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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3-012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平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人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拟继续依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议案》制订监事薪酬。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提名金平先生、杨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9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292号)。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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