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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3-011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拟继续依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议案》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中的董事薪酬部分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1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6名非

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新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同意提名彭志恩先生、褚义舟先生、褚定军先生、邱培静女士、王国平先生、李金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1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提名陈应春先生、苏为科先生和钟永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92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92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4:00—16:00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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