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295,840.00元(含税),该方案经公司2021年8月30日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15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及新业务拓展阶段,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及新项目投资建设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经营及资金状况、股东中长期回报等因素,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2)。
关联董事沈斌强、王海龙、陈旭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