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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4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盼庞博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惠州杰普特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建立了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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