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之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对确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6 号文《关于核准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720,375股新股,发行价为每股1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598,992.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5,883,03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715,956.6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2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988号《验资报告》。
根据《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金额 | 募集配套资金 投资额 |
1 | 年产7万吨水玻璃、7.5万吨绿色轮胎专用高分散性二氧化硅项目 | 37,137.05 | 37,137.05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641.85 | 9,641.85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15,692.70 |
合计 | 66,778.90 | 62,471.60 |
注: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IPO 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公司于 2020年12月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三明阿福硅材料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中国银行无锡东湖塘支行 | 470275460615 | 2020年12月1日 | 177,953,388.73 | 11,722.85 |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无锡东湖塘支行 | 10651601040011469 | 2020年12月1日 | 341,370,500.00 | 326,068.3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 | 78090122000160075 | 2020年12月1日 | 96,418,500.00 | 21,593,118.37 |
招商银行无锡锡山支行 | 510902467910123 | 2020年12月1日 | 30,000,000.00 | 101,176.27 |
合计 | 645,742,388.73 | 22,032,085.81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692.70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700,598,992.50 |
减:发行费用 | 75,883,035.85 |
募集资金净额 | 624,715,956.65 |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 | 15,926,432.08 |
减:支付发行费 | 8,473,601.89 |
减: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转入一般户 | 7,452,830.19 |
减: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236,927,000.00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80,000,000.00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56,927,000.00 |
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9,276,697.08 |
减: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账户余额 | 245,000,000.00 |
减: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账户余额 | 50,000,000.00 |
减: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券商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账户余额 | 80,000,000.0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2,032,085.81 |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7,452,830.19已从募集资金中转入一般户,截至报告报出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7,452,830.19元已全部支付。
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投资决议有效期到期后,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万元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于2022年1月7日收回全部本息。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该行为使用的是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7天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于到期后收回全部资金,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204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确成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确成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确成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超过董事会相关投资决议期限的事项,公司己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确成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除上述事项外,确成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韩新科 孔林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