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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09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0-004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491.8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7,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7,734,905.6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9,765,09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5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备案情况
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24万吨建设项目24,954.0018,883.69项目代码:2018-410211-36-03-030294
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24,175.7218,200.00项目代码:2018-420113-36-03-034398
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8,909.668,909.66项目代码:2018-350902-36-03-032729
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4,917.184,917.18项目代码: 2018-310113-58-03-005155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3,065.983,065.98项目代码: 2018-310113-58-03-001157
补充流动资金23,000.0023,000.00
合 计89,022.5476,976.51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289号),截至2020年9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0,491.86万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的比例(%)
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24万吨建设项目24,954.0012,536.9650.24
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24,175.7211,087.5146.81
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8,909.663,815.3742.82
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4,917.182,803.0757.01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3,065.98248.958.12
补充流动资金23,000.00
合 计89,022.5430,491.8634.25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491.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28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福然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福然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

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福然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建投证券对福然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289号)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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