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499 公司简称:东鹏饮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詹宏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3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
备查文件目录 | 二、载有董事长、财务总监、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 |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鹏饮料、公司 | 指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 | 指 | 东鹏饮料及其子公司 |
鲲鹏投资 | 指 | 烟台市鲲鹏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市鲲鹏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东鹏饮料的股东 |
君正投资 | 指 | 天津君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东鹏饮料的股东 |
东鹏远道 | 指 | 烟台市东鹏远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市东鹏远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东鹏饮料的股东 |
东鹏致远 | 指 | 烟台市东鹏致远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市东鹏致远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东鹏饮料的股东 |
东鹏致诚 | 指 | 烟台市东鹏致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市东鹏致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东鹏饮料的股东 |
增鹏、增城基地 | 指 | 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徽鹏、安徽基地 | 指 | 安徽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莞鹏、东莞基地 | 指 | 广东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华鹏、华南基地 | 指 | 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桂鹏、南宁基地 | 指 | 南宁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庆鹏、重庆基地 | 指 | 重庆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湘鹏、长沙基地 | 指 | 长沙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浙鹏、衢州基地 | 指 | 浙江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汕鹏、汕尾基地 | 指 | 汕尾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海鹏、海丰基地 | 指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丰云莲天然水厂,系东鹏饮料分支机构 |
光明基地 | 指 | 深圳市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鹏智瑞、鹏讯云商 | 指 | 深圳鹏智瑞数字营销有限公司(原深圳市鹏讯云商科技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东鹏捷迅 | 指 | 深圳市东鹏捷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上海营销 | 指 | 东鹏饮料市场营销(上海)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通泰丰源 | 指 | 通泰丰源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深圳营销 | 指 | 东鹏饮料市场营销(深圳)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汕尾营销 | 指 | 东鹏饮料市场营销(汕尾)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韶关营销 | 指 | 东鹏饮料营销(广东)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香港东鹏 | 指 | 東鵬飲料(香港)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子公司 |
越南东鹏 | 指 | 东鹏饮料(越南)有限公司,系东鹏饮料二级子公司 |
东鹏基金会 | 指 | 深圳市东鹏饮料公益基金会 |
广东区域 | 指 | 包含广东省、海南省的销售及经销商管理 |
全国区域 | 指 | 除广东省、海南省之外的销售及经销商管理 |
公司直营 | 指 | 全国直营重点客户、电商渠道及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的销售及经销商管理 |
尼尔森IQ | 指 | 尼尔森IQ是全球领先的消费者洞察和数据分析公司之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鹏饮料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Eastroc Beverage(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Eastroc Beverag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林木勤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丽华 | 王皓星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142号明亮科技园88号3栋1-3楼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142号明亮科技园88号3栋1-3楼 |
电话 | 0755-26980181 | 0755-26980181 |
传真 | 0755-26980181 | 0755-26980181 |
电子信箱 | boardoffice@szeastroc.com | boardoffice@szeastroc.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142号众冠红花岭工业西区3栋1楼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142号明亮科技园88号3栋1-3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7 |
公司网址 | https://www.szeastroc.com/ |
电子信箱 | boardoffice@szeastroc.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鹏饮料 | 605499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460,184,928.90 | 4,291,273,997.06 | 27.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08,120,249.12 | 754,629,776.92 | 46.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90,461,386.74 | 714,651,540.44 | 38.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7,953,090.44 | 713,155,874.81 | 82.0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434,670,624.28 | 5,064,291,010.96 | 7.31 |
总资产 | 13,518,304,940.68 | 11,869,648,285.86 | 13.8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7702 | 1.8865 | 46.8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7702 | 1.8865 | 46.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4761 | 1.7866 | 38.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09 | 17.49 | 增加2.6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96 | 16.56 | 增加1.4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77,472.05 | 不适用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334,648.11 | 不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2,176,102.40 | 不适用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2,980,099.35 | 不适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69,056.14 | 不适用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623,571.57 | 不适用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17,658,862.38 | 不适用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饮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东鹏特饮、东鹏大咖、东鹏补水啦、包装饮用水等,其中东鹏特饮是公司的核心产品。根据尼尔森IQ的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中国能量饮料市场销售额同比增长2.44%;即饮咖啡市场销售额同比增长12.35%;运动饮料市场销售额同比增长29.89%。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已建立一套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实现了优质稳定的生产物料供给。在考虑产品品类及安全库存等综合因素后,编制采购预算,跟进预算执行,根据月度及周生产计划落实物料采购明细。同时,针对部分重要原材料,公司会基于市场调研情况进行策略性备货,以应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业绩目标、销售计划、实际销售情况及产能情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在年度生产计划框架下,综合考虑销售需求、库存情况、综合促销推广活动、销售区域的分布情况、物流运输情况,统筹资源完成生产计划。在实际周生产计划执行过程中,通过1+1周生产计划滚动排产及时调整生产进度,既确保供货的及时性又减少公司库存,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以经销模式为主,同时与直营、线上等多种销售模式相结合,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销售体系。
经销模式:公司因地制宜,对经销网络的管理主要采取公司精耕和大流通两种运营模式。在核心市场,主要采取公司精耕的运营模式,通过配备经验丰富的销售业务人员与经销商、邮差/批发商及终端门店共同进行市场和消费者的维护及开发,提升产品铺市率,加强产品陈列辨识度和精准度,提高品牌影响力,以此增强公司渠道渗透能力及对销售网络的控制力,实现与终端消费者的近距离接触和及时反应;在部分区域主要采取大流通运营模式,公司与具备较强自有销售团队及销售渠道的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经销商自身的服务能力及市场资源,由经销商主要负责在指定区域市场进行公司产品经销及渠道的维护与执行工作;
直营模式:公司直接与零售企业合作,由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零售企业,然后通过零售企业的各终端门店将产品转售给消费者的销售方式;
线上模式:公司与主要的电商平台合作,运营品牌旗舰店并向终端客户销售产品,在传统的领先电商平台(如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和有赞)均有旗舰店,并且在抖音、快手和小红书
等社交电商平台上销售产品。此外,随着宅经济、社区团购、到家业务等近场新零售渠道兴起,为顺应消费习惯变化趋势,公司与多多买菜、美团优选两大新零售平台合作。
(三)行业发展及未来趋势
有多种因素驱动功能饮料行业发展:①相较其他发达国家,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与人均功能饮料支出仍处于发展阶段,随着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水平的提升,未来功能饮料市场将会释放庞大的市场潜力;②随着国内生活节奏加快,劳累、困乏的生活状态愈发普遍,为国内功能饮料消费群体提供了庞大且稳定的用户基础;③多项行业相关政策的颁布也规范了行业标准、塑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功能饮料行业良性增长。随着消费者对功能饮料的认知和接受度的提高,未来中国功能饮料行业将具备更多的可能性:
国内消费者更加青睐本土品牌,消费者对身体健康的关注也将推动功能饮料产品研发向精细化、多元化发展;数字化运营的应用与企业全球化市场布局的倾向也在影响着中国功能饮料行业的发展趋向;随着消费场景与产品功能的不断丰富,中国功能饮料市场的增长潜力将进一步得到释放。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市场份额稳步提升,处在行业领先地位
在市场方面,根据尼尔森IQ的报告显示,东鹏特饮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在中国能量饮料中销售量排名第一,销售额排名位于第二,成为全球范围内收入增速最快的功能饮料企业,2023年上半年,东鹏特饮在中国能量饮料市场中销售量占比由2022年末的36.70%提升至40.86%,排名保持第一;销售额占比由2022年末的26.62%提升至29.06%,排名维持第二。
中国功能饮料的消费场景不断拓展,消费需求不断增长,产品竞争也由同质化逐渐转向差异化发展,产品品类不断丰富,优秀品牌不断迭代,形成了较为稳定、健康的行业竞争格局。公司制定了2023-2025年总发展目标,制定了以产品战略、客户战略、品牌战略、营销数字化战略为主的四大营销战略和六大职能战略,形成系统性统一推进的战略组合,启动了“全国全面发展,培育第二曲线”的发展计划,朝着成为中国能量饮料第一品牌的目标坚定迈进。
(二)持续推进渠道建设,助力第二增长曲线
在渠道方面,公司深耕饮料行业多年,建立起了一张线上线下结合,全方位、立体式的销售渠道覆盖网络,产品遍布全国各地的传统城乡便利店、连锁超市、零售店、加油站、自动贩卖机、网吧、交通服务处、娱乐场所等。
公司持续推进全国化发展战略,加强渠道体系的建设,差异化地开展消费者活动,强化产品在终端的陈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有2,796家经销商,实现地级市100%覆盖,销售终端网点数量由2022年6月30日的250万家增长至330万家,增长比例达32%。随着公司渠道覆盖面及
品牌影响力的提升,公司推出的新品可触达更多消费者,从而增加单点产出,也为公司现有渠道带来新的增长空间。公司在持续深耕传统的线下渠道之外,还积极发力线上营销渠道,积极探索直播带货等营销新模式,深化电商渠道运营管理能力,不断满足新技术、新背景时代下不断变革的消费习惯及消费趋势,持续与目标消费者沟通互动。
(三)持续深化品牌资产,品牌价值深入人心
在品牌方面,公司持续宣传“累了困了喝东鹏特饮”的品牌符号,持续巩固“累困”时刻的第一联想品牌,通过产品、平面、TVC等多维度沉淀品牌资产,加大“东鹏大咖”、“东鹏补水啦”等第二曲线产品的品牌宣传,通过分众和新潮梯媒投放、入驻核心地铁包站,联手王者荣耀顶级职业联赛等多种媒介及渠道持续为品牌发声。
公司持续围绕“8群20类”重点人群的客户战略,结合各类工具平台如高德、滴滴、货拉拉、满帮等对功能饮料重度消费者进行深入的场景化沟通,积极拥抱小红书、知乎、抖音等社交平台进行产品种草;围绕重点人群展开各类推广专案,深入互动沟通,通过线上宣传、线下推广,从而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打造多元化产品矩阵,构建全面发展曲线
在产品方面,公司依托完善的销售体系和高水平的研发能力,积极布局成长空间巨大的饮料品类,不断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构建全面发展曲线。公司制定了以能量饮料为第一发展曲线,以咖啡饮料、电解质饮料为第二发展曲线,以茶饮料、常温油柑汁等产品为战术和孵化产品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打造以“能量+”为主的多元化产品矩阵,逐渐从单一品类向多品类综合饮料集团发展。
公司将积极布局咖啡饮料、电解质饮料、无糖茶饮料等领域,从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包装创新等多维度不断提升产品品质,持续对已上市产品迭代升级,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功效饮品。
(五)夯实基础研究,搭建研发平台
在研发方面,公司注重研发人员的综合培养,力在建设一支专业扎实、创新力强、团结高效的人才队伍。集聚高校和行业的专家资源及平台,提升研发人员的专业水平,积淀研发经验。
公司从科研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维度提升科技软实力。子公司增鹏充分发挥作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广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广东省“功能饮料与地方特色饮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优势,与华南农业大学、南昌大学、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等行业优秀的科研院所合作,搭建校企合作科研平台,开展涵盖原料特性分析、原料深加工工艺开发、产品功能评价等多方面的基础研究,积极开拓原料类别,探索新型评价方法,为产品研发提供科学依据。
公司积极参与行业中标准法规的完善更新,报告期内,新增参与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2项、行业法规1项以及团体标准3项。截至目前累计参与制修订推荐性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2项,团体标准13项,其中已发布7项。
(六)推进数智化建设,助力销售达成目标
在信息化方面,公司持续将领先的信息技术融入业务实践中,以数智化赋能整个价值链上的每个环节,构建了贯穿全业务流程的数字化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公司在产品生产、市场营销和渠道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以“一物一码”为技术载体,搭建了生产批次码、瓶盖内码、瓶盖外码、纸箱内码、纸箱外码“五码关联”的二维码体系,实现商品流转全过程中对每一件产品的精确追踪,积累了丰富的数据。通过追踪产品从生产、入库、仓储、发货、运输到销售终端的流转信息,能够有效掌握产品的动销情况,使复杂的商品流通系统透明化,解决消费品营销过程中的诸多痛点。
公司聚焦货控、费控、行控、数控为核心进行数字化布局,挖掘数据价值,赋能业务,逐步实现营销数字化战略目标。加速数字化到数智化的升级改造,形成从供应端到消费端的全链路在线化、透明化的数字化运营平台,赋能企业乃至行业的变革和发展。
(七)前瞻布局产能,巩固行业地位
在产能方面,公司已建成投产增城基地、华南基地、东莞基地、安徽基地、南宁基地、重庆基地、海丰基地共七大生产基地,伴随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为了保障市场产品供应,公司前瞻布局了坐落在浙江衢州的浙江基地及湖南长沙的长沙基地。其中,浙江基地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投入生产,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公司不断改进提升生产工艺,积极创新,以销定产,优化配置,进一步扩大规模优势和精益生产的优势,以消化成本上涨的压力;公司坚定推进科技创新及数字化赋能,在产供销协同、管理提效等多方面实现优化升级。
(八)奋力拼搏,绝不躺平的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坚持“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功效饮品,为员工搭建事业平台,为股东创造合理回报”的企业使命,主张廉洁的企业文化,打造廉洁自律的氛围,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奋力拼搏,为每一个员工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
“简单、诚信、协作、拼搏”是公司所有员工沉淀数十年来形成的共同价值观,拼搏奋斗的精神是融入东鹏饮料员工骨子里的信念,追求增长是企业发展的目标,公司将在持续创业的路上继续拼搏。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随着人员流动的活跃、消费场景复苏,也给公司经营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土壤。但由于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白砂糖的价格持续上涨,给成本带来一定的压力。但公司始终坚定发展信念,坚信没有任何理由不增长,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应对困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推动公司业务稳步向前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全国化发展战略,积极培育第二增长曲线产品,构建品牌资产,优化内部管理,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稳定增长。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60亿元,同比增加27.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8亿元,同比增长46.84%;公司的销售规模和效益保持稳定增长。
(一)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完善销售网络建设,丰富产品品类,积极拓展销售网点,提升销售的精细化管理能力,提高单点产出,逐步实现全国全面发展。2023年1-6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4.55亿元,同比增长27.3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报告期及上年同期的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区域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广东区域 | 187,933.70 | 34.45% | 164,787.96 | 38.46% |
全国区域 | 299,170.36 | 54.84% | 221,834.23 | 51.78% |
直营本部 | 58,393.27 | 10.71% | 41,803.97 | 9.76% |
合计 | 545,497.33 | 100.00% | 428,426.16 | 100.00% |
注释1:广东区域包括广东省(除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之外)、海南省;注释2:全国区域包含除广东区域、直营本部之外的销售区域;注释3:直营本部包括线上销售、全国直营客户、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
报告期内,全国区域市场仍保持高速增长的趋势,其中:西南区域实现销售收入5.25亿元,同比增长59.71%;华北(含北方大区)区域实现销售收入4.96亿元,同比增长67.91%,增速远高于全国区域平均增长速度,具体细分区域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区域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同比增长幅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广东区域 | 187,933.70 | 34.45% | 164,787.96 | 38.46% | 14.05% |
华东区域 | 75,407.18 | 13.82% | 56,471.53 | 13.18% | 33.53% |
华中区域 | 70,383.52 | 12.90% | 54,997.18 | 12.84% | 27.98% |
广西区域 | 51,331.46 | 9.41% | 47,984.52 | 11.20% | 6.98% |
西南区域 | 52,490.99 | 9.62% | 32,866.27 | 7.67% | 59.71% |
华北区域(含北方大区) | 49,557.21 | 9.09% | 29,514.73 | 6.89% | 67.91% |
线上 | 9,598.17 | 1.76% | 7,147.72 | 1.67% | 34.28% |
区域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同比增长幅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营 | 48,795.10 | 8.95% | 34,656.25 | 8.09% | 40.80% |
合计 | 545,497.33 | 100.00% | 428,426.16 | 100.00% | 27.33% |
注释1:直营包括全国直营客户及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
(2)公司报告期及上年同期的销量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产品 | 2023年上半年 | 2022年上半年 | ||
销量 | 占比 | 销量 | 占比 | |
东鹏特饮 | 1,207,043.79 | 87.45% | 940,383.38 | 91.51% |
其他饮料 | 173,157.90 | 12.55% | 87,269.74 | 8.49% |
总计 | 1,380,201.69 | 100.00% | 1,027,653.12 | 100.00% |
报告期内,东鹏特饮销量同比增长28.36%,占比由91.51%下降至87.45%;其他饮料销量同比增长98.42%,占比由8.49%提升至12.55%。
(3)公司报告期及上年同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产品 | 2023年上半年 | 2022年上半年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东鹏特饮 | 513,498.85 | 94.13% | 411,833.35 | 96.13% |
其他饮料 | 31,998.48 | 5.87% | 16,592.81 | 3.87% |
总计 | 545,497.33 | 100.00% | 428,426.16 | 100.00% |
报告期内,东鹏特饮作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销售收入为51.35亿元,同比增长24.69%,销售收入占比由96.13%下降至94.13%。其他饮料收入3.20亿元,同比增长92.85%,销售收入占比由3.87%提升5.87%。
2023年上半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稳定增长。下半年公司将持续完善产品生产和销售网络的全国布局,加强渠道下沉,提高单点产出,持续提升公司能量饮料市场份额,并积极研发、储备其他健康功效饮品,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460,184,928.90 | 4,291,273,997.06 | 27.24 |
营业成本 | 3,106,610,837.20 | 2,459,742,307.00 | 26.30 |
销售费用 | 863,234,764.95 | 702,698,184.98 | 22.85 |
管理费用 | 163,734,054.69 | 130,880,732.17 | 25.10 |
财务费用 | -5,293,075.84 | 20,767,388.03 | -125.49 |
研发费用 | 25,433,219.11 | 20,476,132.01 | 24.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7,953,090.44 | 713,155,874.81 | 82.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3,841,640.81 | -1,487,614,940.89 | -57.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11,902.22 | 866,553,194.30 | -99.2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完善销售网络建设,丰富产品品类,积极拓展销售网点,提升销售的精细化管理能力,提高单点产出,逐步实现全国全面发展,2023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55亿元,同比增长27.33%,主要增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广东区域继续实行渠道精耕策略,不断进行渠道下沉,提高单点产出,实现销售收入18.79亿元,同比增长14.05%,收入占比下降4.01%;②全国营销本部持续完善、搭建经销商、批发商、邮差的销售体系,将开拓终端网点作为考核指标,以“冰冻化是最好的陈列”的思路,持续加强终端形象打造,提高单点产出,实现销售收入29.92亿元,同比增长34.86%,收入占比上升3.07%;③全国直营本部,实现销售收入5.84亿元,同比增长39.68%,收入占比上升0.95%。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6.30%,与收入同步增长;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42.68%上升至本期的43.10%,主要是因为虽然本期白砂糖采购价较去年同期增长,但由于聚酯切片等其他原材料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较多,使得整体毛利率上升。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2.85%,主要原因是:①公司为推进全国化战略实施,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销售人员增加;②公司本期增加冰柜投入以及渠道推广和消费者活动力度。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5.1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管理人员增加,同时会议费、差旅费及信息服务费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125.49%,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4.21%,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加大研发力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12.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85亿元,涨幅为82.00%,主要是因为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54亿元,降幅为57.39%,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回投资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8.60亿元,降幅为99.28%,主要是因为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271,752,304.95 | 24.20 | 2,157,560,463.61 | 18.18 | 51.64 | 说明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93,771,019.81 | 17.71 | 2,037,155,429.38 | 17.16 | 17.51 | 说明2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22,140,255.71 | 8.30 | 1,655,093,622.60 | 13.94 | -32.20 | 说明3 |
债权投资 | 1,301,282,756.78 | 9.63 | 382,978,835.61 | 3.23 | 239.78 | 说明4 |
在建工程 | 826,148,419.98 | 6.11 | 529,413,390.78 | 4.46 | 56.05 | 说明5 |
短期借款 | 3,912,958,694.85 | 28.95 | 3,181,599,633.03 | 26.80 | 22.99 | 说明6 |
应付账款 | 716,393,646.58 | 5.30 | 626,195,751.81 | 5.28 | 14.40 | 说明7 |
合同负债 | 1,851,430,581.81 | 13.70 | 1,627,167,583.75 | 13.71 | 13.78 | 说明8 |
其他应付款 | 861,101,977.83 | 6.37 | 656,181,548.34 | 5.53 | 31.23 | 说明9 |
其他说明说明1: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年末增加51.64%,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说明2: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上年年末增加17.51%,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购入期限小于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说明3: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上年年末减少32.20%,主要是因为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说明4:报告期末,公司债权投资较上年年末增加239.78%,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购入期限大于一年的银行大额存单所致;
说明5: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上年年末增加2.97亿元,增幅56.05%,主要是因为本期衢州基地在建工程新增投入1.87亿元以及长沙基地建设工程新增投入0.92亿元;
说明6: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22.99%,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期增加信用借款、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据贴现借款所致;
说明7: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年末增加14.40%,主要是因为随着本期业务量扩大,采购量也随之增大,导致期末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说明8: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较上年年末增加13.78%,主要原因是随着收入持续增加,公司计提的应付销售折扣返利随之增加;
说明9: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31.23%,主要是因为随着收入持续增加,计提的应付销售折扣和返利随之增加,同时,本期期末公司应付工程款和应付广告费余额也有所上升。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079,241,855.35(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98%。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目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9,196,299.19 | 保证金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 | 本报告期投入 | 累计投入 |
衢州基地建造工程 | 62,507.19 | 18,672.08 | 45,991.91 |
长沙基地建设工程 | 60,000.00 | 9,152.29 | 27,712.24 |
公司总部大楼建设工程 | 20,640.36 | 1,615.55 | 5,097.01 |
增城基地产能提升工程 | 14,394.68 | 2,096.39 | 8,281.61 |
华南基地成品仓工程 | 5,581.39 | 1,637.17 | 5,455.72 |
华南基地建设工程 | 92,941.91 | 1,148.11 | 78,222.73 |
重庆基地建设工程 | 51,132.34 | 1,892.20 | 42,906.87 |
海丰基地产能提升工程 | 3,285.00 | 2,211.50 | 2,331.32 |
合计 | 310,482.87 | 38,425.29 | 215,999.41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 | 203,715.54 | 1,960.48 | 404,725.99 | 382,065.81 | 0.16 | 228,336.3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 249.41 | 10,787.40 | 3.93 | 11,040.74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 | 160,508.45 | 1,182.51 | 111,555.94 | 46,220.49 | 96,355.5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 | 25,346.07 | 874.42 | 20,000.00 | -46,220.4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私募股权基金 | 36,324.31 | 2,959.35 | 39,283.66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衍生金融资产——商品期权 | 5.62 | 770.04 | 499.98 | 275.68 | ||||
合计 | 425,894.37 | 7,231.79 | 436,283.43 | 494,121.73 | 4.09 | 375,291.95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 | - | - | 107,874,000.00 | 自有资金 | - | 2,494,083.00 | 107,874,000.00 | - | - | 39,292.04 | 110,407,375.0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107,874,000.00 | / | / | 2,494,083.00 | 107,874,000.00 | / | / | 39,292.04 | 110,407,375.04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7月28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0万元人民币认购重庆市招赢朗曜成长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产品持有净值39,283.66万元。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上半年,公司以自有资金购入商品期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商品期权价值为275.68万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202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万元/人民币)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增鹏 | 人民币8,000万元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48,924.79 | 18,299.71 | 55,196.72 | 5,505.84 |
莞鹏 | 人民币1,000万元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63,434.16 | 4,774.30 | 70,642.90 | 1,183.65 |
徽鹏 | 人民币30,000万元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87,788.11 | 47,616.74 | 96,582.42 | 12,183.62 |
桂鹏 | 人民币45,000万元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124,200.11 | 55,283.06 | 55,556.72 | 2,568.69 |
华鹏 | 人民币66,908万元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166,511.12 | 83,451.68 | 98,977.59 | 11,331.94 |
庆鹏 | 人民币48,996万元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76,507.81 | 57,991.95 | 54,106.10 | 7,278.48 |
湘鹏 | 人民币10,000万元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39,233.62 | 9,809.71 | - | -36.35 |
浙鹏 | 人民币10,000万元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53,169.05 | 9,846.09 | 3.41 | -82.11 |
鹏智瑞 | 人民币2,712万元 | 信息系统开发服务 | 100% | - | - | 955.38 | -52.33 |
东鹏捷迅 | 人民币10,000万元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 | 175,033.89 | 41,544.18 | 279,353.90 | 20,464.99 |
上海营销 | 人民币1,000万元 | 饮料销售 | 100% | 68,674.74 | 11,749.99 | 49,342.75 | 8,519.51 |
深圳营销 | 人民币1,000万元 | 饮料销售 | 100% | 4,315.09 | 4,240.43 | - | 16.01 |
汕尾营销 | 人民币1,000万元 | 饮料销售 | 100% | 36,488.21 | 1,222.50 | 23,855.72 | 276.14 |
韶关营销 | 人民币1,000万元 | 饮料销售 | 100% | 165,625.55 | 19,368.22 | 155,040.87 | 17,211.15 |
光明基地 | 人民币10,000万元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4.75 | -0.25 | - | -0.08 |
汕尾基地 | 人民币10,000万元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4.75 | -0.25 | - | -0.13 |
香港东鹏 | 19,000万美元 | 饮料销售,国际贸易 | 100% | 141,051.34 | 140,227.95 | 306.21 | 2,991.18 |
越南东鹏 | 232,750万越南盾 | 饮料销售,国际贸易 | 100% | - | - | - | - |
通泰丰源 | 人民币1,000万元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 | - | - | - |
注:1.子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数据;
2.于2023年5月19日,经股东大会决议,本集团对外出售鹏智瑞100%股权。于2023年6月30日,鹏智瑞不再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原材料持续上涨的风险
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包括瓶坯、瓶盖、白砂糖、柠檬酸(钠)等,该等原材料占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比重较高。原材料的采购价及供应将在一定程度上波动,并受商品价格及市场供求变动的影响。尽管经过多年营运,我们已建立相对完整及运作良好的原材料采购管理系统,且与业内众多领先供应商建立稳定及可靠的关系,但宏观经济环境的任何变动或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仍可能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造成不利影响。例如原油及白糖均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况变动更为敏感。如果主要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或内部购买管理措施未能有效实施,公司可能无法及时或以合理价格购买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从而对公司的毛利、毛利率及业务营运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功能饮料市场发展增速较快,随着行业规模的大幅扩大,许多饮料公司应运而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市场进入者增强了竞争力,竞争产品的数量不断增加及零售店的货架供应有限可能对公司扩大或保留市场销售份额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尽管公司在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大规模生产、研发、销售网络及品牌形象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且已在各方面取得一定程度的竞争优势,但无法保证日后能够保持竞争优势并继续获利。公司能否及时有效地适应市场情况及竞争格局的变化仍存在若干不确定性。
(三) 新产品不及预期的风险
为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近年来公司不断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及推广,上市了“东鹏大咖”、“东鹏补水啦”等新产品,进一步拓宽了消费群体,丰富了公司现有的产品线。尽管公司每次正式推出新产品前,均经过全面的市场研究、内部分析及区域实验,但无法保证即将推出的新产品能获市场和消费者充分认可。此外,新产品线的开发及培育需要投入大量研发费用、时间投入以及营销推广开支,公司推出的新产品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公司经营饮料行业多年,旗下主要产品获保健品批文,质量控制体系严格遵循国家食品安全及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积累了较多质量控制方面的业务经验,随着行业监管力度日趋严格,消费者对食品饮料安全及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产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食品饮料制造企业是否能够稳健、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与基本要务。尽管公司的供应链体系已经实现了全套完整溯
源系统,但如果在采购、生产、仓储等环节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纰漏,未能及时、妥善处理上述问题,将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声誉和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五) 监管政策变动的风险
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国家和消费者的重视,2017年以来相关部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质量管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品饮料行业受到的监管日趋严格,进一步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同时,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日益受到国家和消费者的重视。2017年6月3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开展合理膳食行动和监测试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人均每日添加糖摄入量等指标进行监测,为提升国民营养健康水平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鼓励企业对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低糖”或“无糖”的宣传。未来如果相关政策法规对含糖产品要求进行“高糖”、“高脂”的标识,则可能对公司核心产品的销售产生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0日 | 详见《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增城生产基地是重点排污单位,在饮料生产环节主要排放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和噪声,经环保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 | 执行标准 | 超标情况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的分布情况 | 环保设施 | 处理方式 | 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处理效果 |
废水 | cod氨氮 | 集中排放 | Cod: 27mg/L 氨氮: 0.294mg/L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无 | 1 | 厂区东南角 | 污水处理站 | 气浮+酸化+好氧+沉淀 | 600吨/天 | 正常 | 达标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 集中排放 | 非甲烷总烃: 1.59mg/m? 二氧化硫:ND 氮氧化物:33mg/m?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 无 | 2 | 厂区东南角 厂区东北角 | 集中高空排放 | 收集到烟囱引入高空排放 | - | 正常 | 达标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增鹏拥有正常运行的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达标,废水处理采用“一级气浮+A/O+MBR膜过滤”处理工艺,废水处理设施全天候稳定运行;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原料,锅炉烟气经烟囱收集后高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指标稳定达标。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设计、建造并配套相应的环保治理设备设施,项目竣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调试、验收监测,增鹏取得了由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以及《关于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环保主管单位同意增鹏建设项目通过环境验收,可正式投入生产,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0183786080785X001V)。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建立健全应急体系,确保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启动,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污水检测设备,能实时监测并记录污染物的排放指标情况。另外,增鹏自2018年起委托第三方具有检验监测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每季度进行一次三废检测,2023年上半年公司污染物的排放均达标。
类别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标准 | 一季度检测报告 | 二季度检测报告 |
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 | |||
废水 | Cod、氨氮 | Cod≤90mg/l 氨氮≤10mg/l | Cod=46mg/l 氨氮=0.812mg/l | Cod=27mg/l 氨氮=0.294mg/l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 非甲烷总烃≤120mg/m? 二氧化硫≤50mg/m? 氮氧化物≤150mg/m? | 非甲烷总烃=4.66mg/m? 二氧化硫未检出 氮氧化物=34mg/m? | 非甲烷总烃=1.59mg/m? 二氧化硫未检出 氮氧化物=33mg/m? |
噪声 | 噪声 | 昼间 厂界东<60 厂界南<60 厂界西<70 | 昼间 厂界东=57 厂界南=57.7 厂界西=56.9 | 昼间 厂界东=58.3 厂界南=58 厂界西=58.5 |
准DB44/765-2019
准DB44/765-2019 | ||||||||||||
噪声 | 噪声 | - |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排放限值 | 无 | - | - | 隔墙、绿化 | 隔音降噪 | - | 正常 | 达标 |
类别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标准 | 一季度检测报告 | 二季度检测报告 |
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 | |||
厂界北<60 | 厂界北=57.9 | 厂界北=58.5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莞鹏、华鹏、桂鹏、徽鹏和庆鹏的主营业务主要是饮料生产。莞鹏、华鹏、桂鹏、庆鹏在饮料生产环节主要排放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和噪声,徽鹏主要排放污染物为废水和噪声,其它子公司拥有正常运行的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达标,具体情况如下:
主体 | 类别 | 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 | 执行标准 | 超标情况 | 环保设施 | 处理方式 | 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处理效果 |
莞鹏 | 废水 | cod | 集中排放 | 43mg/l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无 | 污水处理站 | 酸化+好氧+沉淀 | 500吨/天 | 正常 | 达标 |
氨氮 | 0.447mg/l | ||||||||||
废气 | 二氧化硫 | 集中排放 | ND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燃气锅炉限值 | 无 | 集中高空排放 | - | - | 正常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65mg/m? | ||||||||||
颗粒物 | 3.3mg/m? | ||||||||||
噪声 | 噪声 | - | 昼间<6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无 | 隔墙、绿化带 | 隔音降噪 | - | 正常 | 达标 | |
夜间<55dB(A) | |||||||||||
华鹏 | 废水 | cod | 集中排放 | 27mg/l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较严着 | 无 | 污水处理站 | 酸化+好氧+生物滤池 | 1200吨/天 | 正常 | 达标 |
氨氮 | 0.442mg/l | ||||||||||
废气 | 二氧化硫 | 集中排放 | ND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燃气锅炉限值 | 无 | 集中高空排放 | - | - | 正常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43mg/m? | ||||||||||
颗粒物 | ND | ||||||||||
噪声 | 噪声 | - | 昼间<6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无 | 隔墙、绿化带 | 隔音降噪 | - | 正常 | 达标 |
主体 | 类别 | 污染物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 | 执行标准 | 超标情况 | 环保设施 | 处理方式 | 处理能力 | 运行情况 | 处理效果 |
夜间<50dB(A) | (GB12348-2008)2类标准 | ||||||||||
桂鹏 | 废水 | cod | 集中排放 | 36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无 | 污水处理站 | 酸化+好氧+沉淀 | 390吨/天 | 正常 | 达标 |
氨氮 | 2.585mg/l | ||||||||||
废气 | 二氧化硫 | 集中排放 | ND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 无 | 集中高空排放 | - | - | 正常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103mg/m? | ||||||||||
颗粒物 | ND | ||||||||||
噪声 | 噪声 | - | 昼间<6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无 | 隔墙、绿化带 | 隔音降噪 | - | 正常 | 达标 | |
夜间<50dB(A) | |||||||||||
徽鹏 | 废水 | cod | 集中排放 | 23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无 | 污水处理站 | 酸化+好氧+沉淀 | 1780吨/天 | 正常 | 达标 |
氨氮 | 0.476mg/l | ||||||||||
噪声 | 噪声 | - | 昼间<6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无 | 隔墙、绿化带 | 隔音降噪 | - | 正常 | 达标 | |
庆鹏 | 废水 | cod | 集中排放 | 247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无 | 污水处理站 | 酸化+好氧+沉淀 | 1000吨/天 | 正常 | 达标 |
氨氮 | 3.1mg/l | ||||||||||
废气 | 二氧化硫 | 集中排放 | ND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48-2016)表2修改单表2中标准限值 | 无 | 集中高空排放 | - | - | 正常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38mg/m? | ||||||||||
颗粒物 | 7.7 | ||||||||||
噪声 | 噪声 | - | 昼间<6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无 | 隔墙、绿化带 | 隔音降噪 | - | 正常 | 达标 | |
夜间<50dB(A) |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防治污染工作,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每个生产基地在设计时都充分考虑周边环境的保护,各个基地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都力求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运营时公司加强对取水、用水、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等每一环节的管理和监控。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为了减少公司生产环节的碳排放量,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各生产基地陆续开始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其中桂鹏光伏项目于2022年12月完成并开始发电,2023年1月-6月,桂鹏光伏共发电
154.538万度;增鹏、华鹏和徽鹏光伏项目也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并网,截止到6月底,增鹏、华鹏和徽鹏光伏项目分别发电13.6万度、39.8万度和126.144万度;庆鹏光伏发电项目还处于施工阶段,预计今年下半年完成施工,开始并网发电,可有效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与“姚基金”展开三年公益合作,促进乡村体育教育发展
2023年5月30日,公司与“姚基金”签署三年战略合作协议,2023-2025年将捐赠600万元,以每年覆盖至少百所乡村小学的速度,捐赠篮球场、篮架、篮球、球服及支持支教、集训联赛等,继续促进乡村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今年,东鹏饮料还将联合姚基金组织开展低碳环保、圆梦之旅等活动,发挥自身优势资源和能力,继续打造“体育+公益”的可持续公益模式。
(二)与“韩红基金会”携手共赴新十年,支持乡村医疗发展
2023年3月26日,东鹏饮料宣布与韩红基金会共赴新十年,将持续、坚定支持西部公益事业,为乡村医疗注入爱心能量。截至目前,东鹏饮料通过韩红基金会累计捐赠1800万元,为宁夏、云南、陕西累计捐赠10所乡镇急救室、6所复明中心及40辆救护车,并将于2023年8月为黑龙江捐赠3所复明中心、20辆救护车,惠及更多基层医务工作者和老百姓。
(三) 携手帆书“沐光公益”,让数字阅读走进乡村
2023年4月,东鹏饮料联合帆书发起捐赠“能量之光”,为偏远地区学校共建沐光书屋活动,为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第二中学、宁蒗县职业高级中学各捐赠数字阅读空间一体机设备和书籍,让数字阅读走进乡村,为乡村学子带去探索世界的精神食粮与知识能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一 | 备注一 | 备注一 | 是 | 是 | 无 | 无 |
其他 | 备注二 | 备注二 | 备注二 | 是 | 是 | 无 | 无 | |
其他 | 备注三 | 备注三 | 备注三 | 是 | 是 | 无 | 无 | |
其他 | 备注四 | 备注四 | 备注四 | 是 | 是 | 无 | 无 | |
其他 | 备注五 | 备注五 | 备注五 | 是 | 是 | 无 | 无 | |
解决同业竞争 | 备注六 | 备注六 | 备注六 | 是 | 是 | 无 | 无 |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七 | 备注七 | 备注七 | 是 | 是 | 无 | 无 |
备注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木勤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在本人于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除林木勤外,其他担任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林木港、林戴钦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在本人于公司担任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除林木勤、林木港、林戴钦外,其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美丽、李达文、刘丽华、卢义富、蒋薇薇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在本人于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蔡运生、陈义敏、黎增永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本人于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股东君正投资
公司股东君正投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股东鲲鹏投资、东鹏远道、东鹏致远、东鹏致诚
公司股东鲲鹏投资、东鹏远道、东鹏致远、东鹏致诚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东鹏饮料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主动转让或接受林木勤的指令转让其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在东鹏饮料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林木勤担任东鹏饮料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企业每年不主动转让或接受林木勤的指令转让超过其所持有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25.00%;如林木勤作为东鹏饮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锁定期需要延长的,本企业不主动转让或接受林木勤的指令转让其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
(3)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其他股东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备注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且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林木勤、林木港、林戴钦承诺如下:
(1)本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其他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其他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美丽、李达文、刘丽华、卢义富、蒋薇薇承诺如下:
(1)本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票。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君正投资、鲲鹏投资承诺如下:
(1)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备注三: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1.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条件
公司自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相应调整),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预案的措施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①公司回购股票;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③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之条件,并且控股股东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之条件,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①公司回购
a)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依法履行有关回购股份的具体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b)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以其控制的股份投赞成票。
c)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总额,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单次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0%,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a)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b)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③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a)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b)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税后)总和的20.0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税后)总和。
c)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聘任新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4)终止条件
如在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过程中,公司股价连续五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相关责任主体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原已实施的措施不再取消。
(5)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①公司回购
a)公司董事会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
b)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应包括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c)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实施回购的,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日内实施完毕。
d)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a)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b)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日内实施完毕。
③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a)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进行公告。
b)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日内实施完毕。
(6)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③如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将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7)本预案需经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有效期三年。
(8)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林木勤、其他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林木港、林戴钦、宋向前、刘美丽、李达文、刘丽华、卢义富、蒋薇薇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的条件,本公司/本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备注四: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公司
公司就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将敦促其他相关方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当承诺未能履行时,相关约束措施如下: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承诺如下:
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当承诺未能履行时,相关约束措施如下:
(1)相关责任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相关责任主体将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相关责任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相关责任主体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备注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以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最终确定募投项目规划。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随着募投项目逐步完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有效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3)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强内部运营管理,提高战略分析能力、决策质量以及运营效率,完善产品生产和销售网络的全国布局,加强渠道建设,提升市场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精神,公司制定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的比例、依据、条件、实施程序、调整事项等内容。公司未来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权,作出科学、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木勤承诺如下:
(1)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有关管理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且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有关管理措施。备注六: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木勤先生就与公司避免发生同行业竞争,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且不从事任何与东鹏饮料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东鹏饮料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东鹏饮料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东鹏饮料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东鹏饮料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东鹏饮料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果未来本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东鹏饮料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东鹏饮料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东鹏饮料协商解决;
(7)在本人作为东鹏饮料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东鹏饮料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经公司与天津君正协商一致,双方分别在2017年4月28日、2017年4月29日、2019年7月18日签署了《东鹏饮料增资协议》、《东鹏饮料股权转让协议》、《东鹏饮料增资协议(二)》,其中约定如下:
(1)天津君正及其实际控制人宋向前先生在持有东鹏饮料股权期间不能投资或实际运营与东鹏饮料存在竞争关系的功能饮料企业;如果天津君正及其实际控制人宋向前先生未经东鹏饮料同意,控股或参股投资与东鹏饮料存在竞争关系的功能性饮料企业,则应当在投资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持有东鹏饮料的股权,退出价格为天津君正投资的本金加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天津君正及其实际控制人宋向前先生在持有东鹏饮料股权期间,如果投资其他饮料企业,需要提前告知东鹏饮料;天津君正及其实际控制人宋向前先生委派到东鹏饮料的董事不得在其他饮料企业兼职,不得透露东鹏饮料的相关经营信息与数据。
(3)天津君正及其实际控制人宋向前先生委派的董事不得在担任东鹏饮料董事期间及离任后2年内从事或帮助他人从事与东鹏饮料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形成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经营活动。备注七: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及承诺
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使关联交易的数量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批准程序的合规性,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4.为了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木勤出具了《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将督促本人的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本人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等关联方,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3)若本人未履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而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0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0,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0,00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4月27日,浙鹏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①合同内容:浙鹏智能立体库集成采购;
②合同金额:22,110,000元。
(2)2023年2月3日,浙鹏与泰阶石(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
①合同内容:浙鹏生产设备采购;
②合同金额:20,700,000元。
(3)2023年1月11日,浙鹏与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
①合同内容:浙鹏生产设备采购;
②合同金额:50,630,000元。
(4)2023年6月21日,湘鹏与北京永创通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
①合同内容:湘鹏生产设备采购;
②合同金额:10,880,000元。
(5)2023年6月25日,湘鹏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
①合同内容:湘鹏生产设备采购;
②合同金额:55,330,500元。
(6)2023年7月7日,深鹏与北京姚基金公益基金会签订了《广告发布合同》。
①合同内容:公益捐赠;
②合同金额:6,000,000元。
(7)2023年5月15日,华鹏与驰众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发布合同》。
①合同内容:分众电梯电视广告媒体发布;
②合同金额:41,800,000元。
(8)2023年6月14日,桂鹏与成都新潮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发布合同》。
①合同内容:新潮电梯电视广告媒体发布;
②合同金额:15,000,000元。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4,000,000 | 80.9980 | -83,260,857 | -83,260,857 | 240,739,143 | 60.183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24,000,000 | 80.9980 | -83,260,857 | -83,260,857 | 240,739,143 | 60.183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3,159,234 | 8.2896 | -33,159,234 | -33,159,234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90,840,766 | 72.7084 | -50,101,623 | -50,101,623 | 240,739,143 | 60.1833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6,010,000 | 19.0020 | +83,260,857 | +83,260,857 | 159,270,857 | 39.816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6,010,000 | 19.0020 | +83,260,857 | +83,260,857 | 159,270,857 | 39.8167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00,010,000 | 100 | 0 | 0 | 400,010,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发布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限售上市流通数量为83,260,857股。本次变动前,公司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32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76,010,000股;变动后的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40,739,14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59,270,857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鲲鹏投资 | 25,759,234 | 25,759,234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蔡运生 | 9,282,607 | 9,282,607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陈海明 | 6,961,955 | 6,961,955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李达文 | 5,105,434 | 5,105,434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东鹏远道 | 4,730,000 | 4,730,000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陈义敏 | 3,573,804 | 3,573,804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梁维钊 | 3,480,978 | 3,480,978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于楠 | 3,202,499 | 3,202,499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翟兴 | 3,202,499 | 3,202,499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邱汉财 | 2,320,652 | 2,320,652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彭得新 | 2,320,652 | 2,320,652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黎增永 | 2,320,652 | 2,320,652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肖光华 | 2,320,652 | 2,320,652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黄深博 | 2,320,652 | 2,320,652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刘美丽 | 2,088,587 | 2,088,587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东鹏致远 | 1,510,000 | 1,510,000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东鹏致诚 | 1,160,000 | 1,160,000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刘丽华 | 800,000 | 800,000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蒋薇薇 | 400,000 | 400,000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卢义富 | 400,000 | 400,000 | 0 | 0 | IPO限售 | 2023年5月27日 |
合计 | 83,260,857 | 83,260,857 | 0 | 0 | / | / |
注:2023年5月27日(周六)为非交易日,故该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29日。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90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林木勤 | 0 | 198,967,411 | 49.7406 | 198,967,41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天津君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2,587,684 | 32,120,146 | 8.029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烟台市鲲鹏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5,759,234 | 6.439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林木港 | 0 | 20,885,866 | 5.2213 | 20,885,86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林戴钦 | 0 | 20,885,866 | 5.2213 | 20,885,86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蔡运生 | 0 | 9,282,607 | 2.320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424,271 | 7,684,417 | 1.921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陈海明 | -8,555 | 6,953,400 | 1.738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李达文 | 0 | 5,105,434 | 1.276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烟台市东鹏远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730,000 | 1.182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天津君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120,146 | 人民币普通股 | 32,120,146 | ||||
烟台市鲲鹏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759,234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59,234 | ||||
蔡运生 | 9,282,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9,282,607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684,417 | 人民币普通股 | 7,684,417 | ||||
陈海明 | 6,95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53,400 | ||||
李达文 | 5,105,434 | 人民币普通股 | 5,105,434 | ||||
烟台市东鹏远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30,000 | ||||
陈义敏 | 3,573,80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3,804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3,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0,000 | ||||
于楠 | 3,202,4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2,499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十名股东中,林木勤,林木港,林戴钦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股东林木勤与林木港系兄弟关系,股东林木勤、林木港与林戴钦系叔侄关系; 3、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林煜鹏系控股股东林木勤之子,股东陈海明、股东鲲鹏投资的有限合伙人陈焕明、股东东鹏远道的合伙人陈韦鸣系兄弟关系,陈海明、陈焕明、陈韦鸣系股东林木勤之配偶陈惠玲之兄弟; 4、除上述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林木勤 | 198,967,411 | 2024年5月27日 | 198,967,411 | IPO限售 |
2 | 林木港 | 20,885,866 | 2024年5月27日 | 20,885,866 | IPO限售 |
3 | 林戴钦 | 20,885,866 | 2024年5月27日 | 20,885,866 | IPO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林木勤,林木港,林戴钦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股东林木勤与林木港系兄弟关系,股东林木勤、林木港与林戴钦系叔侄关系;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股变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271,752,304.95 | 2,157,560,463.6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393,771,019.81 | 2,037,155,429.38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2,756,792.38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58,994,626.93 | 24,753,376.8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347,658,108.12 | 127,117,594.2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1,094,154.01 | 16,020,219.0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62,368,163.12 | 394,219,877.5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1,122,140,255.71 | 1,655,093,622.60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50,136,326.51 | 834,270,510.62 |
流动资产合计 | 7,840,671,751.54 | 7,246,191,093.8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1,301,282,756.78 | 382,978,835.61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392,836,624.87 | 616,703,752.21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219,495,149.70 | 2,232,162,538.75 |
在建工程 | 七、22 | 826,148,419.98 | 529,413,390.7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5,321,492.14 | 90,980,455.62 |
无形资产 | 七、26 | 351,631,686.86 | 357,346,380.5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30,131,002.95 | 28,074,852.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426,471,574.99 | 321,150,279.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4,314,480.87 | 64,646,706.3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77,633,189.14 | 4,623,457,191.99 | |
资产总计 | 13,518,304,940.68 | 11,869,648,285.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912,958,694.85 | 3,181,599,633.0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3,000,000.00 | 25,00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716,393,646.58 | 626,195,751.8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851,430,581.81 | 1,627,167,583.7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58,346,189.61 | 178,959,171.96 |
应交税费 | 七、40 | 397,505,731.89 | 312,946,949.2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861,101,977.83 | 656,181,548.3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3,587,175.74 | 39,330,686.7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4,661,038.45 | 58,317,614.11 |
流动负债合计 | 7,958,985,036.76 | 6,705,698,938.9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0,012,777.7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9,818,118.17 | 85,244,622.4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8,031,147.23 | 13,664,405.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6,787,236.47 | 749,307.9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4,649,279.64 | 99,658,335.97 |
负债合计 | 8,083,634,316.40 | 6,805,357,274.9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0,010,000.00 | 400,01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080,396,394.83 | 2,080,396,394.8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7,630,469.46 | -14,340,101.1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00,005,000.00 | 200,005,0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706,628,759.99 | 2,398,219,717.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34,670,624.28 | 5,064,291,010.9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34,670,624.28 | 5,064,291,010.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518,304,940.68 | 11,869,648,285.86 |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50,033,040.76 | 1,182,213,885.3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76,899,731.80 | 2,037,155,429.38 | |
衍生金融资产 | 2,756,792.38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56,556,042.30 | 23,420,389.3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729,230,673.93 | 273,355,886.2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863,488,181.32 | 428,797,296.5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1,365,662.90 | 21,365,756.1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122,140,255.71 | 1,655,093,622.6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93,766.67 | 712,234,524.90 | |
流动资产合计 | 6,525,264,147.77 | 6,333,636,790.6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1,217,846,471.42 | 341,990,671.25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674,195,688.08 | 3,709,135,168.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92,836,624.87 | 616,703,752.21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3,501,552.85 | 37,976,913.40 | |
在建工程 | 53,954,382.84 | 40,205,746.7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5,012,213.15 | 48,921,871.65 | |
无形资产 | 74,708,346.76 | 77,741,522.3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063,904.91 | 9,762,941.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3,496,485.88 | 231,376,594.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288,186.02 | 28,526,088.9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833,903,856.78 | 5,142,341,270.71 | |
资产总计 | 12,359,168,004.55 | 11,475,978,061.3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20,347,222.22 | 150,040,068.4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039,530,000.00 | 2,953,730,000.00 | |
应付账款 | 91,975,836.00 | 528,542,481.0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十七、6 | 1,616,661,066.56 | 1,214,193,006.66 |
应付职工薪酬 | 81,223,477.33 | 95,522,629.80 | |
应交税费 | 186,780,847.18 | 148,446,229.44 | |
其他应付款 | 十七、6 | 2,327,567,757.71 | 1,620,910,258.9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593,883.06 | 10,079,797.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76,635,807.48 | 41,981,082.71 | |
流动负债合计 | 8,250,315,897.54 | 6,763,445,554.7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0,319,745.47 | 43,946,178.8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319,745.47 | 43,946,178.82 | |
负债合计 | 8,290,635,643.01 | 6,807,391,733.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010,000.00 | 400,01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84,271,002.91 | 2,084,271,002.9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0,005,000.00 | 200,005,000.00 | |
未分配利润 | 1,384,246,358.63 | 1,984,300,324.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68,532,361.54 | 4,668,586,327.7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359,168,004.55 | 11,475,978,061.32 |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460,184,928.90 | 4,291,273,997.0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460,184,928.90 | 4,291,273,997.0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213,189,151.03 | 3,382,215,452.3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106,610,837.20 | 2,459,742,307.0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9,469,350.92 | 47,650,708.16 |
销售费用 | 七、63 | 863,234,764.95 | 702,698,184.98 |
管理费用 | 七、64 | 163,734,054.69 | 130,880,732.17 |
研发费用 | 七、65 | 25,433,219.11 | 20,476,132.01 |
财务费用 | 七、66 | -5,293,075.84 | 20,767,388.03 |
其中:利息费用 | 38,274,048.76 | 21,900,270.73 | |
利息收入 | 39,203,202.06 | 6,755,489.2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0,470,394.19 | 9,084,435.2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72,838,272.59 | 15,019,116.0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2,317,929.16 | 32,879,002.4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48,181.01 | -858,946.5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584.03 | 35,331.1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01,371,608.77 | 965,217,483.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205,472.48 | 1,167,572.9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11,304.36 | 5,373,675.4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02,165,776.89 | 961,011,380.6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94,045,527.77 | 206,381,603.7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8,120,249.12 | 754,629,776.9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8,120,249.12 | 754,629,776.9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8,120,249.12 | 754,629,776.9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1,970,570.5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1,970,570.5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1,970,570.5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1,970,570.56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70,090,819.68 | 754,629,776.9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70,090,819.68 | 754,629,776.9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7702 | 1.886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7702 | 1.886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3,159,607,802.38 | 4,114,327,293.2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408,830,803.67 | 3,231,978,492.51 |
税金及附加 | 17,562,840.73 | 20,681,934.92 | |
销售费用 | 500,394,298.39 | 511,408,738.62 | |
管理费用 | 98,917,686.87 | 74,716,148.42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118,293.58 | -278,187.60 | |
其中:利息费用 | 7,228,518.82 | 1,345,378.33 | |
利息收入 | 10,588,334.71 | 4,735,840.18 | |
加:其他收益 | 4,189,380.54 | 2,086,580.1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62,224,914.62 | 14,746,787.3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621,521.21 | 32,879,002.4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31,524.05 | -474,861.6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6,224,758.62 | 325,057,674.57 | |
加:营业外收入 | 861,752.96 | 691,307.65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0,589.40 | 5,149,323.7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6,835,922.18 | 320,599,658.45 | |
减:所得税费用 | 67,178,682.05 | 80,470,920.9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9,657,240.13 | 240,128,737.5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9,657,240.13 | 240,128,737.5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9,657,240.13 | 240,128,737.5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97,087,986.70 | 4,958,671,638.4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213,331.64 | 22,457,286.9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3,169,798.77 | 23,810,926.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46,471,117.11 | 5,004,939,852.1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66,122,475.82 | 2,761,044,086.7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12,703,751.65 | 570,001,107.1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17,144,985.04 | 527,296,328.0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52,546,814.16 | 433,442,455.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48,518,026.67 | 4,291,783,977.3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 | 1,297,953,090.44 | 713,155,874.8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98,999,800.00 | 1,52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9,497,767.29 | 20,341,794.6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89,982.09 | 222,624.1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022,032.0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1,366.3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32,209,581.39 | 1,545,655,785.1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2,061,906.54 | 319,270,726.0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942,957,995.66 | 2,714,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031,32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66,051,222.20 | 3,033,270,726.0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3,841,640.81 | -1,487,614,940.8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13,964,203.65 | 1,610,621,918.2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865,568.4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92,829,772.10 | 1,610,621,918.2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12,329,531.12 | 55,17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64,201,185.00 | 601,286,371.6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087,153.76 | 87,607,352.2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86,617,869.88 | 744,068,723.9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11,902.22 | 866,553,194.3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7,757,399.6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8,080,751.53 | 92,094,128.2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38,571,835.82 | 999,134,854.5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76,652,587.35 | 1,091,228,982.76 |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301,548,764.79 | 4,752,763,864.6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408,750.08 | 8,009,409.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76,957,514.87 | 4,760,773,274.1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99,777,505.83 | 1,550,224,733.6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9,063,176.70 | 343,291,638.9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9,271,122.55 | 272,650,042.7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1,095,853.64 | 357,809,627.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69,207,658.72 | 2,523,976,042.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749,856.15 | 2,236,797,231.7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48,999,800.00 | 1,530,242,08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6,265,631.37 | 26,148,910.0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3,394.64 | 518,700.6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2,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87,508,826.01 | 1,556,909,690.7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053,088.82 | 21,594,582.6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794,163,124.82 | 2,789,6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5,048,106.22 | 129,5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44,264,319.86 | 2,940,744,582.6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755,493.85 | -1,383,834,891.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92,922,222.2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2,922,222.2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58,137,033.51 | 600,015,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36,409.15 | 6,192,664.3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4,273,442.66 | 606,207,664.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1,351,220.44 | -606,207,664.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0,356,858.14 | 246,754,675.4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8,853,385.43 | 633,384,175.1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8,496,527.29 | 880,138,850.62 |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2,080,396,394.83 | -14,340,101.10 | 200,005,000.00 | 2,398,219,717.23 | 5,064,291,010.96 | 5,064,291,010.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08,793.64 | 308,793.64 | 308,793.6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010,000.00 | 2,080,396,394.83 | -14,340,101.10 | 200,005,000.00 | 2,398,528,510.87 | 5,064,599,804.60 | 5,064,599,804.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970,570.56 | 308,100,249.12 | 370,070,819.68 | 370,070,819.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970,570.56 | 1,108,120,249.12 | 1,170,090,819.68 | 1,170,090,819.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00,020,000.00 | -800,020,000.00 | -800,02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00,020,000.00 | -800,020,000.00 | -800,02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2,080,396,394.83 | 47,630,469.46 | 200,005,000.00 | 2,706,628,759.99 | 5,434,670,624.28 | 5,434,670,624.2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2,080,396,394.83 | 200,005,000.00 | 1,557,714,145.87 | 4,238,125,540.70 | 4,238,125,540.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010,000.00 | 2,080,396,394.83 | 200,005,000.00 | 1,557,714,145.87 | 4,238,125,540.70 | 4,238,125,540.7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4,614,776.92 | 154,614,776.92 | 154,614,776.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4,629,776.92 | 754,629,776.92 | 754,629,776.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0,015,000.00 | -600,015,000.00 | -600,01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0,015,000.00 | -600,015,000.00 | -600,015,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2,080,396,394.83 | 200,005,000.00 | 1,712,328,922.79 | 4,392,740,317.62 | 4,392,740,317.62 |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2,084,271,002.91 | 200,005,000.00 | 1,984,300,324.86 | 4,668,586,327.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08,793.64 | 308,793.6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010,000.00 | 2,084,271,002.91 | 200,005,000.00 | 1,984,609,118.50 | 4,668,895,121.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0,362,759.87 | -600,362,759.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9,657,240.13 | 199,657,240.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00,020,000.00 | -800,02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00,020,000.00 | -800,02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2,084,271,002.91 | 200,005,000.00 | 1,384,246,358.63 | 4,068,532,361.5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2,084,271,002.91 | 200,005,000.00 | 1,293,797,028.53 | 3,978,083,031.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0,010,000.00 | 2,084,271,002.91 | 200,005,000.00 | 1,293,797,028.53 | 3,978,083,031.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9,886,262.49 | -359,886,262.49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0,128,737.51 | 240,128,737.5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0,015,000.00 | -600,01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0,015,000.00 | -600,015,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2,084,271,002.91 | 200,005,000.00 | 933,910,766.04 | 3,618,196,768.95 |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鹏饮料”)成立于1994年6月,原名为深圳市东鹏饮料实业公司,于2003年10月,完成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成立深圳市东鹏饮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有限”)。于2017年4月30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天津君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正投资”)以货币资金对东鹏有限增资人民币297,500,000.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12,819,700.00元,资本公积284,680,300.00元。于2017年7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于2017年7月8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林木勤将其持有的东鹏有限的1.50%股权转让给君正投资;同意陈义敏将其持有的东鹏有限的0.92%的股权和0.2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翟兴和于楠;同意梁维钊将其持有的东鹏有限的0.33%的股权转让给于楠;同意黎增永将其持有的东鹏有限的0.33%的股权转让给于楠。于2017年9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于2018年1月15日,东鹏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由东鹏有限原有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对东鹏有限进行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即东鹏饮料,以截至2017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为折股依据,相应折合为350,000,000股,超过折合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于2018年3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东鹏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
于2019年4月,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君正投资、刘丽华、蒋薇薇、卢义富、烟台市东鹏远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台市东鹏致远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台市东鹏致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对本公司增资人民币57,143,0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资本公积47,143,000.00元。本次增资后,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
于2021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72号文《关于核准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本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本公司的上市发行公告,每股发行价格为46.27元。本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40,0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5499。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400,010,000.00元。
2022年9月21日,本公司的股东君正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合计不超过12,000,300股股份,即不超过本公司股本的3%。截至2023年6月30日,君正投资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879,854.00,剩余持有本公司32,120,146.00股,持股比例为8.03%。截至2023年6月30日,东鹏饮料股权结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 | 2023年6月30日 | |
股本金额 | 比例(%) | |
林木勤 | 198,967,411.00 | 49.74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有人 | 43,889,854.00 | 10.98 |
君正投资 | 32,120,146.00 | 8.03 |
鲲鹏投资 | 25,759,234.00 | 6.44 |
林木港 | 20,885,866.00 | 5.22 |
林戴钦 | 20,885,866.00 | 5.22 |
蔡运生 | 9,282,607.00 | 2.32 |
陈海明 | 6,961,955.00 | 1.74 |
李达文 | 5,105,434.00 | 1.28 |
东鹏远道 | 4,730,000.00 | 1.18 |
陈义敏 | 3,573,804.00 | 0.89 |
梁维钊 | 3,480,978.00 | 0.87 |
翟兴 | 3,202,499.00 | 0.80 |
于楠 | 3,202,499.00 | 0.80 |
黎增永 | 2,320,652.00 | 0.58 |
邱汉财 | 2,320,652.00 | 0.58 |
肖光华 | 2,320,652.00 | 0.58 |
黄深博 | 2,320,652.00 | 0.58 |
彭得新 | 2,320,652.00 | 0.58 |
刘美丽 | 2,088,587.00 | 0.52 |
东鹏致远 | 1,510,000.00 | 0.38 |
东鹏致诚 | 1,160,000.00 | 0.29 |
刘丽华 | 800,000.00 | 0.20 |
蒋薇薇 | 400,000.00 | 0.10 |
卢义富 | 400,000.00 | 0.10 |
合计 | 400,010,000.00 | 100.00 |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经营范围为保健食品(限东鹏特饮)批发;普通货运;饮料、无酒精饮料、包装饮用水生产与销售。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饮料(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酒、精制茶;生产、加工:饮料包装容器;生产、销售瓶(桶)装引用水类(饮用纯净水);生产销售其他饮料(营养素饮料);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批发(饮料、无酒精饮料、包装饮用水);食品机械及包装材料的销售与技术咨询;房屋
租赁;电子商务平台技术开发和系统开发、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与应用;高可信计算、智能网络、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与应用;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技术开发、软件的开发、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咨询。(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数据挖掘、数据分析与数据服务;互联网数字内容开发;中药有效成份的提取、纯化及销售。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的实际主营业务和经营范围相同。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4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存货的计价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5、存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摊销(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3、固定资产及29、无形资产42、租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8、收入)、递延所得
税的确认(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等。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重要的会计估计和判断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東鹏饮料(香港)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港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中国香港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i)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ii)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账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 除集团内部往来之外的其他客户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集团内部往来款项及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押金保证金、第三方平台资金及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其他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iii)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包括原材料及委托加工费,库存商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的内容。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1)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以及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 | 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至5年 | 5% | 19.00%至47.5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2、租赁”的内容。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及商标使用权等,以成本计量。
(i)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30至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ii)软件使用权软件使用权按使用年限3-10年平均摊销。(iii)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按预计使用年限7年平均摊销。(iv)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v)无形资产减值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研究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产生经济利益;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及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当长期待摊费用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8、收入”的内容。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
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2、租赁”的内容。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合同终止发生的退货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1)销售商品
本集团生产饮料并销售予各地客户。在商品已经发出、并由客户签收相关单据并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本集团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针对商品销售的返利、折扣及折让等促销政策,本集团定期估计和预提销售返利与折扣,按照合同对价扣除预计折扣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针对经销商客户,管理层根据制定的销售返利政策及对经销商业绩预计完成度的评估,对销售返利的金额进行合理的估计;针对终端消费者和终端门店,根据制定的销售折扣活动政策及对终端消费者和终端门店活动预计参与率的评估,对销售折扣的金额进行合理的估计。
本集团将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已收到的预收款以及以本集团销售商品结算的应付销售返利与折扣款计入合同负债。
(2)提供劳务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定制软件开发收入
本集团定制软件开发服务主要为公司接受委托,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软件设计与定制化开发,最终向客户交付开发成果并收取开发费的业务。对于采取模块化的开发模式的,本集团根据合同中的各功能模块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功能模块开发完成后交付
给客户,客户验收确认后,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未采取模块化开发模式的,合同履行完成后交付给客户,本集团于客户按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完成验收后确认收入。合同成本为合同履约成本。本集团为提供定制软件开发服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广告收入本集团就向客户提供的广告展示服务收取的广告费,根据已完成服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成服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集团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本集团直接收取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本集团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i)销售返利与折扣的估计
本集团针对经销商客户、终端消费者和终端门店制定并实施销售返利与折扣的促销政策,管理层定期评估促销政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对计提销售返利与折扣的金额做出最佳估计。该估计影响收入的确认和其他应付款或合同负债。
上述估计涉及重要判断及估计,管理层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和分析:(1)针对经销商客户,根据制定的销售返利政策及对经销商业绩预计完成度的评估,对应计提的销售返利金额进行合理的估计;(2)针对终端消费者和终端门店,根据制定的销售折扣活动政策及对终端消费者和终端门店活动预计参与率的评估,对应计提的销售折扣的金额进行合理的估计。上述对经销商业绩以及终端消费者和终端门店活动参与率的评估与最终结果的差异,将会对收入和其他应付款或合同负债确认的金额产生影响。
(ii)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该等子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部分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iii)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范了单体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提前执行。 | / | 参见本节(3)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57,560,463.61 | 2,157,560,463.6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37,155,429.38 | 2,037,155,429.3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4,753,376.87 | 24,753,376.8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7,117,594.27 | 127,117,594.27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6,020,219.01 | 16,020,219.0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94,219,877.51 | 394,219,877.5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55,093,622.60 | 1,655,093,622.60 | |
其他流动资产 | 834,270,510.62 | 834,270,510.62 | |
流动资产合计 | 7,246,191,093.87 | 7,246,191,093.8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382,978,835.61 | 382,978,835.61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16,703,752.21 | 616,703,752.21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232,162,538.75 | 2,232,162,538.75 | |
在建工程 | 529,413,390.78 | 529,413,390.7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0,980,455.62 | 90,980,455.62 | |
无形资产 | 357,346,380.54 | 357,346,380.5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074,852.78 | 28,074,852.7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1,150,279.35 | 321,459,072.99 | 308,793.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4,646,706.35 | 64,646,706.3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23,457,191.99 | 4,623,765,985.63 | 308,793.64 |
资产总计 | 11,869,648,285.86 | 11,869,957,079.50 | 308,793.6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81,599,633.03 | 3,181,599,633.0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626,195,751.81 | 626,195,751.8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627,167,583.75 | 1,627,167,583.7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8,959,171.96 | 178,959,171.96 | |
应交税费 | 312,946,949.22 | 312,946,949.22 | |
其他应付款 | 656,181,548.34 | 656,181,548.3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330,686.71 | 39,330,686.71 | |
其他流动负债 | 58,317,614.11 | 58,317,614.11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05,698,938.93 | 6,705,698,938.93 |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5,244,622.44 | 85,244,622.4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664,405.55 | 13,664,405.5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49,307.98 | 749,307.9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9,658,335.97 | 99,658,335.97 | |
负债合计 | 6,805,357,274.90 | 6,805,357,274.9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010,000.00 | 400,01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80,396,394.83 | 2,080,396,394.8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340,101.10 | -14,340,101.1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0,005,000.00 | 200,005,000.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98,219,717.23 | 2,398,528,510.87 | 308,793.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64,291,010.96 | 5,064,599,804.60 | 308,793.64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64,291,010.96 | 5,064,599,804.60 | 308,793.6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869,648,285.86 | 11,869,957,079.50 | 308,793.64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82,213,885.38 | 1,182,213,885.3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37,155,429.38 | 2,037,155,429.3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3,420,389.38 | 23,420,389.3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73,355,886.23 | 273,355,886.23 | |
其他应收款 | 428,797,296.57 | 428,797,296.5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1,365,756.17 | 21,365,756.1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55,093,622.60 | 1,655,093,622.60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2,234,524.90 | 712,234,524.90 | |
流动资产合计 | 6,333,636,790.61 | 6,333,636,790.6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341,990,671.25 | 341,990,671.25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709,135,168.08 | 3,709,135,168.0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16,703,752.21 | 616,703,752.21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7,976,913.40 | 37,976,913.40 | |
在建工程 | 40,205,746.73 | 40,205,746.7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8,921,871.65 | 48,921,871.65 | |
无形资产 | 77,741,522.35 | 77,741,522.3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762,941.17 | 9,762,941.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1,376,594.90 | 231,685,388.54 | 308,793.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526,088.97 | 28,526,088.9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42,341,270.71 | 5,142,650,064.35 | 308,793.64 |
资产总计 | 11,475,978,061.32 | 11,476,286,854.96 | 308,793.6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0,040,068.49 | 150,040,068.4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953,730,000.00 | 2,953,730,000.00 | |
应付账款 | 528,542,481.04 | 528,542,481.0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14,193,006.66 | 1,214,193,006.66 | |
应付职工薪酬 | 95,522,629.80 | 95,522,629.80 | |
应交税费 | 148,446,229.44 | 148,446,229.44 | |
其他应付款 | 1,620,910,258.97 | 1,620,910,258.9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79,797.62 | 10,079,797.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41,981,082.71 | 41,981,082.71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63,445,554.73 | 6,763,445,554.7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3,946,178.82 | 43,946,178.8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946,178.82 | 43,946,178.82 | |
负债合计 | 6,807,391,733.55 | 6,807,391,733.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010,000.00 | 400,01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84,271,002.91 | 2,084,271,002.9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0,005,000.00 | 200,005,000.00 | |
未分配利润 | 1,984,300,324.86 | 1,984,609,118.50 | 308,793.6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68,586,327.77 | 4,668,895,121.41 | 308,793.6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475,978,061.32 | 11,476,286,854.96 | 308,793.64 |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20%及25% |
房产税 | 房产的租金收入或房产的原值减除扣除比例后的余值 | 12%或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增鹏 | 15 |
东鹏捷迅 | 15 |
韶关营销 | 15 |
鹏智瑞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本集团的子公司广州市东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增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单位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44002843),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于2022年12月2日到期;于2022年,增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单位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44010449),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于2025年12月22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增鹏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深前海规[2020]4号文)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相关规定,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深圳市东鹏捷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鹏捷迅”)符合上述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5%)。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以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复函》(粤财法[2017]11号),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免征地区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部分(含省级和市县级),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2022年11月,东鹏饮料营销(广东)有限公司(“韶关营销”)于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注册成立,符合上述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韶关营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5%)。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文《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的批准,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深圳鹏智瑞数字营销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鹏讯云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智瑞”)2023年1-6月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因此,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鹏智瑞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0%(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0%)。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763.00 | 13.00 |
银行存款 | 3,190,855,824.35 | 2,031,132,503.32 |
其他货币资金 | 59,196,299.19 | 122,520,216.60 |
应收利息 | 21,693,418.41 | 3,907,730.69 |
合计 | 3,271,752,304.95 | 2,157,560,463.6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079,241,855.35 | 701,202,995.65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包括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所存入的保证金33,48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112,345,568.45元);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10,179,679.19元(2022年12月31日:
10,174,648.15元);本集团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入的期权交易保证金15,536,620.00元(2022年12月31日:无)。
于2023年6月30日,存期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及应收利息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作为现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393,771,019.81 | 2,037,155,429.38 |
合计 | 2,393,771,019.81 | 2,037,155,429.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品期权 | 2,756,792.38 | |
合计 | 2,756,792.38 |
其他说明:
无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62,099,607.3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62,099,607.3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099,607.30 | 100.00 | 3,104,980.37 | 5.00 | 58,994,626.93 | 26,056,186.17 | 100.00 | 1,302,809.30 | 5.00 | 24,753,376.87 |
其中: | ||||||||||
应收账款组合2 | ||||||||||
1年以内 | 62,099,607.30 | 100.00 | 3,104,980.37 | 5.00 | 58,994,626.93 | 26,056,186.17 | 100.00 | 1,302,809.30 | 5.00 | 24,753,376.87 |
合计 | 62,099,607.30 | / | 3,104,980.37 | / | 58,994,626.93 | 26,056,186.17 | / | 1,302,809.30 | / | 24,753,376.8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账款组合2 | |||
一年以内 | 62,099,607.30 | 3,104,980.37 | 5.00 |
合计 | 62,099,607.30 | 3,104,980.37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的内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302,809.30 | 2,874,807.90 | 1,048,159.06 | 24,477.77 | 3,104,980.37 | |
合计 | 1,302,809.30 | 2,874,807.90 | 1,048,159.06 | 24,477.77 | 3,104,980.3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金额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50,842,518.95 | 81.87 | 2,542,125.95 |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2,874,807.9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846,437.92元),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1,048,159.06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283,357.37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46,651,873.14 | 99.71 | 126,172,075.92 | 99.25 |
1至2年 | 544,887.00 | 0.16 | 223,006.01 | 0.18 |
2至3年 | 282,313.68 | 0.08 | 548,271.56 | 0.43 |
3年以上 | 179,034.30 | 0.05 | 174,240.78 | 0.14 |
合计 | 347,658,108.12 | 100.00 | 127,117,594.2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3年0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1,006,234.98元(2022年12月31日:
945,518.35元),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尚未执行的广告合同。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1,094,154.01 | 16,020,219.01 |
合计 | 31,094,154.01 | 16,020,219.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合计 | 281,944,081.25 | 81.10 |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8,395,555.00 |
1至2年 | 949,477.44 |
2至3年 | 261,570.00 |
3年以上 | 1,561,242.67 |
合计 | 31,167,845.11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产权交易费 | 15,494,700.00 | |
应收押金保证金 | 6,938,251.50 | 10,526,967.21 |
第三方平台资金 | 4,884,567.23 | 3,141,732.23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49,134.79 | |
其他 | 3,701,191.59 | 3,003,678.50 |
合计 | 31,167,845.11 | 16,672,377.94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52,158.93 | 652,158.9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652,158.93 | 652,158.93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578,467.83 | 578,467.8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73,691.10 | 73,691.1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652,158.93 | 578,467.83 | 73,691.10 | |||
合计 | 652,158.93 | 578,467.83 | 73,691.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产权交易费 | 15,494,700.00 | 1年以内 | 49.71 | |
深圳市明亮行顾问咨询有限公司 | 押金 | 2,524,646.00 | 1年以内 | 8.10 |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三方平台资金 | 4,209,584.08 | 1年以内 | 13.51 | |
业主李应祥 | 押金 | 1,000,000.00 | 3年以上 | 3.21 | |
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 | 押金 | 979,500.43 | 1年以内 | 3.14 | |
合计 | / | 24,208,430.51 | / | 77.67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376,235.76元),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578,467.83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80,369.81元)。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51,596,471.94 | 151,596,471.94 | 137,835,555.32 | 137,835,555.32 | ||
库存商品 | 139,026,121.44 | 139,026,121.44 | 179,755,085.08 | 179,755,085.08 | ||
周转材料 | 29,558,057.98 | 29,558,057.98 | 30,502,134.84 | 30,502,134.84 | ||
发出商品 | 19,333,406.51 | 19,333,406.51 | 11,755,896.39 | 11,755,896.39 | ||
委托加工物资 | 22,854,105.25 | 22,854,105.25 | 32,675,652.30 | 32,675,652.30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1,695,553.58 | 1,695,553.58 | ||
合计 | 362,368,163.12 | 362,368,163.12 | 394,219,877.51 | 394,219,877.5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无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无核销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无)。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158,585,145.74 | 50,009,150.31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63,555,109.97 | 1,605,084,472.29 |
合计 | 1,122,140,255.71 | 1,655,093,622.60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大额存单 | 145,596,781.58 | 709,227,155.33 |
待认证/抵扣进项税 | 104,539,544.93 | 121,144,470.22 |
预交所得税 | - | 3,898,885.07 |
合计 | 250,136,326.51 | 834,270,510.62 |
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大额存单 | 1,605,464,684.10 | 1,605,464,684.10 | 1,142,215,141.25 | 1,142,215,141.25 | ||
减: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的大额存单 | -145,596,781.58 | -145,596,781.58 | -709,227,155.33 | -709,227,155.33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债权投资 | -158,585,145.74 | -158,585,145.74 | -50,009,150.31 | -50,009,150.31 | ||
合计 | 1,301,282,756.78 | 1,301,282,756.78 | 382,978,835.61 | 382,978,835.61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a)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的大额存单: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Alpha Generation Fund SPC | 144,519,812.00 | 4.00% | 4.00% | / | / | / | / | /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51,000,000.00 | 4.07% | 4.07% | 2023年5月12日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25,000,000.00 | 4.07% | 4.07% | 2023年5月13日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18,000,000.00 | 4.07% | 4.07% | 2023年5月25日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70,000,000.00 | 4.07% | 4.07% | 2023年5月25日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30,000,000.00 | 4.13% | 4.13% | 2023年5月25日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200,000,000.00 | 4.13% | 4.13% | 2023年6月1日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300,000,000.00 | 4.13% | 4.13% | 2023年6月3日 |
合计 | 144,519,812.00 | / | / | / | 694,000,000.00 | / | / | / |
(b)列示于债权投资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大额存单: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3.46% | 3.46% | 2023年7月24日 | 50,000,000.00 | 3.46% | 3.46% | 2023年7月24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3.50% | 3.50% | 2024年1月8日 | 80,000,000.00 | 3.50% | 3.50% | 2024年1月8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3.50% | 3.50% | 2024年3月10日 | 20,000,000.00 | 3.50% | 3.50% | 2024年3月10日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3.55% | 3.55% | 2025年4月20日 | 50,000,000.00 | 3.55% | 3.55% | 2025年4月20日 |
中国银 | 80,000,000.00 | 3.25% | 3.25% | 2025年 | 80,000,000.00 | 3.25% | 3.25% | 2025年 |
行股份有限公司 | 4月29日 | 4月29日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3.38% | 3.38% | 2025年5月13日 | 50,000,000.00 | 3.38% | 3.38% | 2025年5月13日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3.45% | 3.45% | 2025年5月13日 | 50,000,000.00 | 3.45% | 3.45% | 2025年5月13日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3.55% | 3.55% | 2025年4月22日 | 20,000,000.00 | 3.55% | 3.55% | 2025年4月22日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3.55% | 3.55% | 2025年4月22日 | 20,000,000.00 | 3.55% | 3.55% | 2025年4月22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年1月11日 | / | / |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3.10% | 3.10% | 2026年2月2日 | / | / | /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3.25% | 3.25% | 2026年3月17日 | / | / | / | /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3.20% | 3.20% | 2026年3月24日 | / | / | /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3.20% | 3.20% | 2026年3月30日 | / | / | / |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20% | 3.20% | 2026年3月31日 | / | / | / | / |
宁波银 | 50,000,000.00 | 3.40% | 3.40% | 2026年 | / | / | / | / |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月31日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3.30% | 3.30% | 2026年4月19日 | / | / | /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3.20% | 3.20% | 2026年5月16日 | / | / | / | /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3.20% | 3.20% | 2026年5月29日 | / | / | / | /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3.20% | 3.20% | 2026年6月2日 | / | / | / | /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3.20% | 3.20% | 2026年6月13日 | / | / | /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3.35% | 3.35% | 2024年11月19日 | / | /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3.45% | 3.45% | 2025年4月2日 | / | /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3.45% | 3.45% | 2025年4月2日 | / | / | / | / |
合计 | 1,430,000,000.00 | / | / | / | 420,000,000.00 | /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963,555,109.97 | 1,858,545,131.76 |
私募股权基金 | 392,836,624.87 | 363,243,092.74 |
减: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63,555,109.97 | -1,605,084,472.29 |
合计 | 392,836,624.87 | 616,703,752.21 |
其他说明:
本集团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为银行间市场信贷资产、各类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本集团在该产品的最大风险敞口为本集团所购份额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963,555,109.97元。本集团不存在向该产品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219,495,149.70 | 2,232,162,538.7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219,495,149.70 | 2,232,162,538.75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10,573,589.95 | 1,684,454,490.57 | 29,855,798.47 | 57,359,852.91 | 3,082,243,731.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552,157.47 | 69,020,696.41 | 999,049.54 | 3,856,162.00 | 103,428,065.42 |
(1)购置 | 449,541.29 | 8,589,967.21 | 773,715.89 | 2,327,189.88 | 12,140,414.27 |
(2)在建工程转入 | 29,102,616.18 | 60,430,729.20 | 225,333.65 | 1,528,972.12 | 91,287,651.15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91,257.12 | 978,645.68 | 974,469.77 | 6,344,372.57 | |
(1)处置或报废 | 4,391,257.12 | 978,645.68 | 457,223.68 | 5,827,126.48 | |
(2)其他减少 | 517,246.09 | 517,246.09 | |||
4.期末余额 | 1,340,125,747.42 | 1,749,083,929.86 | 29,876,202.33 | 60,241,545.14 | 3,179,327,424.7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3,041,526.82 | 553,245,020.26 | 17,851,643.40 | 39,407,590.27 | 843,545,780.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638,164.80 | 75,537,826.00 | 1,984,958.65 | 5,597,269.18 | 114,758,218.63 |
(1)计提 | 31,638,164.80 | 75,537,826.00 | 1,984,958.65 | 5,597,269.18 | 114,758,218.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30,901.78 | 883,493.46 | 392,741.49 | 5,007,136.73 | |
(1)处置或报废 | 3,730,901.78 | 883,493.46 | 145,277.10 | 4,759,672.34 | |
(2)其他减少 | 247,464.39 | 247,464.39 | |||
4.期末余额 | 264,679,691.62 | 625,051,944.48 | 18,953,108.59 | 44,612,117.96 | 953,296,862.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535,412.40 | 6,535,412.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6,535,412.40 | 6,535,412.40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75,446,055.80 | 1,117,496,572.98 | 10,923,093.74 | 15,629,427.18 | 2,219,495,149.7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77,532,063.13 | 1,124,674,057.91 | 12,004,155.07 | 17,952,262.64 | 2,232,162,538.7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18,576,373.34 | 尚在办理中 |
合计 | 318,576,373.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房屋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约为209,854,659.05元(原价257,690,100.19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作为25,829,531.12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114,758,218.63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99,823,009.13元),其中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99,102,517.92元、701,043.15元、12,814,741.45元及2,139,916.11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86,344,159.59元、245.95元、13,011,993.96元及466,609.63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91,287,651.1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270,979,916.2元)。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26,148,419.98 | 529,413,390.7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26,148,419.98 | 529,413,390.78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衢州基地建造工程 | 459,098,971.71 | 459,098,971.71 | 273,198,349.80 | 273,198,349.80 | ||
长沙基地建设工程 | 277,122,395.95 | 277,122,395.95 | 185,599,473.55 | 185,599,473.55 | ||
公司总部大楼建设工程 | 49,458,663.38 | 49,458,663.38 | 34,814,586.42 | 34,814,586.42 | ||
增城基地产能提升工程 | 20,618,805.66 | 20,618,805.66 | 518,346.91 | 518,346.91 | ||
华南基地成品仓工程 | 11,546,358.41 | 11,546,358.41 | 11,546,358.41 | 11,546,358.41 | ||
华南基地建设工程 | 2,966,245.95 | 2,966,245.95 | 17,986,318.25 | 17,986,318.25 | ||
重庆基地建设工程 | 525,858.31 | 525,858.31 | - | - | ||
海丰基地产能提升工程 | 4,450,335.49 | 4,450,335.49 | 1,198,230.08 | 1,198,230.08 | ||
其他 | 360,785.12 | 360,785.12 | 4,551,727.36 | 4,551,727.36 | ||
合计 | 826,148,419.98 | 826,148,419.98 | 529,413,390.78 | 529,413,390.7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衢州基地建造工程 | 625,071,915.00 | 273,198,349.80 | 186,720,771.56 | 820,149.65 | 459,098,971.71 | 82.5 | 82.5 | 自筹资金 | ||||
长沙基地建设工程 | 600,000,000.00 | 185,599,473.55 | 91,522,922.40 | 277,122,395.95 | 50.3 | 50.3 | 自筹资金 | |||||
公司总部大楼建设工程 | 206,403,600.00 | 34,814,586.42 | 16,155,515.98 | 1,511,439.02 | 49,458,663.38 | 26.9 | 26.9 | 自筹和募投资金 | ||||
增城基地产能提升工程 | 143,946,793.60 | 518,346.91 | 20,963,938.45 | 862,581.46 | 898.24 | 20,618,805.66 | 64.9 | 64.9 | 自筹资金 | |||
华南基地成品仓工程 | 55,813,860.00 | 11,546,358.41 | 16,371,681.42 | 16,371,681.42 | 11,546,358.41 | 97.8 | 97.8 | 自筹资金 | ||||
华南基地建设工程 | 929,419,137.61 | 17,986,318.25 | 11,481,122.69 | 26,501,194.99 | 2,966,245.95 | 93.0 | 93.0 | 自筹和募投资金 | ||||
重庆基地建设工程 | 511,323,400.00 | 18,922,045.88 | 18,396,187.57 | 525,858.31 | 93.0 | 93.0 | 自筹和募投资金 | |||||
海丰基地产能提升工程 | 32,850,000.00 | 1,198,230.08 | 22,114,972.34 | 18,862,866.93 | 4,450,335.49 | 80.2 | 80.2 | 自筹资金 | ||||
其他 | 4,551,727.36 | 5,435,340.43 | 9,472,989.13 | 153,293.54 | 360,785.12 | / | /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3,104,828,706.21 | 529,413,390.78 | 389,688,311.15 | 91,287,651.15 | 1,665,630.80 | 826,148,419.98 | / | /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7,510,613.91 | 117,510,613.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80,728.71 | 2,380,728.71 |
(1)本期新增 | 2,380,728.71 | 2,380,728.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1,714.75 | 901,714.75 |
4.期末余额 | 118,989,627.87 | 118,989,627.8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530,158.29 | 26,530,158.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039,692.19 | 8,039,692.19 |
(1)计提 | 8,039,692.19 | 8,039,692.19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1,714.75 | 901,714.75 |
(1)处置 | 901,714.75 | 901,714.75 |
4.期末余额 | 33,668,135.73 | 33,668,135.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5,321,492.14 | 85,321,492.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980,455.62 | 90,980,455.62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商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2,917,245.85 | 18,798,867.67 | 4,665,776.32 | 406,381,889.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0,000.00 | 600,000.00 | ||
(1)购置 | 600,000.00 | 600,0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53,318.59 | 853,318.59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853,318.59 | 853,318.59 | ||
4.期末余额 | 382,917,245.85 | 17,945,549.08 | 5,265,776.32 | 406,128,571.2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3,699,254.64 | 13,163,525.09 | 2,172,729.57 | 49,035,509.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49,232.88 | 1,322,822.68 | 499,583.41 | 6,171,638.97 |
(1)计提 | 4,349,232.88 | 1,322,822.68 | 499,583.41 | 6,171,638.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710,263.88 | 710,263.88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710,263.88 | 710,263.88 | ||
4.期末余额 | 38,048,487.52 | 13,776,083.89 | 2,672,312.98 | 54,496,884.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4,868,758.33 | 4,169,465.19 | 2,593,463.34 | 351,631,686.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9,217,991.21 | 5,635,342.58 | 2,493,046.75 | 357,346,380.5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6,171,638.97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6,176,671.32元)。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于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33,375,150.37元(原值37,570,525.75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5,829,531.12元的抵押物)。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尚未办妥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28,012,959.47 | 3,948,182.19 | 1,850,769.90 | 30,110,371.76 | |
其他 | 61,893.31 | 41,262.12 | 20,631.19 | ||
合计 | 28,074,852.78 | 3,948,182.19 | 1,892,032.02 | 30,131,002.95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 | 9,714,083.87 | 1,763,946.57 | 8,465,902.86 | 1,450,472.76 |
租赁负债 | 93,154,206.14 | 22,928,634.35 | 6,530,146.28 | 1,610,580.53 |
计提销售返利与折扣款 | 1,847,740,292.74 | 442,411,405.93 | 1,328,723,992.37 | 331,162,504.07 |
递延收益 | 7,846,354.48 | 1,961,588.62 | 8,374,524.64 | 2,093,631.17 |
可抵扣亏损 | 2,285,446.80 | 571,361.70 | 894,439.06 | 223,609.7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1,762,591.08 | 10,440,647.77 | 42,666,498.06 | 9,845,394.53 |
其他 | 8,000,000.00 | 2,000,000.00 | 8,000,000.00 | 2,000,000.00 |
合计 | 2,010,502,975.11 | 482,077,584.94 | 1,403,655,503.27 | 348,386,192.8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85,321,492.26 | 20,995,947.86 | ||
利息资本化 | 2,760,534.60 | 690,133.65 | 2,997,231.92 | 749,307.98 |
预付融资费用 | 20,280,392.04 | 5,070,098.01 | ||
公允价值变动 | 145,085,041.17 | 35,637,066.90 | 108,943,653.90 | 27,235,913.48 |
合计 | 253,447,460.07 | 62,393,246.42 | 111,940,885.82 | 27,985,221.4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606,009.95 | 426,471,574.99 | 27,235,913.48 | 321,150,279.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5,606,009.95 | 6,787,236.47 | 27,235,913.48 | 749,307.9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4,477.77 | |
可抵扣亏损 | 8,008.02 | 9,615,420.66 |
合计 | 8,008.02 | 9,639,898.4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7年 | 2,947.95 | 9,615,420.66 | |
2028年 | 5,060.07 | ||
合计 | 8,008.02 | 9,615,420.6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预计于一年内(含一年)转回的金额 | 458,168,638.73 | 12,132,433.37 | 342,877,502.10 | 2,874,516.08 |
预计于一年后转回的金额 | 23,908,946.21 | 50,260,813.05 | 5,508,690.73 | 25,110,705.38 |
合计 | 482,077,584.94 | 62,393,246.42 | 348,386,192.83 | 27,985,221.46 |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44,314,480.87 | 44,314,480.87 | 64,646,706.35 | 64,646,706.35 | ||
合计 | 44,314,480.87 | 44,314,480.87 | 64,646,706.35 | 64,646,706.35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80,347,222.22 | 100,081,736.12 |
信用借款 | 500,051,111.11 | 150,040,068.49 |
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借款 | 3,332,560,361.52 | 2,931,477,828.42 |
合计 | 3,912,958,694.85 | 3,181,599,633.0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开具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给部分子公司,该等子公司将其贴现取得的借款。于2023年6月30日,银行保证借款80,347,222.22元(2022年12月31日:100,081,736.12元)系由本公司为桂鹏提供担保。
于2023年6月30日,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1.60%至3.00%(2022年12月31日:1.90%至
3.45%)。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银行抵押或质押借款(2022年12月31日:无)。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
中国建设银行e信通 | 23,000,000.00 | 25,000,000.00 |
合计 | 23,000,000.00 | 25,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购款 | 716,393,646.58 | 626,195,751.81 |
合计 | 716,393,646.58 | 626,195,751.8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0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333,165.62元(2022年12月31日:
300,285.52元),均为未结算的材料款,由于供应商结算程序未完成,该等款项尚未最后清算。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销售返利与折扣 | 1,576,733,936.54 | 1,154,072,191.74 |
预收货款 | 274,696,645.27 | 471,208,599.61 |
预收劳务款 | 1,886,792.40 | |
合计 | 1,851,430,581.81 | 1,627,167,583.7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括在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中的1,625,280,791.35元合同负债已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转入营业收入,包括预收货款471,208,599.61元,以所售商品结算的应付销售返利与折扣1,154,072,191.74元。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8,710,623.96 | 575,007,326.90 | 593,105,631.44 | 2,266,129.81 | 158,346,189.6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9,017,317.85 | 39,017,317.85 | |||
三、辞退福利 | 248,548.00 | 1,695,914.00 | 1,944,462.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78,959,171.96 | 615,720,558.75 | 634,067,411.29 | 2,266,129.81 | 158,346,189.6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6,739,360.55 | 524,836,141.38 | 542,365,770.37 | 2,266,129.81 | 156,943,601.75 |
二、职工福利费 | 691,200.44 | 14,253,580.47 | 14,553,455.84 | 391,325.07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61,432.91 | 20,528,317.44 | 20,690,012.47 | 899,737.8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61,432.91 | 19,132,455.43 | 19,294,150.46 | 899,737.88 | |
工伤保险费 | 856,039.23 | 856,039.23 | |||
生育保险费 | 539,822.78 | 539,822.78 | |||
四、住房公积金 | 68,833.00 | 10,115,502.70 | 10,167,221.70 | 17,114.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9,797.06 | 5,273,784.91 | 5,329,171.06 | 94,410.91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78,710,623.96 | 575,007,326.90 | 593,105,631.44 | 2,266,129.81 | 158,346,189.6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7,878,657.87 | 37,878,657.87 | ||
2、失业保险费 | 1,138,659.98 | 1,138,659.9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9,017,317.85 | 39,017,317.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交企业所得税 | 262,378,166.59 | 214,760,377.23 |
未交增值税 | 66,871,958.72 | 80,304,345.79 |
应交个人所得税 | 52,853,751.06 | 4,606,952.46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83,695.18 | 5,329,620.67 |
应交教育费附加 | 3,365,873.23 | 3,924,409.20 |
应交印花税 | 4,147,484.24 | 1,273,643.03 |
其他 | 3,504,802.87 | 2,747,600.84 |
合计 | 397,505,731.89 | 312,946,949.22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861,101,977.83 | 656,181,548.34 |
合计 | 861,101,977.83 | 656,181,548.34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302,875,058.34 | 262,639,481.41 |
应付销售返利与折扣款 | 271,006,356.20 | 174,651,800.63 |
应付保证金及押金 | 71,955,823.00 | 71,165,757.36 |
应付广告费 | 83,906,994.26 | 65,658,088.64 |
应付运输费 | 84,874,084.18 | 43,281,587.87 |
应付水电燃气费 | 19,953,208.59 | 15,123,968.66 |
应付会议及差旅费 | 5,011,473.04 | 4,874,900.98 |
应付租赁费 | 3,523,505.26 | 2,375,508.48 |
其他 | 17,995,474.96 | 16,410,454.31 |
合计 | 861,101,977.83 | 656,181,548.3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0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97,115,707.59元(2022年12月31日:
107,129,053.54元),主要为应付保证金、押金及应付工程款项等,因为业务尚在持续中,该等款项尚未结清。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5,829,531.12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587,175.74 | 13,501,155.59 |
合计 | 13,587,175.74 | 39,330,686.7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项 | 24,661,038.45 | 58,317,614.11 |
合计 | 24,661,038.45 | 58,317,614.1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5,829,531.12 | |
保证借款 | 20,012,777.77 | |
信用借款 | ||
应计利息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5,829,531.12 | |
一年内到期的应计利息 | ||
合计 | 20,012,777.7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无抵押或质押的长期借款(于2022年12月31日,银行抵押借款25,829,531.12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为209,854,659.05元(原价257,690,100.19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以及账面价值为33,375,150.37元(原值37,570,525.75元)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该银行抵押借款同时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林木勤先生及其配偶陈惠玲女士提供保证)。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长期借款的利率为1.60%-3.00%(2022年12月31日:3.8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93,405,282.29 | 98,745,778.0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587,164.12 | -13,501,155.59 |
合计 | 79,818,118.17 | 85,244,622.44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纳入租赁负债,但将导致未来潜在现金流出的事项包括: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按新租赁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分别为3,835,798.19元和3,349,551.87元,应于一年内支付的金额为6,303,399.51元,应于一年后支付的金额为881,950.55元。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3,664,405.55 | 5,547,000.00 | 1,180,258.32 | 18,031,147.23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13,664,405.55 | 5,547,000.00 | 1,180,258.32 | 18,031,147.23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地区政府投资补助 | 5,627,923.82 | 499,999.98 | 5,127,923.84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改造补贴 | 3,086,956.52 | 260,869.55 | 2,826,086.97 | 与资产相关 |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补贴 | 1,419,488.23 | 124,999.98 | 1,294,488.25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 783,436.16 | 1,510,000.00 | 153,467.75 | 2,139,968.41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产业扶持资金 | 2,746,600.82 | 28,170.25 | 2,718,430.57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设备购置补助资金 | 4,037,000.00 | 112,750.81 | 3,924,249.1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3,664,405.55 | 5,547,000.00 | 1,180,258.32 | 18,031,147.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0,010,000.00 | 400,01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13,867,394.83 | 2,013,867,394.83 | ||
其他资本公积 | 66,231,000.00 | 66,231,000.00 | ||
其他 | 298,000.00 | 298,000.00 | ||
合计 | 2,080,396,394.83 | 2,080,396,394.8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340,101.10 | 61,970,570.56 | 61,970,570.56 | 47,630,469.46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340,101.10 | 61,970,570.56 | 61,970,570.56 | 47,630,469.4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340,101.10 | 61,970,570.56 | 61,970,570.56 | 47,630,469.4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0,005,000.00 | 200,005,000.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00,005,000.00 | 200,005,0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98,219,717.23 | 1,557,714,145.8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08,793.64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398,528,510.87 | 1,557,714,145.8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08,120,249.12 | 1,440,520,571.3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00,020,000.00 | 600,015,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06,628,759.99 | 2,398,219,717.2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08,793.64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根据2023年5月19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20.00元(含税),按已发行股份400,010,000股计算,共计800,020,00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454,973,311.01 | 3,105,121,951.57 | 4,284,261,575.73 | 2,455,380,862.64 |
其他业务 | 5,211,617.89 | 1,488,885.63 | 7,012,421.33 | 4,361,444.36 |
合计 | 5,460,184,928.90 | 3,106,610,837.20 | 4,291,273,997.06 | 2,459,742,307.0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销售东鹏特饮 | 5,134,988,525.45 |
销售其他饮料 | 319,984,785.56 |
销售材料及其他 | 5,211,617.89 |
合计 | 5,460,184,928.9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5,455,590,274.73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2,222,248.04 |
其他 | 2,372,406.13 |
合计 | 5,460,184,928.9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851,430,581.81元,其中:
1,851,430,581.81元预计将于1年内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2023年1-6月本集团试运行销售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为2,424,472.85元及2,397,851.40元(2022年1-6月:9,258,934.00元及5,138,533.65元)。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339,352.92 | 19,265,565.40 |
教育费附加 | 19,740,418.60 | 14,898,730.04 |
房产税 | 5,848,624.50 | 5,473,588.90 |
土地使用税 | 2,280,629.50 | 1,923,795.90 |
印花税 | 7,254,099.93 | 6,069,040.87 |
其他 | 6,225.47 | 19,987.05 |
合计 | 59,469,350.92 | 47,650,708.1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2,289,732.43 | 349,105,297.01 |
宣传推广费 | 376,016,595.07 | 308,933,482.97 |
差旅费 | 33,174,234.19 | 17,385,842.63 |
运输费 | 13,610,787.62 | 9,689,818.42 |
会议及办公费 | 12,390,874.16 | 8,728,177.36 |
租赁费 | 4,493,502.24 | 2,704,586.5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857,293.45 | 1,060,017.00 |
业务招待费 | 4,236,893.49 | 2,936,964.05 |
其他 | 6,164,852.30 | 2,153,999.00 |
合计 | 863,234,764.95 | 702,698,184.9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4,968,020.64 | 76,553,110.04 |
折旧与摊销 | 17,900,566.21 | 19,694,906.92 |
会议及办公费 | 15,476,124.30 | 11,377,540.4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376,647.95 | 4,390,990.38 |
信息服务费 | 7,516,582.22 | 4,254,699.35 |
中介费 | 8,034,898.76 | 3,851,368.01 |
维修费 | 4,074,148.22 | 3,560,224.18 |
业务招待费 | 2,812,023.57 | 2,749,769.77 |
差旅费 | 3,274,187.46 | 1,610,891.64 |
租赁费 | 386,612.10 | 271,486.34 |
其他 | 4,914,243.26 | 2,565,745.13 |
合计 | 163,734,054.69 | 130,880,732.1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377,545.44 | 12,813,168.40 |
原材料投入 | 10,763,545.86 | 6,076,612.92 |
折旧与摊销 | 2,182,347.93 | 466,609.63 |
其他 | 2,109,779.88 | 1,119,741.06 |
合计 | 25,433,219.11 | 20,476,132.0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5,908,107.83 | 19,433,360.32 |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2,365,940.93 | 2,466,910.41 |
减:资本化利息 | ||
减:政府补助 | ||
减:利息收入 | -39,203,202.06 | -6,755,489.29 |
汇兑损益 | -5,786,829.12 | |
其他 | 1,422,906.58 | 5,622,606.59 |
合计 | -5,293,075.84 | 20,767,388.03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将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确认为短期借款,并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费用,计入借款利息支出。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80,258.32 | 1,099,790.26 |
企业稳增长补助 | 1,724,700.00 | 1,788,400.00 |
改制上市培育项目资助 | 1,500,000.00 | |
规上工业企业稳产补贴 | 1,000,000.00 | |
降本减负电费补贴 | 795,000.00 | |
企业发展扶持补贴 | 2,983,300.00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538,485.81 | 330,893.04 |
总部企业贡献奖 | 963,100.00 | |
其他 | 2,080,550.06 | 2,570,351.98 |
合计 | 10,470,394.19 | 9,084,435.28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4,845,026.64 | 7,615,197.71 |
处置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 42,075,926.60 | 7,403,918.36 |
处置衍生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37,220.00 | |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2,980,099.35 | |
合计 | 72,838,272.59 | 15,019,116.0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668,204.65 | 45,156,577.75 |
衍生金融资产 | 56,192.38 | |
私募股权基金 | 29,593,532.13 | -12,277,575.27 |
合计 | 72,317,929.16 | 32,879,002.48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826,648.84 | -563,080.5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78,467.83 | -295,865.95 |
合计 | -1,248,181.01 | -858,946.50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无形资产利得 | ||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利得 | -2,584.03 | 35,331.17 |
合计 | -2,584.03 | 35,331.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资产处置收益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赔偿收入 | 938,365.10 | 551,200.51 | 938,365.10 |
其他 | 267,107.38 | 616,372.41 | 267,107.38 |
合计 | 1,205,472.48 | 1,167,572.92 | 1,205,472.4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营业外收入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74,888.02 | 129,053.36 | 374,888.0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74,888.02 | 129,053.36 | 374,888.0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对外捐赠 | 32,600.00 | 5,176,300.00 | 32,600.00 |
其他 | 3,816.34 | 68,322.12 | 3,816.34 |
合计 | 411,304.36 | 5,373,675.48 | 411,304.36 |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营业外支出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93,020,101.28 | 313,224,715.7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8,974,573.51 | -106,843,112.06 |
合计 | 294,045,527.77 | 206,381,603.7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02,165,776.8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50,541,444.2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3,549,302.5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96,263.2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28.03 |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 -3,174,396.40 |
其他 | -69,008.75 |
所得税费用 | 294,045,527.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08,120,249.12 | 754,629,776.9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48,181.01 | 858,946.5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4,758,218.63 | 99,823,009.1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039,692.19 | 7,659,397.98 |
无形资产摊销 | 4,840,064.87 | 6,176,671.3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92,032.02 | 2,729,151.6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7,472.05 | 93,722.1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317,929.16 | -32,879,002.4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04,281.25 | 21,900,270.7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838,272.59 | -15,019,116.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5,012,502.00 | -109,976,232.8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037,928.49 | 3,133,120.8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156,160.81 | -52,386,921.9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8,412,876.63 | -123,397,749.8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18,560,390.38 | 149,810,830.8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7,953,090.44 | 713,155,874.8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176,652,587.35 | 1,091,228,982.7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38,571,835.82 | 999,134,854.5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8,080,751.53 | 92,094,128.2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2,000,000.00 |
其中: | |
鹏智瑞 | 32,0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8,977,967.99 |
其中: | |
鹏智瑞 | 18,977,967.99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022,032.01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176,652,587.35 | 1,438,571,835.82 |
其中:库存现金 | 6,763.00 | 13.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176,645,824.35 | 1,438,571,822.8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76,652,587.35 | 1,438,571,835.8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9,196,299.19 | 保证金 |
合计 | 59,196,299.19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49,219,047.19 | 7.2258 | 1,078,226,991.19 |
欧元 | |||
港币 | 1,100,720.35 | 0.9220 | 1,014,864.16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港币 | 2,640,679.65 | 0.9220 | 2,434,706.64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3,664,405.55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180,258.32 |
企业稳增长补助 | 1,724,700.00 | 其他收益 | 1,724,700.00 |
企业发展扶持补贴 | 2,983,300.00 | 其他收益 | 2,983,300.00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538,485.81 | 其他收益 | 1,538,485.81 |
总部企业贡献奖 | 963,100.00 | 其他收益 | 963,100.00 |
其他 | 2,080,550.06 | 其他收益 | 2,080,550.06 |
合计 | 22,954,541.42 | 10,470,394.1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鹏智瑞 | 32,000,000.00 | 100 | 出售 | 2023年5月19日 | 控制权转移 | 2,980,099.35 | 0 | 0 | 0 | 0 | / | 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5月19日,经股东大会决议,本集团对外出售鹏智瑞100%股权。鹏智瑞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的权益”。于2023年5月26日,本公司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越南东鹏,注册资本为232,750万越南盾。越南东鹏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
九、在其他主体的权益”。
于2023年6月20日,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通泰丰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通泰丰源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的权益”。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增鹏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莞鹏 | 广东东莞 | 广东东莞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徽鹏 | 安徽滁州 | 安徽滁州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桂鹏 | 广西南宁 | 广西南宁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新设 | |
华鹏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新设 | |
庆鹏 | 重庆 | 重庆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新设 | |
湘鹏 | 湖南长沙 | 湖南长沙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新设 | |
浙鹏 | 浙江衢州 | 浙江衢州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新设 | |
鹏智瑞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信息系统开发服务 | 100 | 新设 | |
东鹏捷迅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 | 新设 | |
上海营销 | 上海 | 上海 | 饮料销售 | 100 | 新设 | |
深圳营销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饮料销售 | 100 | 新设 | |
汕尾营销 | 广东汕尾 | 广东汕尾 | 饮料销售 | 100 | 新设 | |
韶关营销 | 广东韶关 | 广东韶关 | 饮料销售 | 100 | 新设 | |
光明基地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新设 | |
汕尾基地 | 广东汕尾 | 广东汕尾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新设 | |
香港东鹏 | 香港 | 香港 | 饮料销售,国际贸易 | 100 | 新设 | |
越南东鹏 | 越南 | 胡志明市 | 饮料销售,国际贸易 | 100 | 新设 | |
通泰丰源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饮料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于2023年5月19日,经股东大会决议,本集团对外出售鹏智瑞100%股权。于2023年6月30日,鹏智瑞不再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己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
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及未来的外币交易主要为记账本位币为港元的子公司持有的美元金融资产,因中国香港采用的是联系汇率制度,港元与美元汇率挂钩,不存在重大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租赁负债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固定利率的借款合同及租赁负债,金额为99,830,895.94元(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固定利率的租赁负债,金额为85,244,622.44元)。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6个月期间及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大额存单(按照到期日分别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债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货币资金、大额存单(按照到期日分别列示在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债权投资)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
3、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 | 2023年6月30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921,347,735.95 | 3,921,347,735.95 | |||
应付票据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716,393,646.58 | 716,393,646.58 | |||
其他应付款 | 861,101,977.83 | 861,101,977.83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 17,755,081.09 | 16,814,229.97 | 28,261,138.32 | 56,608,105.28 | 119,438,554.66 |
合计 | 5,539,598,441.45 | 16,814,229.97 | 28,261,138.32 | 56,608,105.28 | 5,641,281,915.02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 | 2022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187,461,071.39 | 3,187,461,071.39 | |||
应付票据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626,195,751.81 | 626,195,751.81 | |||
其他应付款 | 656,181,548.34 | 656,181,548.34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6,362,350.23 | 26,362,350.23 | |||
租赁负债 | 17,870,328.17 | 16,484,212.93 | 31,771,613.01 | 60,786,727.48 | 126,912,881.59 |
合计 | 4,539,071,049.94 | 16,484,212.93 | 31,771,613.01 | 60,786,727.48 | 4,648,113,603.36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407,375.04 | 3,246,918,754.74 | 392,836,624.87 | 3,750,162,754.65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0,407,375.04 | 3,246,918,754.74 | 3,357,326,129.78 | |
(1)债务工具投资 | 3,244,161,962.36 | 3,244,161,962.36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10,407,375.04 | 110,407,375.04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756,792.38 | 2,756,792.38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92,836,624.87 | 392,836,624.87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392,836,624.87 | 392,836,624.87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0,407,375.04 | 3,246,918,754.74 | 392,836,624.87 | 3,750,162,754.65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持有的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按照公开市场的交易价格确认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基准利率、PE乘数、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本集团持有的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公允价值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估值技术所需的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但不限于预期收益率等估值参数。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私募股权基金,其公允价值以投资标的的净值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估计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为底层资产的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年度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间的转换。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短期借款、应付款项、租赁负债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海丰县顺宝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顺 宝泉物业”) |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控制的公司 |
鹏智瑞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深圳市东鹏饮料公益基金会 | 由本集团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
君正投资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
鲲鹏投资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
陈惠玲 | 实际控制人配偶 |
林木港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集团执行总裁 |
林戴钦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5月19日,经股东大会决议,本集团出售鹏智瑞100%股权。于2023年6月30日,鹏智瑞不再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鹏智瑞 | 信息技术服务 | 1,700,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鹏智瑞 | 办公场所 | 46,291.8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顺宝泉物业 | 厂房及配设 施 | 1,025,000.02 | 1,000,000.00 | 672,109.26 | 683,989.26 | -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林木勤、陈惠玲 | 370,000,000.00 | 2018年10月26日 | 2025年10月25日 | 是 |
林木勤、林木港 | 80,000,000.00 | 2019年12月20日 | 2023年12月19日 | 是 |
林木勤 | 100,000,000.00 | 2020年3月29日 | 2024年3月27日 | 是 |
林木勤 | 200,000,000.00 | 2020年7月15日 | 2028年6月23日 | 是 |
林木勤 | 80,000,000.00 | 2020年7月24日 | 2023年6月2日 | 是 |
林木勤 | 55,000,000.00 | 2020年11月30日 | 2023年11月30日 | 否 |
林木勤 | 40,000,000.00 | 2023年5月30日 | 2024年5月30日 | 否 |
林木勤 | 10,000,000.00 | 2023年5月30日 | 2024年11月30日 | 否 |
林木勤 | 40,000,000.00 | 2023年5月26日 | 2024年5月26日 | 否 |
林木勤 | 10,000,000.00 | 2023年5月26日 | 2024年11月26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63.84 | 1,371.4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鹏智瑞 | 149,134.7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租赁负债 | 顺宝泉物业 | 27,555,938.41 | 27,910,008.0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租赁负债 | 顺宝泉物业 | 652,247.82 | 1,506,802.81 |
其他应付款 | 顺宝泉物业 | 333,791.91 | 1,583,791.94 |
应付账款 | 鹏智瑞 | 11,156,268.01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614,219,416.15 | 574,106,817.89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内容。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集团主要从事饮料与预包装食品(饮料、无酒精饮料等)的生产、销售与批发。管理层从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方面考虑,认为本集团内各公司的业务属于集团统一管理下的一个经营分部,故本集团无需编制分部信息。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有息负债比率监控资本。有息负债比率为按带息债务总额除以总资本计算。带息债务总额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
于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有息负债比率列示如下: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带息债务总额 | 4,026,376,754.91 | 3,306,174,942.18 |
总资本 | 5,434,670,624.28 | 5,064,291,010.96 |
有息负债比率 | 74.09% | 65.28%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9,532,676.1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59,532,676.1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9,532,676.10 | 100.00 | 2,976,633.80 | 5.00 | 56,556,042.30 | 24,565,499.14 | 100.00 | 1,145,109.76 | 5.00 | 23,420,389.38 |
其中: | ||||||||||
应收账款组合1 | ||||||||||
一年以内 | 1,663,304.00 | 6.77 | 1,663,304.00 | |||||||
应收账款组合2 | ||||||||||
一年以内 | 59,532,676.10 | 100.00 | 2,976,633.80 | 5.00 | 56,556,042.30 | 22,902,195.14 | 93.23 | 1,145,109.76 | 5.00 | 21,757,085.38 |
合计 | 59,532,676.10 | / | 2,976,633.80 | / | 56,556,042.30 | 24,565,499.14 | / | 1,145,109.76 | / | 23,420,389.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账款组合1 | |||
一年以内 | |||
应收账款组合2 | |||
一年以内 | 59,532,676.10 | 2,976,633.80 | 5.00 |
合计 | 59,532,676.10 | 2,976,633.8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的内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145,109.76 | 2,752,708.56 | 921,184.52 | 2,976,633.80 | ||
合计 | 1,145,109.76 | 2,752,708.56 | 921,184.52 | 2,976,633.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金额 |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合计 | 50,752,680.59 | 85.25 | 2,537,634.0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2,752,708.56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643,965.27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921,184.52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1,169,103.60元)。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63,488,181.32 | 428,797,296.57 |
合计 | 863,488,181.32 | 428,797,296.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862,500,691.21 |
1至2年 | 269,477.44 |
2至3年 | 161,570.00 |
3年以上 | 556,442.67 |
合计 | 863,488,181.32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内部往来款 | 836,754,565.26 | 417,343,797.13 |
第三方平台资金 | 4,884,567.23 | 3,141,732.23 |
应收押金保证金 | 6,354,348.83 | 8,311,767.21 |
产权交易费 | 15,494,700.00 | |
合计 | 863,488,181.32 | 428,797,296.57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鹏 | 内部往来 | 329,000,234.00 | 一年以内 | 38.10 | |
湘鹏 | 内部往来 | 241,100,336.00 | 一年以内 | 27.92 | |
莞鹏 | 内部往来 | 176,225,379.30 | 一年以内 | 20.41 |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产权交易费 | 15,494,700.00 | 一年以内 | 1.79 | |
深圳市明亮行顾问咨询有限公司 | 押金 | 2,524,646.00 | 一年以内 | 0.29 | |
合计 | / | 764,345,295.30 | / | 88.52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无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无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无)。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674,195,688.08 | 3,674,195,688.08 | 3,709,135,168.08 | 3,709,135,168.0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674,195,688.08 | 3,674,195,688.08 | 3,709,135,168.08 | 3,709,135,168.0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他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增鹏 | 88,953,722.06 | 88,953,722.06 |
莞鹏 | 13,616,886.02 | 13,616,886.02 | |||||
徽鹏 | 300,726,240.00 | 300,726,240.00 | |||||
庆鹏 | 489,961,000.00 | 489,961,000.00 | |||||
华鹏 | 669,076,700.00 | 669,076,700.00 | |||||
桂鹏 | 450,423,640.00 | 450,423,640.00 | |||||
鹏智瑞 | 27,362,480.00 | 27,362,480.00 | - | ||||
东鹏捷迅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上海营销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湘鹏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浙鹏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汕尾营销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深圳营销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香港东鹏 | 1,339,014,500.00 | -17,577,000.00 | 1,321,437,500.00 | ||||
韶关营销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3,709,135,168.08 | 10,000,000.00 | 27,362,480.00 | -17,577,000.00 | 3,674,195,688.0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香港东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其他减少是由汇率变动引起。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159,607,802.38 | 2,408,830,803.67 | 4,114,327,293.21 | 3,231,978,492.51 |
其他业务 | - | - | - | - |
合计 | 3,159,607,802.38 | 2,408,830,803.67 | 4,114,327,293.21 | 3,231,978,492.5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销售东鹏特饮 | 2,999,388,200.85 |
销售其他饮料 | 160,219,601.53 |
销售材料及其他 | - |
合计 | 3,159,607,802.3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3,159,607,802.38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
其他 | - |
合计 | 3,159,607,802.3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616,661,066.56元,其中:
1,616,661,066.56元预计将于1年内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本公司无试运行销售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637,52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3,063,877.93 | 7,342,868.95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8,664,074.47 | 7,403,918.36 |
处置衍生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937,220.00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7,077,777.78 | |
合计 | 62,224,914.62 | 14,746,787.3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89,511,148.21 | 343,537,132.72 |
应付销售返利与折扣 | 1,027,149,918.35 | 870,655,873.94 |
合计 | 1,616,661,066.56 | 1,214,193,006.66 |
其他说明:
包括在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中的1,214,193,006.66元合同负债已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转入营业收入,包括预收货款343,537,132.72元,以所售商品结算的应付销售返利与折扣870,655,873.94元。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77,472.05 | 不适用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 9,334,648.11 | 不适用 |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2,176,102.40 | 不适用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2,980,099.35 | 不适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69,056.14 | 不适用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7,623,571.57 | 不适用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17,658,862.3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09 | 2.7702 | 2.77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96 | 2.4761 | 2.476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林木勤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