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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9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08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08月16日以微信、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红燕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核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0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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