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
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