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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6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5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运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与半年度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内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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