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
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电信量子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集团”)发行24,112,311股股份。本次发行前,中电信量子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中电信量子集团持股比例为23.08%,并通过与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彭承志先生分别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的股份表决权比例为41.36%。本次发行完成后,中电信量子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中电信量子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中电信量子集团已承诺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中电信量子集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电信量子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