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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光华芯: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94.72万元,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509.92万元。

为更好的维护全部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 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3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4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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