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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5月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

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

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4)。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2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5号泰豪科技园2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黄治家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标准的的议案》;及

10、《关于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和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议案一: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议案二:

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总结了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并撰写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已经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议案三: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议案四: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议案五:

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议案六:

关于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综合考虑2020年宏观经济的波动性,在总结2019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0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议案七: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0,361,916.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2,368,5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397,400.9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出具了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议案八: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管理制度》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就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出具了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标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

二、本议案适用日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独立董事的津贴

独立董事:何祚文先生、卢明先生、陈彬先生,2020年津贴标准为8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董事长:薪酬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为70-100万元(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董事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在公司关联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在所任职的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监事的薪酬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监事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在公司关联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监事,在所任职的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独立董事、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董事及监事的薪酬标准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出具了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议案十:

关于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和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市场价格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经与致同协商,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拟为70万元(含税),本公司为新上市公司,无可比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审计机构致同,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出具了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附件一: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是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以“用领先的光技术创造价值并服务人类”为使命,注重对客户的服务,同时继续对激光产品做专做深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公司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7,679,888.92元,同比减少14.80%;总资产达1,816,502,981.58元,同比增长118.29%;利润总额71,608,834.30元,同比减少

33.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650,514.65元,同比减少30.75%。

二、2019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以推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成立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共计9名,分别为张驰、赵崇光、CHENG XUEPING(成学平)、叶杨晶、卢明、陈彬、何祚文,较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人员构成未发生变化。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工作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确认前次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19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并签署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的议案》、《关于聘请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项目联席主承销商并签署承销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签署<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及依法回购股份的承诺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及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2018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调减公司整体变更时净资产数额的议案》、《关于同意提前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本次股东大会豁免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规定的议案》。

4、2019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提请董事会续聘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请董事会续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请董事会续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关于对韩国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5、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6、2019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调整事项的议案》、《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2019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2019年6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1月-6月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同意提前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本次股东大会豁免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规定的议案》。

9、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0、2019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关于开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与联席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协议的议案》。

11、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12、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5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权利,规范运行,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2019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均给予高度重视。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四、2020年工作计划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努力,勤勉尽责,坚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包括:

1、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2、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健全公司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优化提升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二: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19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019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3、2019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2018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调减公司整体变更时净资产数额的议案》。

4、2019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19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调整事项的议案》。

6、2019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2019年6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1月-6月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19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2019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 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情况发生。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管人员都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尽责,以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精细化管理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更趋优化,管理更加规范。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仍将忠实勤勉、严谨公正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

进一步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附件三: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19年度公司报务报表审计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的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致同审字【2020】第14-00046号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2019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长率(%)
营业收入56,767.9966,625.42-14.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65.059,336.10-3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34.998,265.03-42.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2.496,045.80-69.69
2019年末2018年末增长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7,004.2459,086.25165.72
资产总额181,650.3083,213.26118.29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长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81.41-37.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81.41-37.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1.25-48.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324.3减少15.9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1021.51减少15.4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748.01增加3.73个百分点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状况

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816,502,981.58元,较年初增长118.29%。其中流动资产为1,662,800,923.30元,较年初增长126.70%;非流动资产为153,702,058.28元,较年初增长55.80%。流动资产增长原因为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科创板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净额9.15亿元。非流动资产增长原因为惠州杰普特激光产业园建设。总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91.54%,货币性资产占比49.14%,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占比13.66%,存货占比13.75%,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比12.95%,整体资产结构健康。

2、负债状况

2019年末,公司总负债为246,460,544.05元,较年初增长2.15%。其中:流动负债为230,075,701.08元,较年初增长0.16%,无显著变动,属于正常范围内;非流动负债为16,384,842.96元,较年初增长41.85%,主要为12月23日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装备处2019年第二批技术攻关重点项目深科技创新2019348号资助资金400万,该资金用于重2019N031千瓦级超高功率脉冲光纤激光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尚未启动。资产负债率13.57%,属于正常范围内。

3、所有者权益

2019年末,股东权益为1,570,042,437.54元,较年初增加165.72%。其中:股本92,386,576.00元,较年初增长33.33%;资本公积1,256,079,844.78元,较年初增长244.95%;盈余公积19,484,657.33万元,较年初增长33.92%;未分配利润203,540,253.79元,较年初增长41.52%。主要原因为公司2019年10月31日登陆科创板,增发股票导致。

4、运营效率

2019年度,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为122.25天(2018年度为60天),主要原因为公司对有良好交易记录的客户增加了信用额度并增加了信用账期。存货平均周转天数为257.75天(2018年度为217天),主要原因为降低采购成本采取大额批量采购导致。

5、经营成果状况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7,679,888.92元,同比减少14.8%,营业利润71,984,904.65元,同比减少31.16%,利润总额71,608,834.30元,同比减少

33.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650,514.65元,同比减少30.75%。主要原因为光学智能装备销售额下降,人工成本高导致。

6、现金流量状况

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24,911.42元,较上年减少69.69%,主要系本期销售减少导致收款;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1,263,343.08元,较上年减少1078.75%,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金额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2,014,409.94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2019年度,净利润现金比率为0.28,主要系由于公司放松信用政策,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相比于期初大幅增长所致。

附件四: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19年实际经营情况及2020年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业务发展计划,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本着“稳健、谨慎”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范围包括母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一、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经营所在地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3、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无重大改变;

4、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无重大改变;

5、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6、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预算编制依据

1、营业收入根据公司2019年业务完成情况,结合2020年度公司战略布局、市场开拓计划、目标客户及业务规划等进行测算;

2、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根据公司2019年实际发生并结合2020年新增业务量,主要依据各产品的不同毛利率、资金使用计划及银行贷款利率、在充分考虑市场价格、人工薪酬、资金投入等因素变化的情况下进行综合测算或预算;

3、所得税按合并范围内各预算单位2020年预测的利润总额及适用的所得税率进行测算。

三、2020年主要预算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2019年实际2020年预算增减额增减率%

财务预算基于如下预期:

营业收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其向全球扩散的趋势,预计全球经济会受到影响,因此对2020年度的收入增长速度保持谨慎判断。

营业成本:经济环境的不景气会导致竞争的加剧,为应对更具挑战性的竞争环境,公司将综合毛利率目标设定为37.84%。

销售费用: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市场营销,选择有针对性的市场推广策略。

管理费用:公司将进一步推进体系内精细化管理,控制管理费用支出,其中包括1,639.59万元股份支付。

研发费用:公司会继续加大对研发的投资,随着公司全球研发战略的继续推进,研发费用会继续大幅增长。

所得税费用:公司可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从“免税期”进入了“减半期”,因此可享受的所得税优惠减少,所得税费用上升。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预算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是否发生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预算的编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一、营业收入56,767.9970,207.9613,439.9723.68%
减:营业成本36,187.7243,639.167451.4420.59%
销售费用4,746.145,695.37949.2320.00%
管理费用3,428.945,411.831,982.8957.83%
研发费用6,663.038,495.641,832.6127.50%
财务费用-579.82-500.00136.19-21.41%
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74.69-1,000.0018.32-1.80%
其他净开支37.610.00-37.61-100.00%
所得税费用695.83833.13137.319.73%
净利润6,465.057,387.73922.6814.2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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