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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脉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0年3月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曲列锋、独立董事刘宝林、吴海兵3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吴海兵担任。上述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共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1/2,符合上海证股权交易所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内部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先后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预算及决算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三年期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重大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1)监督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进行2019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定期召开会议确认审计工作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在年度会计师完成年度审计报告后,召开了会议,就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统一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述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全体成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较好的推动过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2020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忠于职守、勤勉尽职,不断强化与公司审计机构和管理层的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及专业职能,为公司内外部的各项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及相关事项的规范运作提供专业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吴海兵、曲列锋、刘宝林

2020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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