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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2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

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九江银行3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九江银行定期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6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2021年9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定期存款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元鼎享尊63号】固定收益凭证。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2022年9月1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42,9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1,551.79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理财产品及收益已归还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合作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认购金额理财起始日理财终止日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收回理财收益
1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银行存款定期存款39,0002021年9月1日2022年9月1日3.6%1,404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元鼎享尊63号】固定收益凭证收益凭证3,900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3.8%147.79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理财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1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验[2020]14号)。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详情参见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36,000.00万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详情参见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是否发生变更拟投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金额
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7,600.005,348.23
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1.0261.72
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3,698.9816.30
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36,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8,513.278,517.88
合计56,013.2713,944.13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受托方产品类型产品名称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金额产品期限收益类型结构化安排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九江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存款30,0003.3%990365天保本保收益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度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为确保投资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九江银行委托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银行存款
产品类型定期存款
产品期限365天
购买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收益类型保本保收益
产品起息日2022年9月1日
产品到期日2023年9月1日
预计年化收益率3.3%
风险等级R1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序号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名称资金投向
1九江银行银行存款定期存款存款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为保本保收益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产品为保本保收益型产品,风险等级低,预计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运行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九江银行(股票代码:HK06190)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均不存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之规定,公司现金管理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现金管理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度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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