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联合保荐机构”)与华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菁证券”或“联合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心脉医疗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21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965.89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7月18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心脉医疗与联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心脉医疗及其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 |
1 |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 | 15,128.45 | 15,128.45 |
2 |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 | 35,497.87 | 35,497.87 |
3 |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4,483.59 | 4,483.59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65,109.91 | 65,109.91 |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和华菁证券认为:心脉医疗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联合保荐机构对心脉医疗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蒋 杰 贺南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职权 方 科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