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利柏特: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6号)核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2,268,88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4.84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8.14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531.98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0,806.1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号为:518376406289)人民币43,519.40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号为:

633181917)人民币7,286.76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86.7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519.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225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1,966.81万元,累计以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自筹资金23,821.9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6,748.9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新城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633181917募集资金专户25,182,896.75-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518376406289募集资金专户75,660,912.56-
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36950180800197986募集资金专户19,379,831.00-
松江新城支行
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庄工业区支行03004623184募集资金专户47,266,219.84-
合 计---167,489,860.1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8,218,954.14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6424号);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8月26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9,682,371.87元,9月18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492,807.60元,均系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2021年12月3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将上述共计10,175,179.4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归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受托人产品名称金额(万元)理财起始日理财到期日是否赎回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564]2,000.002021/9/282021/11/2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566]2,500.002021/9/282021/12/29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673]2,000.002021/11/182021/12/23
4上海银行莘庄工业区支行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1,500.002021/11/182021/12/29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九期产品1,500.002021/9/282021/12/28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全部资金投向“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金额43,173.00万元,分阶段投入,本次拟投入23,128.6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503.397732万元,剩余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柏特股份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8,519.4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966.81[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503.4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966.81[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5.46%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项目16,000.0016,000.0016,000.0014,099.3914,099.39-1,900.6188.122022年11月-不适用
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7,519.4016.0016.0016.0016.00-100.00已变更-不适用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7,503.407,503.40---7,503.40-2023年7月-不适用
佘山基地项目20,000.0020,000.0020,000.0015,316.9015,316.90-4,683.1076.582022年10月-不适用
补充流动5,000.005,000.005,000.002,534.522,534.52-2,465.4850.69--不适用
资金
-------------
合计-48,519.4048,519.4048,519.4031,966.8131,966.81-16,552.5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详见本报告四(一)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 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23,712.11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模块制造及管道预制件二期项目专用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7,503.407,503.40---2023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
-----------
合计-7,503.407,503.4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本报告四(一)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