汉兴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6月创办兴图新科有限,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兴图新科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程家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8,862,900股股份,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943,3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爱民先生个人简历:

陈爱民,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石油矿场机械专业,硕士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1996年9月就职于第三石油机械厂研究所;1996年10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江汉石油机械厂研究所;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就职于武汉兴图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任技术支持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兴图新科有限,历任公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

陈爱民先生与程家明先生系堂兄弟关系,其直接持有公司2,325,600股股份,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52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姚小华女士个人简历:

姚小华,女,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武汉国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行政主管;2008年6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兴图新科有限,任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1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14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副总经理。

姚小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8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加女士个人简历:

黄加,女,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硕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就职于欧洲战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1年10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行部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5月至今,就职于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就职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18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董事。

黄加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二: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云钢先生、崔华强先生、王清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中王清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议案附件。请对以下三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 关于选举王清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崔华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李云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云钢先生个人简历:

李云钢,男,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硕士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博士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博士学位。1997年7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国防科技大学,任教师;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湖南科瑞变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就职于湖南银河天涛科技有限公司,任首席专家,2019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李云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崔华强先生个人简历:

崔华强,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6年9月就职于天津商学院,任教师;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攻读博士;2009年7月至今就职于天津财经大学,任教师;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在北京秉道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6年10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中子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7年4月至今在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在西藏金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崔华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清刚先生个人简历:

王清刚,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硕士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1996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师;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厦门大学,从事工商管理领域博士后研究;2017年3月至今,在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今,在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王清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三: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股东代表监事,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股东提名程解珍、任青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请对以下两项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3.01关于选举程解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任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解珍女士个人简历:

程解珍,女,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电子出版与多媒体专业,本科学历。2001年11月至2002年11月,就职于金博士音像有限公司,任制作部组长;2002年12月至2004年3月,离职调整;2004年4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鹏达计算机开发系统有限公司,任测试组组长;2007年5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有限公司,任测试部副经理; 2011年1月至2015年8月在公司历任测试部副经理、测试部经理;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在公司任网络化视频指挥系统部第二负责人;2016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1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监事。

程解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6,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青女士个人简历:

任青,女,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12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测试工程师、质量部副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在公司任质量部副经理;2012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保密办主任。2018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监事。

任青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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