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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股份: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股份”或“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华康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449.8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97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477.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 号)。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3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3,030,2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302.3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

币963.7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338.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5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3,262.73万元(包含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6,320.1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0,668.78万元(含利息)。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37,477.1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78,709.88
利息收入净额B25,085.11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4,552.85
利息收入净额C21,369.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03,262.73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6,454.36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0,668.7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0,668.78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F133,668.78
尚未归还的现金管理余额F27,000.00
差异G=E-F-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29,611.70万元(含利息)。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29,338.5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项 目序号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
利息收入净额C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29,338.5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29,611.70
差异注G=E-F-273.17

注: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273.17万元,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尚未从募资资金账户中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022年6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瑞信证券 (中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担。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支行366279078700125,743,366.95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支行[注]120929022920001367046,909,891.33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517907228410806159,842,260.93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81111010127014686324,192,274.50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336,687,793.71

[注]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支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46,409,891.33元存款余额属于协定存款余额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5719072284100081,296,116,978.10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华埠支行394884005494-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33050168743500001974-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营业部8110801012302817966-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33050170623509005077-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1,296,116,978.1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320.10万元。其中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2,141.11万元,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178.9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4号)。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发行主体产品名称产品期限认购金额收益情况期末的投资份额募集资金是否如期归还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36个月[注]12,000.00302.947,000.00尚未到期
合计12,000.00302.947,000.00

[注]该产品持有90天后可进行转让,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安排,持有不超过12个月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均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均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均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均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唐山华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华康股份,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后,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528.75万元(不含账户利息),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3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并变更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27,057.96万元投入“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焦作华康,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变更为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西陶镇。同时,将终止“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建设项目”后,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2,528.75万元(不含其产生的利息)用于“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投项目付款相关材料、会计师关于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资料、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康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7,477.1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552.8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4,627.96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3,262.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7.01%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3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27,057.96未作分期承诺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29,586.7114,075.6721,782.75-7,803.9673.622023年12月[注1]
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20,694.6720,694.6721,001.23306.56101.482021年6月[注2]是[注2]
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37,570.00
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项目35,041.253,422.2133,460.30-1,580.9595.492022年9月[注3]否[注3]
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810.4115,810.414,846.455,235.65-10,574.7633.122025年6月
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30,226.0030,226.002,208.5215,664.69-14,561.3151.832024年2月还在建设中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6,118.116,118.116,118.11100.00
合计137,477.15137,477.1524,552.85103,262.73-34,214.4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由于土地征迁工作和前期支出由工程承包方垫付,导致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相对较低。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情况、实际建设进度等影响,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6月,同时调整功能性糖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建设投资2,000.00万元、减少设备投资2,000.00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之“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本报告之“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议案》,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公司战略规划梳理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拟终止募投项目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中项目投入部分结余12,663.9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未投入的300.00万元,公司拟将结余的募集资金12,963.95万元及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422.92万元合计14,386.8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1]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完工,目前处于继续投入并逐步达产过程

[注2]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于2021年5月份开始试运行,2023年度实现收入43,910.92万元、营业毛利润10,720.18万元[注3]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项目于2022年5月份开始试运行,2023年度实现收入3,457.43万元、营业毛利润-968.63万元

附件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9,338.5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129,338.53129,338.532025年3月
合 计129,338.53129,338.5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983.4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本报告之“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项目粘胶纤维压榨液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35,041.25未做分期承诺3,422.2133,460.3095.492022年9月[注]否[注]
年产3万吨D-木糖绿色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年产3万吨木糖醇技改项目29,586.71未做分期承诺14,075.6721,782.7573.622023年12月
合计64,627.9617,497.8855,243.0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详见本报告之“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年产3万吨高纯度结晶赤藓糖醇项目于2022年5月份开始试运行,2023年度实现收入3,457.43万元、营业毛利润-968.63万元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亚峰 李志鹏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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