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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8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Friend Co., Ltd.(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75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发行人声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同时刊载于www.cninfo.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 4

二、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 8

三、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13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 16

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9

六、违反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性措施的承诺 ...... 21

七、股利分配政策 ...... 22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 27

九、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 29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4

一、发行人概况 ...... 34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34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 35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 37

五、发行人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47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 55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63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71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2

十、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 102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15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15

二、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 115

三、募集资项目投资进度安排 ...... 116

四、本次募集资金不足的安排 ...... 116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 117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118

一、风险因素 ...... 118

二、重要合同 ...... 126

三、对外担保 ...... 133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133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136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136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13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7

一、备查文件 ...... 137

二、文件查阅时间 ...... 137

三、文件查阅地址 ...... 137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建华、崔建兵兄弟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同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相应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如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则违规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人科合伙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相应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如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企业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5、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则违规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股东行盛合伙、傅桐合伙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相应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如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企业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4、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则违规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孟玲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相应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如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4、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则违规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海兵、陈华、蔡永生、刘宇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同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相应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如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则违规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崔怀祥、付京洋、董红艳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同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相应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如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则违规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亲属张兵、沈世平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若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就相应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如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则违规减持所得全部上缴公司所有;由此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票价值,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事宜,制定如下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复权调整),

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二)责任主体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负有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要求拟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并出具相关承诺函。

(三)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3)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的次日起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再次触发。

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方案实施完毕的次日起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任意一个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

(四)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五)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1)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100%,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20%,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50%,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公司未履行股份回购承诺,则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公司已公告回购计划但未实际履行,则公司以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本人未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预案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并将本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分得的现金股利返还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发行人可以采取从之后发放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本人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已分得的现金股利总额。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本人未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预案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公司应当从未能履行预案约定义务当月起,扣减本人每月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薪酬的20%。

三、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建华、崔建兵就持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承诺

1、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本人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股份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2、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本人如在卖出公司股份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公司股份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对持股、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如未能履行有关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应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二)公司股东人科合伙、行盛合伙及傅桐合伙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本企业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

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股份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2、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本企业如在卖出公司股份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公司股份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对持股、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4、本企业如未能履行有关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应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孟玲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本人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股份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2、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本人如在卖出公司股份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公司股份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对持股、减持有其他规定或要求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监会的要求执行;

4、本人如未能履行有关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应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如需)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与发

行价格孰高。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建华、崔建兵兄弟承诺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本公司所出具的申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而导致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对本次发行的重大事件做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等),在该等事实被认定后,本公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同时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过错方就该等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承担个别或连带的赔偿责任,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3、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以上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巩固和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的第三方钢材物流供应链服务商之一,拥有较大的业务规模、广泛的辐射范围、稳定的上下游渠道及较高的业内知名度等优势,联通产业上下游并为相关企业提供汽车及其他行业钢铁供应链解决方案。未来,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正处于稳步发展时期,市场前景良好,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实现平稳增长。公司现有业务板块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行业竞争风险等。为应对风险,公司将继续与现有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扩大并完善营销服务网络,不断开拓新客户,巩固并提升市场地位;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行业发展趋势,深入了解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实现持续的服务创新,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具体包括:加强和完善销售、采购制度,强化物流、资金流计划,建立严格的内控管理流程;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提升工作效率;建立科学、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实现组织结构扁平化,减少部门层级,提高运营效率;实行费用精细化管理,加大费用考核和管控力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扩大服务半径,增加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统筹募投项目建设安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尽早达到预期收益。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投资金额,公司还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方式予以补缺,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效果,提高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

4、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股利分配的条款,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上述措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但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的保证。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3)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六、违反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性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违反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承诺: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其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未能依照承诺履行其中的义务或责任,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承诺的约束性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建华、崔建兵兄弟承诺:

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七、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25日通过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百分之十法定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2、利润分配原则

(1)根据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原则;

(3)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4)如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应优先采用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口径)30%以上的事项。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形式,应遵循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利润孰低原则,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董事会应综合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当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6、公司拟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董事会认为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在制作的预案中说明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原因。

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7、股东回报规划

股东回报规划方案需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依据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应广泛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并接受股东的监督。

8、利润分配决策机制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合理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在决策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公司可以在中期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公司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9、利润分配监督约束机制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公司在前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计划的,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其执行情况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影响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湖北等省市以及全国整体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影响,疫情也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具体包括:影响了公司复工时间、对物流运输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采购供应和订单履行、影响公司资金状况和武汉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本次疫情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公司2020年一季度盈利状况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但公司及下游客户已逐步恢复生产经营,原有未履行订单正积极履行,新增订单已有所反弹,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物流运输因素正逐步缓解,此外,国家政策层面积极鼓励汽车消费,预计疫情过后下游汽车行业需求可能有所反弹。

整体来看,疫情对公司一季度和上半年整体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造成一定影响,但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符合发行条件造成实质障碍。

(二)2020年1-6月业绩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由天健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第6-256号《审阅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之后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截至2020年6月30日,根据公司经审阅财务报表,公司资产总额相比期初减少26,090.98万元;负债总额相比期初减少37,825.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相比期初增加11,242.16万元;2020年4-6月实现营业收入153,149.37万元,同比增长22.27%,实现净利润7,061.25万元,同比增长11.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45.07万元,同比增长5.4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97.33万元,同比减少13.82%;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47,191.08万元,同比减少0.38%;实现净利润11,734.28万元,同比减少10.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42.16万元,同比下降13.80%;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37.48万元,同比减少25.48%。公司2020年1-6月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下游需求不足,从而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所在行业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税收政策、行业周期、行业竞争趋势未出现重大变化;除新冠疫情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业务模式、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价格未出现大幅变化,公司未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重大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具体信息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三)2020年1-9月业绩预计

公司2020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1-9月预计数2019年1-9月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387,016.42-427,754.99377,680.942.47-13.26
净利润18,996.69-20,996.3520,132.43-5.64-4.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39.18-20,269.6220,020.15-8.40-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88.52-17,782.0517,884.30-10.04-0.57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变化将会影响供应链及物流市场发展,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及营业收入。如果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金属物流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但大多数规模较小。未来大型物流企业将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同时业绩增长也使得大型物流企业有更多能力投资于基地建设、信息化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形成良性循环。而中小型物流企业效率较低,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将越来越难以获得订单,从而转向主要依附于大型物流企业,为大型物流企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因此总体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高,这也将引起行业竞争加剧。如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行业地位和规模优势,有效整合上游资源与下游需求,上述情况可能会对公司业务的市场份额造成挤压,从而导致公司利润水平降低和市场占有率下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的钢材卷材,且原材料成本占整体营业成本比重较高。因此,钢材市场价格的波动会直接造成公司采购成本的波动。本公司主要采用的是以销定产、按订单组织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的经营模式,钢材采购主要以期货采购为主、现货采购为辅,公司销售产品的定价按“基材价格+综合服务费用”的原则确定,钢材价格变动时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也相应调整,较大程度化解了因钢材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但是,未来受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安排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主要原材料大幅波动的风险。

(四)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金额比例分别为82.66%、91.43%和83.80%。公司的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和稳定,为了保证主要原材料的质量,公司挑选优质供应商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采购关系,形成了较为集中的供应商体系。虽然目前公司业务开展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供应比较充

足,供应渠道畅通,但是如果未来国内钢材市场供需关系出现大幅波动,主要供应商不能及时、足额、保质地提供原材料,或者供应商经营状况恶化,或者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将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五)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6、1.81和1.73,速动比率分别为1.19、1.36和1.40。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的变化趋势显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逐年增强。但由于公司的原材料采购规模较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大,从而造成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大;一旦公司的主要客户经营发生困难而不能及时支付货款,或者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改变付款结算方式,都有可能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的暂时短缺,可能出现应付票据到期不能兑付的局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盈余积累和银行短期借款解决资金需求,虽然公司在银行的信用评级较高、综合授信额度大,一旦银行信贷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短期内将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

(六)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

金属物流配送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上游期货采购需要预付货款,下游销售一般也会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如果个别客户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将引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延迟回收或发生坏账风险。以上情况的发生都将会使公司出现暂时性的流动资金周转困难,虽然公司在使用银行的授信额度时始终保持着一定的授信余量,保证公司可以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满足经营的需要,但是如存在存货的滞销、坏账的发生和短期融资费用的增加等情形,仍将直接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带来一定负面的影响。

(七)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较大。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金额分别为66,256.45万元、65,760.92万元和62,384.61万元,占同期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84%、21.51%和16.34%;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09次、7.67次和7.75次。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模式组织生产,由于客户采购品种多为非标准定制件,且

规格多,供货频次高,为保证及时供货,公司通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准备生产,安排生产批次,并适量保持一定规模的库存。但若存货规模过大,则可能降低公司运营效率,带来跌价风险,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八)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80%以上的销售收入来源于终端用户,客户群体主要集中为国内优质的汽车、家电生产厂家或其配套商,整体占比较高,下游汽车及家电行业的发展情况对公司的业绩水平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景气程度、市场竞争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汽车及家电行业出现一定程度波动。作为汽车、家电行业的上游企业,公司将强化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识别能力,加强客户需求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增强优质客户粘性,但如果上述行业出现持续性的不利变化,且公司不能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7,5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19.00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本次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07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96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1.83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具备交易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81,75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76,976.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发行费用及分摊原则合计约4,773.49万元(不含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3,320.75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668.87万元,律师费用254.72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62.26万元,发行手续费用66.89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Friend Co.,Ltd.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崔建华成立日期:2004年7月8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7年7月21日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759号(宝山工业园内)邮政编码:201900电话号码:(021)66898529传真号码:(021)66898527互联网网址:http://www.scmfriend.com/电子信箱:shch@scmfriend.com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部门负责人:崔倩联系电话:(021)66898585营业范围:供应链管理,钢材剪切加工及仓储配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汽车配件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智能化建设工程专项设计。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前身为上海友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2006年11月公司更名为上海友钢部件加工有限公司,2008年10月更名为上海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经福然德有限股东会决议,以崔建华、人科合伙、傅桐合伙、崔建兵以及行盛合伙作为发起人,并以福然德有限截至2017年4月30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1,054,288,193.09元,按照1:0.3414的比例折为360,000,000股(其余净资产694,288,193.09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2017年7月21日,本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764726143G),注册资本为360,000,000元,名称为上海福然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24日,本公司更名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发起人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崔建华12,78035.50%
2人科合伙12,37534.375%
3傅桐合伙4,50012.50%
4崔建兵3,1958.875%
5行盛合伙3,1508.75%
合计36,000100.00%

(二)发起人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之“(二)发起人”。

2、本次发行前后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7,500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具体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新股发行费用和发行价格等因素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按7,500万股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崔建华12,78035.50%12,78029.38%
2人科合伙12,37534.375%12,37528.45%
3傅桐合伙4,50012.50%4,50010.34%
4崔建兵3,1958.875%3,1957.34%
5行盛合伙3,1508.75%3,1507.24%
6本次公开发行流通股--7,50017.24%
合计36,000100.00%43,500100.00%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在公司的任职
1崔建华12,78035.50%董事长
2崔建兵3,1958.875%董事,总经理兼营销总监
合计15,97544.375%-

4、发行人股东涉及国有股及外资股情况

2017年7月,公司自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全体发起人均为自然人股东或民营企业,公司无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崔建华先生及崔建兵先生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780万股和3,195万股,通过人科合伙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375万股,合计控制本公司股份28,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75%,二人系兄弟关系,两兄弟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另外,张兵系崔建华之妹妹的配偶,其通过行盛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0%的股份;沈世平系崔建兵配偶的哥哥,其通过行盛合伙间接持有公司人0.20%的股份。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中高端汽车、家电等行业企业或其配套厂商提供完整的钢材物流供应链服务,包括采购、加工、仓储、套裁、包装、运输及配送等服务,以及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公司提供钢材物流供应链服务的产品载体主要有:镀锌钢、冷轧钢、热轧钢、电工钢、彩涂钢等钢材卷料或板料;相关产品被用于中高端汽车及家电制造业等金属零部件的生产。

公司销售的产品按是否经过加工分为加工配送类钢材和非加工配送类钢材,具体产品分为镀锌钢、冷轧钢、热轧钢、电工钢、彩涂钢等钢材卷料或板料,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用途
加工配送类
1镀锌板(带)、冷轧板(带)、热轧板(带)、彩涂板(带)汽车零部件、家电制造
2无取向电工钢带电机制造(汽车、家电等)
序号产品名称用途
非加工配送类
1镀锌板卷、冷轧板卷、热轧板卷汽车零部件配套、家电制造、贸易
2电工钢卷(无取向/有取向)电机制造、电梯制造、贸易
3彩涂板卷工业厂房建造、贸易

近年来,公司采用国际标准化钢材加工、配送、管理模式和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辅之以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取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在持续保持客户群体稳定的同时,公司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同时根据汽车产业的布局来展开自身业务布局,目前公司已在上海、重庆、长春建立生产基地,在南昌、佛山、青岛、成都、无锡、合肥等地设立销售子公司或办事处,服务的辐射范围逐步扩大,进一步的巩固了企业的竞争优势,未来,公司还将继续扩展自身业务布局,目前在宁德、开封、武汉等三地加工配送中心正在建设之中,形成“六大生产基地,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的业务布局。目前公司拥有近三十条先进的钢材加工生产线,从最开始的纵剪、横切逐步延伸发展到摆剪、落料等高端加工业务,能满足大多数客户的高精度、高强度汽车内外板材等加工要求。同时,精良的加工设备及先进的生产加工技术所带来的高成材率保证了对钢材最高效的利用,从根本上提升效益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结构稳定,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1、主要经营模式

传统的钢材交易流程由于其多级复杂的代理、分销结构,导致效率低下,各环节应对行业风险的能力较低,盈利能力不强。

传统的钢铁交易模式

现代物流供应链企业主要通过控制成本、创造价值获得经营效益。未来钢材交易的市场竞争力不是体现在传统意义上的大钢贸商,而是体现在新的钢铁供应链服务模式形成的规模效应、综合服务能力和市场品牌影响力。福然德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利用自身上下游资源优势、综合服务能力和品牌优势,在钢材物流供应链服务模式方面逐步实现创新转型发展,最终形成钢材物流供应链整体市场服务的竞争优势。

公司上游整合宝武钢铁集团、首钢集团、邯宝钢铁、鞍钢蒂森克虏伯、本钢集团、唐山钢铁集团等知名钢材生产企业,下游直接服务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一汽大众、长安福特、沃尔沃、吉利汽车、江铃汽车、LG、三菱、长虹、大金等国内外知名整车企和家电企业配套商等终端用户,利用自身的规模化、信息化、品牌化等优势,采用组合备库、集中下料、合理套裁等技术,将上游钢厂的“批量性、标准化、集约性和强计划性”生产特点以及下游终端客户的“多样性、流程化、高时效、低库存”需求结合起来,提供汽车、家电行业钢铁物流供应链最佳解决方案。

公司在提供物流供应链服务时,专注于物流价值链中的核心部分,以获得企业良好的经营效益。整个业务涵盖了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流动过程。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公司打破了钢铁物流传统的模式,利用自身规模化、信息化、品牌化优势,形成了具有高效、透明、灵活等特色的供应链体系。福然德经营模式与传统钢贸经营模式区别情况如下:

行业痛点传统经营模式福然德经营模式
交易效率由于存在多级分销商、代理商,传统钢贸流程在时间、资源方面均比较低效直接对接终端客户需求和上游基材供应商供给,没有中间商环节,流程简单、高效,提高交易效率和价格透明度
供求信息终端客户需求与上游钢材生产企业供给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直接收集终端客户需求信息,整合后对接上游钢材生产企业,信息传导直接、高效
抗风险能力、盈利能力多层分销,逐层盘剥利润,各环节利润率较低;同时采用囤货销售模式,抗市场风险能力差没有中间商挣差价,同时聚焦供应链价值增值环节,利润率高;以销定采模式,有效抵抗市场风险

同时武汉、开封、宁德新建加工配送中心正在建设之中,未来,公司还将继续扩展自身业务布局,形成“六大生产基地,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的业务布局。

另外,为更加及时的响应客户需求,对部分客户实现JIT(Just In Time)的交货模式,即以小时为单位配送货物,实现客户低库存甚至零库存生产需求,同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配送模式

公司目前配送模式分为主动配送和自提两种方式。

在主动配送方式下,公司与合作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由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主动安排物流配送,在自提方式下,由客户自行安排运输物流。

对产品的配送同样是满足客户需求的必备工序,实现客户对材料及时性要求也是公司供应链服务的重要环节,而如何在配送过程中花费最低的成本同样是物流企业控制成本、获得经济效益的关键。组配技术的运用是实现二者有机结合的核心。公司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利用自身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已摸索出一套完善的物流配送解决方案,公司会根据客户地理位置、仓库位置、交通情况、配送货物品类、配送量、入库时间等因素综合制定物流配送方案,以实现成本、效率的最优化。

公司目前与多家运输公司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公司负责制定组配计划,其中包括成品的装载、运输路线规划和运输时间的安排,运输公司只负责具体的承运工作。这种模式保留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业务,将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外部资源结合,产生较好的协同效应,有效提高了公司自有资源利用率,提高了对市场变化的适应能力。另外,由于公司物流配送量较大,可争取较低的运输成本,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镀锌、冷轧、热轧钢卷,三个品种的原材料合计占当年原材料总采购金额的比重合计达85%以上,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品种采购数量(吨)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平均单价(元/吨)占采购总额的比重
2019年
镀锌399,545.87189,895.204,752.7839.37%
冷轧433,446.87171,937.213,966.7435.65%
热轧159,852.1261,577.193,852.1312.77%
合计992,844.87423,409.604,264.6187.78%
2018年
镀锌422,002.60219,624.145,204.3344.64%
冷轧405,279.22176,071.964,344.4635.79%
热轧108,896.6745,687.914,195.539.29%
合计936,178.48441,384.014,714.7489.72%
2017年
镀锌425,040.75222,645.725,238.2247.30%
冷轧334,075.74147,621.744,418.8131.36%
热轧130,609.1951,181.373,918.6710.87%
合计889,725.68421,448.834,736.8489.53%
年度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平均单价占营业成本比重
2019年5,459,688.004,397,130.850.810.09%
2018年5,819,779.574,674,144.870.800.09%
2017年5,338,823.003,892,954.860.730.08%

大型的汽车钢材物流供应链公司与国内主流汽车制造企业或上游钢铁制造企业逐渐形成了较稳定的合作关系。根据行业目前发展趋势,未来领先的大型汽车钢材物流供应链企业或将继续整合中小型物流企业,行业整体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1、公司的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根据《中国冶金报》(2019年2月27日08版)发布的信息,2018年1月-12月份,我国重点钢铁企业钢材按销售渠道占比大小排序依次是:分销、直供、分支机构、出口、零售五大渠道。大多数钢材生产企业的销售是通过第三方钢材分销商分销销售的,钢材分销是目前我国钢铁行业的最大销售渠道,占比约为

39.50%。

2018年度我国重点钢铁企业钢材销售渠道具体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冶金报》公布数据

按照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公布的我国汽车用钢中,汽车板材约占整体用钢的52%左右,按此计算,2018年汽车钢板需求量约为2,500万吨,按39.50%的分销比例计算,通过分销渠道销售量约为1,000万吨;2018年福然德汽车钢材销售量约65万吨,按上述比例计算约占全国汽车汽车钢材分销量的比例约6.5%。鉴于目前我国汽车钢铁物流行业企业众多,福然德属于目前国内较大的汽车钢材第三方物流供应链服务商之一。

2、主要竞争对手概况

(1)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45)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顺昌”)于2002年9月30日设立,澳洋顺昌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钢板和铝板的仓储、分拣、套裁、包装、配送以及来料加工,并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其钢板产品主要有电镀锌钢板、热镀锌钢板、冷轧钢板等,铝板产品主要为铝及各类铝合金板等。下游客户主要涉及汽车零配件及IT领域,包括电脑、液晶显示模组、平板电视、办公设备、高档家电等IT产品及汽车配件等行业的生产商。

澳洋顺昌自2008年完成上市后,逐步进入半导体行业的LED外延片及芯片制造领域及锂电池行业,目前,澳洋顺昌主要从事LED芯片业务、锂电池及金属物流配送三大业务,业务主要集中于长三角及珠三角的苏州、上海、淮安、扬州、东莞等地区。

(2)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11)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智网”;)于2005年12月28日在广东省佛山市注册成立,并于2014年上市。欧浦智网是一家集智能化物流、综合电商平台和供应链金融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提供商,提供钢铁物流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及家居集成消费服务,拥有“欧浦钢铁交易市场”和“欧浦钢网”两大主体,采用“实体物流+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为客户提供仓储、剪切加工、转货、运输、商务配套、综合物流服务以及钢铁现货交易、钢铁资讯等第三方钢铁物流服务。

(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3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金汇”)于2004年12月3日设立,公司注册地位于山东省即墨市,并于2011年上市。海联金汇原为家电零部件供应商,后通过并购逐渐向互联网金融技术服务产业和整车及汽车总成件企业转型。目前,海联金汇主要从事金融科技及智能制造板块两大板块,其中智能制造板块主要从事汽车及配件、家电配件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

(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04)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于1992年12月31日设立,公司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并于2016年上市。目前,物产中大主

营业务为供应链集成服务、金融服务、高端实业。其中供应链集成服务作为物产中大核心主营业务主要涉及钢铁、汽车、煤炭、化工、铁矿石等五大核心品种,通过集购分销、配供配送、增值服务、期现结合等运营模式,为上下游客户提供供应链集成服务。

(5)上海宝井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上海宝井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井”),成立于1996年3月29日,是采用国际标准进行金属材料的加工、配送及管理服务的合资企业,由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与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共同投资,注册资本为3,426.90万美元。目前上海宝井在上海、无锡、青岛、杭州、福州、广州、重庆均设有加工配送中心。上海宝井主要向汽车、家电以及电子等行业提供彩涂板、电镀锌板、热浸镀锌板、冷轧卷板、热轧卷板、电工钢、电镀锡、热轧酸洗在内的八大类产品。

(6)湖北汇通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汇通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工贸”)是一家于 1996 年 12月注册成立的大型民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主要业务涉足钢材贸易、钢材剪切配送、港口物流、电真空器件等多个领域。

汇通工贸为多家钢铁企业一级代理商,年销售各类钢铁产品一百多万吨,主要品种包括冷轧板卷、热轧卷板、镀锌卷板、硅钢等,用于汽车制造、家用电器、轻工、工程机械、建筑、机电等行业,直供比例约50%,并设有仓库20余家。

(7)上海展志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展志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展志实业”)于1982年设立于上海市杨浦区,是一家集钢铁加工、物流配送、仓储监管及钢铁贸易等多个产业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集团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展志实业主要提供冷轧、涂镀、热轧、不锈钢、棒线材、型材等品种,包含汽车钢、家电用钢、高耐腐蚀钢、高低压容器钢、覆膜铁等。目前展志实业于上海、泉州、福州、西安及重庆拥有5个加工中心,钢材年销售量约350万吨,销售额约150亿元人民币。

五、发行人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37,891.18万元,主要包括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原值(万元)累计折旧(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
1房屋、建筑物18,227.076,502.5611,724.5164.32%
2机器设备17,921.1510,653.647,267.5140.55%
3运输设备1,489.031,048.74440.2929.57%
4电子及其他设备253.93197.1656.7622.35%
合计37,891.1818,402.1019,489.0851.43%
序号房屋产权证号坐落层数建筑面积(㎡)用途对应土地使用权证号权利人
1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27562号潘泾路3759号1122.40厂房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27562号福然德
2231,477.38厂房
31106.24厂房
454,633.26厂房
5175.23厂房
6134.61厂房
717,614.55厂房
8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42487号潘泾路3759号111,611.67厂房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428487号福然德
9房权证长房权字第201504130507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厂房122,701.32厂房长国用(2014)第101000065号长春福然德
序号房屋产权证号坐落层数建筑面积(㎡)用途对应土地使用权证号权利人
10房权证长房权字第201504130509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综合楼51,649.26综合楼
11房权证长房权字第201504130510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门卫2128.6门卫
12房权证长房权字第201504130512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门卫1121.79门卫
13房权证长房权字第201504130513号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加工配售中心2951.63加工配售中心
14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3096号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天堡社区堡业路1号42,136.72综合楼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3080号重庆福然德
15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3088号1770.71废料间
16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3097号127.92门卫
17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3091号1116.52变电所
18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5467号31,590.99辅助用房
19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3080号115,823.94厂房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坐落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出租人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权属证书
1上海百营福然德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18弄1号10层、15层1,050.64办公2020.01.01- 2022.12.31
2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18弄1号14层525.32办公2020.01.01- 2022.12.31
3冼耀坚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平新城依云水岸36号楼1302室83.54办公2020.01.10- 2021.01.09
4刘超成都龙泉驿区桃都大道888号新城吉安道4吾悦广场2-1-240387.90办公2020.06.01- 2022.06.30
5孔令林常州市天宁区水岸花语10幢甲单元1403室97.00居住2019.10.17-2020.10.16
6千明月镇海区蛟川街道风景九园24号605室70.22办公2019.08.15-2020.08.14
7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上海勤彤上海市崇明县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A2-2848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10.00办公2017.11.07- 2037.11.06
8徐海峰南昌福然德南昌县金沙二路3366号力高国际城托莱多组团2栋1单元104室88.64办公2020.05.08- 2021.05.07
9郭俊杰佛山 友钢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桂路A78号德富置业大厦BG603单元271.02办公2018.11.01- 2020.10.31
10郭丰利青岛 福然德青岛开发区长江东路443号福瀛花园1号楼1906室76.36办公2020.03.01- 2021.02.28
11石永杰邯钢 福然德开封市开发区开元名都-华庭B2幢2单元302室112.25居住2020.05.23- 2020.08.23
12禹欣邯钢 福然德河南省开封市锦绣花园3号2单元5层01户126.00居住2020.04.12- 2020.09.11
13瑞马丸建(安徽)工程支队马鞍山福然德马鞍山雨山区天门大道南段498号75.00办公2020.05.01- 2021.06.30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坐落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出租人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权属证书
科技有限公司
14上海昊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然晟上海共悦路29号约4,000.00生产经营2019.03.16-2029.03.15是1
15张维珠宁德福然德宁德市古溪路1号(泰禾红树林)22幢1409号47.8居住2020.01.21-2021.01.20
序号资产名称原值净值成新率所有设备产能
(万元)(万元)权人种类(吨/年)
1800吨开卷落料线3,104.011,332.6542.93%福然德股份800T落料30,000.00

上海然晟承租的房产包括一间仓库和一间办公室,其中办公室位于该地址8幢602室,出租人就该办公室持有产权证,另一处仓库尚未建设完毕,故尚未取得产权证,上海然晟目前亦未实际使用该仓库。

序号资产名称原值净值成新率所有设备产能
(万元)(万元)权人种类(吨/年)
2开卷校平落料线1,790.051,449.9481.00%福然德股份800T落料30,000.00
3大玄1350飞剪机组831.2341.565.00%福然德股份1350横72,000.00
4威泰卷装金属板高速分条机762.2638.115.00%福然德股份1300纵84,000.00
5威台钢卷高速纵剪700.1833.424.77%福然德股份1650纵72,000.00
6海泰1300纵剪机组57556.069.75%福然德股份1300纵80,000.00
7海泰1300横剪机组57556.069.75%福然德股份1300横80,000.00
8上海茂恒机械1850卷装金属横切机515.59233.6445.32%福然德股份1850横40,000.00
9数控板料开卷校平飞摆剪切线513.83416.281.00%福然德股份1850摆20,000.00
10数控板料开卷校平落料线499.32364.9573.09%重庆福然德400T落料2,000.00
11上海茂恒1850纵剪卷装金属板分条机478.85277.9358.04%福然德1850纵40,000.00
12数控板料开卷校平飞摆剪切线461.54337.3173.08%重庆福然德1850摆20,000.00
13横切机(CL-05-03)451.26180.0739.90%长春福然德1650横30,000.00
14卷装金属板分条机418.8282.8667.54%重庆福然德1850纵40,000.00
15纵剪机(SL-05-03)393.16167.6342.64%长春福然德1650纵72,000.00
16威台钢卷整平切片机375.0617.134.57%福然德股份800横17,000.00
17大玄800飞剪横剪机组371.2139.1310.54%福然德股份800横18,000.00
18起重机347.91112.9332.46%长春福然德其他重要设备
序号资产名称原值净值成新率所有设备产能
(万元)(万元)权人种类(吨/年)
19纵切机(JSS-6-1600S)320.45127.8739.90%长春福然德1600纵15,000.00
20腾麒钢板精密纵剪机组318.815.945.00%福然德股份1850纵40,000.00
21威台800飞剪278.6338.4813.81%福然德股份800横16,000.00
22横切机(CL-03-03)233.6975.8532.46%长春福然德800横15,000.00
23钢板精密整平横切机组23311.655.00%万汇供应链1650横30,000.00
24卷装金属板横切机211.97143.1667.54%重庆福然德800横34,000.00
25数控纵剪开卷线132.91122.3992.08%重庆福然德1600纵7,500.00
26横切机 (JSL-6-800NC)119.6538.8432.46%长春福然德800横15,000.00
合计15,013.366,011.7640.04%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位置面积 (㎡)用途取得方式终止日期
1福然德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27562号潘泾路3759号66,532.90工业出让2056.3.23
2福然德沪(2018)宝字不动产权第042487号潘泾路3759号20,094.10工业出让2063.5.21
3长春 福然德长国用(2014)第101000065号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丙二十路以北50,223.00工业出让2064.12.7
4重庆 福然德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3080号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天堡社区堡业路1号35,321.00工业出让2065.3.31
序号所有权人权证编号坐落位置面积 (㎡)用途取得方式终止日期
5武汉 福然德鄂(2018)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04368号汉南区纱帽街兴四路北侧56,124.00工业出让2068.8.1
6邯钢 福然德豫(2018)开封市不动产权第0064158号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陇南一路南侧、九大街东侧74,885.28工业出让2068.11.13
序号专利权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权利期限专利权人
1一种冲压模具垫板实用新型ZL201620790610.02016.07.26- 2026.07.25福然德
2一种运输托盘实用新型ZL201620790636.52016.07.26- 2026.07.25福然德
3一种钢卷存放架实用新型ZL201620790637.X2016.07.26- 2026.07.25福然德
4一种带加热的挤干辊实用新型ZL201620790913.22016.07.26- 2026.07.25福然德
5一种自动落料线喂料辊实用新型ZL201620790914.72016.07.26- 2026.07.25福然德
6一种稳定性运输托盘实用新型ZL201620790926.X2016.07.26- 2026.07.25福然德
7一种冲床移动工作台实用新型ZL201720967780.62017.08.04- 2027.08.03福然德
8一种运输料架实用新型ZL201822234119.12018.12.28-2028.12.27福然德
9一种汽车中央通道零件存放料架实用新型ZL201921055251.42019.07.08-2029.07.07福然德
10一种可测量长度的钢带推车实用新型ZL201820531869.22018.04.16- 2028.04.15重庆福然德
11一种可剪裁钢带卷的钢带小车实用新型ZL201820531971.22018.04.16- 2028.04.15重庆福然德
12钢带小车实用新型ZL201721289651.22017.10.09- 2027.10.08重庆福然德
13分切刀片柜实用新型ZL201721289652.72017.10.09- 2027.10.08重庆福然德
14包装纸支架实用新型ZL201721290421.82017.10.09- 2027.10.08重庆福然德
15钢材卷料架实用新型ZL201721294664.92017.10.09- 2027.10.08重庆福然德
16钢带架实用新型ZL201721294786.82017.10.09- 2027.10.08重庆福然德
17一种能测量钢带长度的推车实用新型ZL201920653800.12019.05.07-2029.05.06重庆福然德
18一种零部件包装工作地台实用新型ZL201920309293.X2019.03.12-2029.03.11重庆福然德
序号专利权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权利期限专利权人
19一种安全门限位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318803.62019.08.14-2029.08.13长春福然德
序号商标标识所有人编号有效期类别取得 方式
1福然德170444742016.09.14-2026.09.1340原始取得
2福然德170445022016.07.28-2026.07.2740原始取得
3福然德170445662016.07.28-2026.07.2735原始取得
4福然德170445052016.07.28-2026.07.2740原始取得
5福然德323088832019.04.07-2029.04.0639原始取得
6福然德323128122019.04.07-2029.04.0635原始取得
7福然德322921852019.04.07-2029.04.066原始取得
8福然德323010162019.04.07-2029.04.066原始取得
9福然德323041922019.04.07-2029.04.0639原始取得
序号域名网站首页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审核时间主办单位
1scmfriend.comwww.scmfriend.com沪ICP备17041394号-12013.12.31-2020.12.31福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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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域名网站首页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审核时间主办单位
3shfriendscm.comwww.shfriendscm.com沪ICP备17041394号-32018.02.23-2023.02.23福然德
4frdsteel.comwww.frdsteel.com沪ICP备17041394号-42018.02.23-2023.02.23福然德
序号作品名称登记号作品类别登记日期著作权人
1福然德国作登字-2018-F-00660904美术2018-11-07福然德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建华和崔建兵兄弟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一、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的职责,不利用福然德的股东的地位或身份损害福然德及福然德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截至本承诺书签署之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福然德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三、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在作为福然德的股东期间,本人直系亲属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福然德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四、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在作为福然德的股东期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福然德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五、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在作为福然德的股东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制定与福然德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不利用福然德股东的身份,作出损害福然德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保障福然德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充分尊重福然德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权利,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责任。”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重
2019年度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42.400.01%
江铃奥威水电费0.880.19%
合计43.29-
2018年度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205.320.04%
江铃奥威水电费0.720.15%
上海营东电费12.502.67%
合计218.55-
2017年度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344.730.07%
江铃奥威水电费1.000.24%
上海营东电费72.3318.58%
合计418.05-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重
2019年度
江铃奥威销售材料2,648.400.49%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材料771.990.14%
合计3,420.400.63%
2018年度
江铃奥威销售材料7,830.191.41%
合计7,830.191.41%
2017年度
江铃奥威销售材料5,984.901.17%
合计5,984.901.17%

报告期内对江西江铃集团奥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是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购销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是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承租关联方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租赁资产种类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百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房屋725,540.54725,540.54725,540.54
江西江铃集团奥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房屋17,724.777,527.283,319.46
合计743,265.31733,067.82728,860.0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5,004,127.675,043,082.363,242,952.73
序号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上海钢佳资产管理中心38,450.002019/2/32020/6/26
2上海百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杨行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崔建兵、沈红燕、崔建华、郝昌兰14,000.002019/12/162024/12/16
3崔倩、上海百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崔建华、郝昌兰47,000.002018/10/112023/10/10
4崔建华、郝昌兰、崔建兵、崔伟14,300.002019/2/262020/2/26
5上海百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杨行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崔建华、郝昌兰、崔建兵、沈红燕、崔建美、21,900.002015/11/302020/11/30
张兵、崔伟
6崔建华7,200.002019/6/112020/6/11

第4项:崔建华、崔建兵与光大银行上海宝山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下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为公司在2019年内向该行取得的14,3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崔建华、郝昌兰、崔伟与光大银行上海宝山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下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公司在2019年内向该行取得的14,3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合同下的应付票据余额为14,300.00万元。

第5项:崔建华、郝昌兰夫妇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下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内向该行取得3,0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崔建华、郝昌兰、崔建美、张兵、崔伟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分别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下的《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及上海新杨行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下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共同为公司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内向该行取得18,9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海百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下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2017年9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内向该行取得的3,0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合同下的应付票据余额为21,900.00万元。

第6项:崔建华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债权合同》下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2019年内向该行取得7,2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合同下的应付票据余额为7,200.00万元。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资金归还情况
拆借 性质关联方期初余额借入 发生额拆入资金利息归还发生额平均占用金额期末余额
拆入上海百营14,223.88-116.7814,340.662,684.66-
2017年资金拆借情况
拆借性质关联方期初余额拆出 发生额拆出资金利息收回发生额平均占用金额期末余额
拆出郝昌兰388.38-5.51393.88126.62-
拆借性质关联方期初余额借入 发生额拆入资金利息归还发生额平均占用余额期末余额
拆入上海百营48,661.7776,044.422,286.53112,768.8452,563.9114,223.88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应收票据江铃奥威300.009.003,000.0090.00--
小 计300.009.003,000.0090.00--
应收账款江铃奥威822.2824.672,310.7569.321,477.4044.32
小 计822.2824.672,310.7569.321,477.4044.32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账款上海百营--80.54
上海营东-60.3270.76
江铃奥威-2.831.00
小 计-63.15152.30
其他应付款上海百营--14,223.88
小 计--14,223.88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预付账款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34
小 计--2.34

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同时,确认公司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有效,确认公司最近三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交易不真实、定价不公允及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日常经营的情形。2019年2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人独立董事相应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崔建华、崔建兵、张海兵、陈华、朱军红、董冬冬、饶艳超组成,其中朱军红、董冬冬和饶艳超为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由崔怀祥、付京洋和董红艳组成。公司共有6名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崔建兵、张海兵、陈华、刘宇、蔡永生和崔倩,其中崔倩为董事会秘书、陈华为财务总监。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3年。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
1崔建华董事长2020年6月-2023年6月
2崔建兵董事2020年6月-2023年6月
3张海兵董事2020年6月-2023年6月
4陈华董事2020年6月-2023年6月
5朱军红独立董事2020年6月-2023年6月
6董冬冬独立董事2020年6月-2023年6月
7饶艳超独立董事2020年6月-2023年6月

经理、投资总监、执行总经理,上海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朱军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冶金部供应运输局科员、中钢集团(中国钢铁炉料总公司)科员、中国证券联合设计办公室旗下和讯网财务总监、上海钢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钢铁贸易商会副会长等职务。

(6)董冬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9月出生,中国执业律师、法律硕士、复旦大学管理学EMBA。历任新华网编辑、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总支书记。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主任等职务。

(7)饶艳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4月出生,副教授,博士学历。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助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实验室主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信息化研究中心暨XBRL中国地区组织应用研究中心执行主管、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
1崔怀祥监事会主席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
2付京洋监事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
3董红艳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

理。现任公司监事、精工事业部高级经理。

(3)董红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顶新集团德克士食品有限公司襄理、顶新集团乐购超市有限公司管理科科长、上海舜业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高级主管、上海百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行政人事部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6名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崔建兵总经理、营销总监
2张海兵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监
3陈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蔡永生制造管理部总监
5刘宇资源管理部总监
6崔倩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刘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5月出生,高中学历。历任江苏省南通市罗莱寝饰用品有限公司南通公司经理、海钢欣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上海钢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上海百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采购经理、上海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采购总监、营销总监。现任公司资源管理部总监。

(6)崔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营销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列表如下:

姓名职务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崔建华董事长12,78035.50%
崔建兵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3,1958.875%
姓名职务出资情况(万元)在人科合伙持股比例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
崔建华董事长4,790.4079.84%27.445%
崔建兵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1,197.6019.96%6.86125%
姓名职务出资情况(万元)在人科投资持股比例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
崔建华董事长80.0080.00%0.055%
崔建兵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20.0020.00%0.01375%
姓名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合计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
崔建华35.50%27.50%63.00%
崔建兵8.875%6.875%15.75%
姓名职务出资情况(万元)在行盛合伙出资比例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
张海兵董事、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监675.0019.29%1.69%
陈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350.0010.00%0.88%
蔡永生制造管理部总监300.008.57%0.75%
刘宇资源管理部总监300.008.57%0.75%
崔怀祥监事会主席80.002.29%0.20%
董红艳职工代表监事60.001.71%0.15%
付京洋监事35.001.00%0.0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2019年度薪酬或报酬
1崔建华董事长606,516.24
2崔建兵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542,836.66
3陈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612,506.42
4张海兵董事、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监455,193.85
5朱军红独立董事40,000.00
6饶艳超独立董事40,000.00
7董冬冬独立董事40,000.00
8崔怀祥监事会主席437,316.93
9付京洋监事598,032.25
10董红艳职工代表监事353,282.99
11蔡永生制造管理部总监361,003.13
12刘宇资源管理部总监518,509.48
13崔倩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98,929.73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崔建华董事长上海百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人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崔建兵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上海百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藏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上海人科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南通北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张海兵董事、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监上海华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董事控制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上海行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董事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上海新杨行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董红艳职工代表监事上海瑞保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监事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刘宇资源管理部总监上海行盛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高管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朱军红独立董事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董事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钢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钢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钢联能化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北京钢联麦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迈笛(上海)物联网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领建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中联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国储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董事长
Mysteel HongKong Limited董事
Mysteel Singapore Pte. Ltd.董事
Mysteel UK Limited董事
SGX MYSTEEL INDEX COMPANY PRIVATE LIMITED董事
上海贝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执行事务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
伙)合伙人
上海荣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隆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饶艳超独立董事上海兰宝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上海新诤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冬冬独立董事上海瀛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董事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中律财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上海为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复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法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崔建兵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简历参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70,612,861.99496,969,903.96205,613,663.29
应收票据135,700,125.53336,605,335.9272,660,909.65
应收账款758,006,925.67728,819,980.14696,385,513.19
应收款项融资384,288,644.15--
预付款项606,987,331.23437,741,308.16697,652,919.01
其他应收款1,053,298.26809,519.12788,934.09
存货623,846,112.57657,609,186.77662,564,506.38
其他流动资产13,475,450.625,393,597.429,267,086.38
流动资产合计3,293,970,750.022,663,948,831.492,344,933,531.99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1,981,513.5812,695,189.4613,408,865.34
固定资产194,890,795.89216,916,993.34238,999,585.59
在建工程205,721,218.0150,462,428.02329,000.00
无形资产103,463,505.49105,939,157.3362,193,842.74
递延所得税资产8,234,291.007,588,393.037,208,500.18
非流动资产合计524,291,323.97393,602,161.18322,139,793.85
资产总计3,818,262,073.993,057,550,992.672,667,073,325.84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负债: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短期借款266,137,687.50321,700,000.00-
应付票据1,378,350,000.00924,880,000.00867,000,000.00
应付账款103,783,657.5867,368,329.0676,948,505.37
预收款项101,732,342.65103,665,637.19247,276,030.81
应付职工薪酬9,907,023.9810,391,351.0017,620,959.61
应交税费46,422,541.2144,537,204.7460,251,906.92
其他应付款859,594.572,186,941.54143,175,129.38
流动负债合计1,907,192,847.491,474,729,463.531,412,272,532.0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5,079,786.236,047,364.591,805,25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5,079,786.236,047,364.591,805,250.00
负债合计1,912,272,633.721,480,776,828.121,414,077,782.09
股东权益:
股本360,000,000.00360,000,000.00360,000,000.00
资本公积698,662,177.11698,662,177.11698,662,177.11
盈余公积75,038,474.9147,819,503.3019,261,246.62
未分配利润690,201,350.80438,254,184.05172,248,977.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823,902,002.821,544,735,864.461,250,172,400.94
少数股东权益82,087,437.4532,038,300.092,823,142.81
股东权益合计1,905,989,440.271,576,774,164.551,252,995,543.7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818,262,073.993,057,550,992.672,667,073,325.84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5,480,958,237.475,612,857,241.435,193,224,430.48
减:营业成本4,965,018,540.685,063,688,835.204,654,283,855.91
税金及附加12,585,145.6513,501,260.539,896,707.62
销售费用107,046,576.22114,689,386.99108,324,255.88
管理费用45,126,017.4147,723,243.3744,693,813.06
研发费用651,170.44--
财务费用11,925,213.9718,041,585.6322,364,813.65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中:利息费用14,291,235.3019,065,941.0829,331,653.20
利息收入3,584,919.812,065,612.227,811,649.32
加:其他收益35,771,886.3943,580,894.3839,927,500.9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251,174.661,415,757.511,139,137.0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03,569.2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207,222.02-5,548,120.78-9,788,048.8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450.48--
二、营业利润373,443,293.37394,661,460.82384,939,573.50
加:营业外收入605,462.041,436,896.22669,156.80
减:营业外支出153,429.94221,062.96118,485.67
三、利润总额373,895,325.47395,877,294.08385,490,244.63
减:所得税费用92,700,049.75100,038,673.2897,649,285.9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1,195,275.72295,838,620.80287,840,958.7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281,195,275.72295,838,620.80287,840,958.70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9,166,138.36294,563,463.52286,786,335.13
少数股东损益2,029,137.361,275,157.281,054,623.5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81,195,275.72295,838,620.80287,840,958.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79,166,138.36294,563,463.52286,786,335.1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029,137.361,275,157.281,054,623.57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80.820.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80.820.8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496,049,108.524,155,430,645.404,327,185,815.60
收到的税费返还--157,009.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011,609.89225,627,166.35194,345,755.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36,060,718.414,381,057,811.754,521,688,579.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781,186,328.703,642,106,051.693,933,082,910.4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2,924,224.8071,095,552.9251,859,272.47
支付的各项税费174,476,350.80219,177,517.40164,374,474.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7,683,573.92219,709,523.65271,654,574.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26,270,478.224,152,088,645.664,420,971,231.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9,790,240.19228,969,166.09100,717,348.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4,017,000,000.0012,676,200,000.008,270,48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251,174.661,415,757.511,139,137.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4,000.00-490,045.0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83,757.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020,355,174.6612,677,615,757.518,275,992,939.5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2,843,247.1964,802,240.1516,356,928.87
投资支付的现金24,017,000,000.0012,676,200,000.008,270,48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139,843,247.1912,741,002,240.158,286,836,928.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488,072.53-63,386,482.64-10,843,989.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8,020,000.0027,940,000.00200,000,000.0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8,020,000.0027,94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62,500,000.00321,7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5,449,848.74339,755,552.531,501,294,953.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5,969,848.74689,395,552.531,701,294,953.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21,700,000.00-3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303,832.8111,976,980.332,388,688.3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4,675,000.00619,235,599.621,416,645,578.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4,678,832.81631,212,579.951,739,034,266.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708,984.0758,182,972.58-37,739,313.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44.441,084.64-1,309.8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1,593,528.03223,766,740.6752,132,735.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9,380,403.9665,613,663.2913,480,927.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0,973,931.99289,380,403.9665,613,663.2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9-2.79-0.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573.724,357.953,992.2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5.5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25.12141.58673.4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846.2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2.81124.5155.77
小计3,950.054,627.094,732.98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表示)984.181,155.431,183.37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少数股东损益3.890.350.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961.983,471.303,548.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16.6129,456.3528,678.63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0.61%11.78%12.37%
财务指标2019年度/ 2019.12.312018年度/ 2018.12.312017年度/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1.731.811.66
速动比率(倍)1.401.361.19
资产负债率(合并)50.08%48.43%53.0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1.63%50.23%53.5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7.377.888.54
存货周转率(次)7.757.678.0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1,649.4044,273.5744,093.8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7,916.6129,456.3528,678.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4,954.6325,985.0425,129.73
利息保障倍数(倍)27.1621.7614.1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1.140.640.2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170.620.1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074.293.4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比0.01%0.01%0.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80.820.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80.820.80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16.57%21.08%27.35%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77,061.2920.18%49,696.9916.25%20,561.377.71%
应收票据13,570.013.55%33,660.5311.01%7,266.092.72%
应收账款75,800.6919.85%72,882.0023.84%69,638.5526.11%
应收款项融资38,428.8610.06%----
预付款项60,698.7315.90%43,774.1314.32%69,765.2926.16%
其他应收款105.330.03%80.950.03%78.890.03%
存货62,384.6116.34%65,760.9221.51%66,256.4524.84%
其他流动资产1,347.550.35%539.360.18%926.710.35%
流动资产合计329,397.0886.27%266,394.8887.13%234,493.3587.92%
投资性房地产1,198.150.31%1,269.520.42%1,340.890.50%
固定资产19,489.085.10%21,691.707.09%23,899.968.96%
在建工程20,572.125.39%5,046.241.65%32.900.01%
无形资产10,346.352.71%10,593.923.46%6,219.382.33%
递延所得税资产823.430.22%758.840.25%720.850.27%
非流动资产合计52,429.1313.73%39,360.2212.87%32,213.9812.08%
资产总计381,826.21100.00%305,755.10100.00%266,707.33100.00%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26,613.7713.92%32,170.0021.73%0.000.00%
应付票据137,835.0072.08%92,488.0062.46%86,700.0061.31%
应付账款10,378.375.43%6,736.834.55%7,694.855.44%
预收款项10,173.235.32%10,366.567.00%24,727.6017.49%
应付职工薪酬990.700.52%1,039.140.70%1,762.101.25%
应交税费4,642.252.43%4,453.723.01%6,025.194.26%
其他应付款85.960.04%218.690.15%14,317.5110.12%
流动负债合计190,719.2899.73%147,472.9599.59%141,227.2599.87%
递延收益507.980.27%604.740.41%180.530.13%
非流动负债合计507.980.27%604.740.41%180.530.13%
负债合计191,227.26100.00%148,077.68100.00%141,407.78100.00%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股本/实收资本36,000.0036,000.0036,000.00
资本公积69,866.2269,866.2269,866.22
盈余公积7,503.854,781.951,926.12
未分配利润69,020.1443,825.4217,224.90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82,390.20154,473.59125,017.24
项目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少数股东权益8,208.743,203.8328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190,598.94157,677.42125,299.55
财务指标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50.08%48.43%53.0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1.63%50.23%53.55%
流动比率(倍)1.731.811.66
速动比率(倍)1.401.361.1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1,649.4044,273.5744,093.82
利息保障倍数(倍)27.1621.7614.14

流动资产,二是公司偿还占用关联方资金减少了流动负债,三是经营活动导致现金增加。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44,093.82万元、44,273.57万元和41,649.40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4.14、

21.76和27.16。

报告期内,除2019年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略有下降外,其余期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持续增加,一方面是因为公司经营规模扩张,利润总额持续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偿还关联方往来款及短期借款导致利息支出逐年减少。

(5)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

单位:次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7.377.888.54
存货周转率7.757.678.09

转率较高。

2018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2017年下降5.18%,主要是公司营业成本增长速度低于存货增长速度所致,2018年公司营业成本较2017年增长8.80%,而2018年存货平均账面价值较2017年增长14.74%,导致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存货平均账面价值增速较快主要原因系2016年存货账面价值相对较低。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建立适应行业状况和自身特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模式,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公司债务结构以短期负债为主,财务状况与业务规划相匹配,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周转能力,资产管理效率较高。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547,744.8899.94%560,939.9199.94%519,021.8599.94%
其他业务收入350.940.06%345.820.06%300.590.06%
合计548,095.82100.00%561,285.72100.00%519,322.44100.00%

电板材产品,并提供仓储、物流、配送等供应链服务,满足下游客户所需的“标准化、流程化、高时效、低库存”及“强计划性”的需求。

除上述优质客户外,公司目前还积极拓展了吉利领克、沃尔沃、上汽乘用车的配套厂商等优质客户,新客户的拓展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②经营模式支持公司业务规模扩张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为整合下游众多客户的汽车家电板材需求,集中向上游多家钢铁厂商采购,集中采购给公司带来较强的议价能力和成本优势,而这种成本优势可以使得客户在同等条件下以更低的价格获得原材料,从而进一步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向公司采购,带来公司业绩不断增长。

受下游汽车行业不景气影响,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有所下降。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类别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加工配送287,403.3452.47%292,065.9252.07%267,575.6851.55%
非加工配送255,074.9746.57%263,671.2047.01%245,665.5747.33%
来料加工及其他5,266.570.96%5,202.790.93%5,780.601.11%
合计547,744.88100.00%560,939.91100.00%519,021.85100.00%
产品大类产品小类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加工配送镀锌141,860.5425.90%158,789.8328.31%146,166.7028.16%
冷轧97,886.4217.87%90,398.9216.12%79,092.6015.24%
热轧38,939.527.11%35,833.126.39%34,110.756.57%
彩涂1,915.680.35%2,812.250.50%3,154.190.61%
产品大类产品小类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工钢及其他6,801.191.24%4,231.800.75%5,051.440.97%
小计287,403.3452.47%292,065.9252.07%267,575.6851.55%
非加工配送镀锌79,667.2114.54%94,603.7116.87%102,988.5619.84%
冷轧94,881.6417.32%105,902.9718.88%78,388.7515.10%
热轧29,031.145.30%18,249.003.25%22,499.974.34%
彩涂23,514.974.29%17,128.533.05%15,905.683.06%
电工钢及其他27,980.015.11%27,786.994.95%25,882.604.99%
小计255,074.9746.57%263,671.2047.01%245,665.5747.33%
合计542,478.3199.04%555,737.1299.07%513,241.2598.8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496,303.6999.96%506,171.1399.96%465,276.6499.97%
其他业务成本198.170.04%197.750.04%151.750.03%
合计496,501.85100.00%506,368.88100.00%465,428.39100.00%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加工配送251,013.6650.58%254,479.9850.28%234,260.8750.35%
非加工配送241,625.8848.69%248,222.3949.04%227,381.0948.87%
来料加工及其他3,664.140.74%3,468.750.69%3,634.680.78%
合计496,303.69100.00%506,171.13100.00%465,276.64100.00%
产品大类产品小类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加工配送镀锌123,450.1324.87%137,700.5227.20%127,981.2927.51%
冷轧85,326.4317.19%78,829.2415.57%69,550.8714.95%
热轧34,119.346.87%31,303.016.18%28,965.626.23%
彩涂1,759.360.35%2,593.000.51%2,937.390.63%
电工钢及其他6,358.411.28%4,054.220.80%4,825.701.04%
小计251,013.6650.58%254,479.9850.28%234,260.8750.35%
非加工配送镀锌73,912.0514.89%87,965.0817.38%93,064.0220.00%
冷轧90,097.4718.15%99,373.2719.63%72,712.9815.63%
热轧27,227.595.49%16,654.143.29%20,545.894.42%
彩涂23,135.174.66%16,669.413.29%15,952.113.43%
电工钢及其他27,253.605.49%27,560.485.44%25,106.095.40%
小计241,625.8848.69%248,222.3949.04%227,381.0948.87%
合计492,639.5599.26%502,702.3899.31%461,641.9699.22%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548,095.82561,285.72519,322.44
营业成本(万元)496,501.85506,368.88465,428.39
综合毛利率9.41%9.78%10.38%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贡献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贡献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贡献
加工配送12.66%52.47%6.64%12.87%52.07%6.70%12.45%51.55%6.42%
非加工配送5.27%46.57%2.46%5.86%47.01%2.75%7.44%47.33%3.52%
来料加工及其他30.43%0.96%0.29%33.33%0.93%0.31%37.12%1.11%0.41%
主营业务毛利率9.70%100.00%9.70%9.76%100.00%9.76%10.36%100.00%10.36%
产品类别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加工配送镀锌12.98%13.28%12.44%
冷轧12.83%12.80%12.06%
热轧12.38%12.64%15.08%
彩涂8.16%7.80%6.87%
电工钢及其他6.51%4.20%4.47%
加工配送综合12.66%12.87%12.45%
非加工配送镀锌7.22%7.02%9.64%
冷轧5.04%6.17%7.24%
热轧6.21%8.74%8.68%
彩涂1.62%2.68%-0.29%
电工钢及其他2.60%0.82%3.00%
非加工配送综合5.27%5.86%7.44%
加工配送与非加工配送综合9.19%9.54%10.05%

该类行业销售毛利率与汽车行业相比较低;二是公司为降低存货周转周期,加大了上海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找钢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线上平台的现货销售,该类线上交易的销售毛利率也低于非线上交易平台客户的毛利率。

③热轧品种

热轧品种2018年加工配送业务毛利率相比2017年下降2.4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热轧钢更接近普通钢材,下游用途更广泛,其价格变动影响因素更复杂,2018年热轧钢价格整体呈单边下降趋势,客户备货意愿降低,公司主动对该产品采取一定的降价以维持市场份额;另因为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折旧的增加,也致使单位加工成本的上涨。2018年非加工配送业务毛利率与2017年基本持平,未出现明显的毛利率变动。

热轧品种2019年非加工配送业务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2.5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与冷轧产品2019年非加工配送业务毛利率下降原因类似,即一方面2019年公司加大非汽车行业如钢构行业、设备制造行业业务拓展,该类行业销售毛利率与汽车行业相比较低;另一方面公司为降低存货周转周期,加大了上海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找钢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线上平台的现货销售,该类线上交易的销售毛利率也低于非线上交易平台客户的毛利率。

④彩涂品种

彩涂品种下游主要是家电和建筑行业,受行业影响,整体毛利率水平不高。公司彩涂品种销售占比较小,非公司主要盈利来源。

非加工配送的彩涂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为非加工配送业务的彩涂产品一般非公司主动采购,公司为达到集中采购以获取上游钢厂整体价格优惠的目的,一般会应钢厂需求,在主要采购品种之外附带采购部分非主要品种(比如彩涂或电工钢),该部分采购并非公司主要盈利来源,因此,公司对该部分的经营策略一般为:保本销售为主,优先保证存货周转和资金回笼。

2018年非加工配送业务毛利率相比2017年有所提高,主要原因为彩涂产品2018年下半年价格持续单边上涨,并创近年新高,公司备货采购部分的毛利率

有所提高。2019年,公司非加工配送业务彩涂产品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1.0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2019年彩涂价格呈下降趋势,公司备库采购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⑤电工钢及其他品种

电工钢品种下游主要是电机行业,其产业链上下游价格比较透明,因而其整体毛利率水平较低。公司电工钢及其他品种销售占比不高,非公司主要盈利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电工钢及其他产品毛利率呈先降后升态势,主要原因为:公司电工钢及其他产品主要为无取向电工钢,公司的电工钢采购销售策略主要是为获得宝武钢铁集团集中采购的整体优惠,以销定采的比例低于其他品种钢;此外,电工钢产品下游以电机制造企业为主,电机行业价格敏感性更高。2017年、2018年无取向电工钢整体呈单边下降趋势,2017年和2018年毛利率较低,2019年无取向电工钢价格整体相对平稳,且电工钢及其他产品中2019年新增毛利率较高的铝材产品业务,故2019年加工配送下电工钢及其他产品毛利率较高。

(4)利润表其他主要科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税金及附加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为主,占营业利润比例较小,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税金及附加情况如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335.20449.79234.25
教育费附加198.47266.70137.83
地方教育附加104.32129.2991.88
房产税207.56212.19214.27
土地使用税178.6981.9976.38
印花税186.88206.30231.76
车船使用税47.393.863.30
合计1,258.511,350.13989.67

2018年公司税金及附加较2017年增加360.46万元,主要系公司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具体为收入增长带来的增值税缴纳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为“+”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坏账损失-197.54580.00
存货跌价损失320.72357.27398.81
合计320.72554.81978.8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销售费用10,704.66-6.66%11,468.945.88%10,832.4312.28%
管理费用4,512.60-5.44%4,772.326.78%4,469.38-53.81%
研发费用65.12-----
财务费用1,192.52-33.90%1,804.16-19.33%2,236.48-8.81%
期间费用合计16,474.90-8.70%18,045.422.89%17,538.29-19.46%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1.95%2.04%2.09%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0.82%0.85%0.86%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0.01%--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0.22%0.32%0.43%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3.01%3.22%3.38%

动配送业务收入占比有所下降、自提占比有所上升导致运杂费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相对稳定。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9-2.79-0.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573.724,357.953,992.2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5.5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25.12141.58673.4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846.2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2.81124.5155.77
小计3,950.054,627.094,732.98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表示)984.181,155.431,183.37
少数股东损益3.890.350.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961.983,471.303,548.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16.6129,456.3528,678.63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0.61%11.78%12.37%
补助项目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名称、依据文件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宝山区财政扶持资金3,316.004,214.093,966.00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财政局、区招商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街镇、园区财政扶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宝府办〔2011〕28号)与收益相关
技术改造专项资金96.7673.7724.90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第二批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沪经信投〔2014〕83号)与资产相关
宝山区政80.00--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与收益相
补助项目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名称、依据文件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府质量奖发上海市宝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宝府规〔2018〕2号)
宝山区金融专项资金50.00--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宝山区金融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宝发改〔2017〕288 号)与收益相关
产业扶持基金18.005.00-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7〕4号)与收益相关
崇明区财政扶持资金10.60--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经委制定的崇明区关于加强招商统筹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崇府办发〔2018〕3号)与收益相关
宝山工业区先进企业表彰奖2.00--上海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宝山工业区先进企业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宝工园管〔2017〕20号)与收益相关
渝北区职业病防治补贴0.36--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帮扶渝北区中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渝北卫健〔2019〕397号)与收益相关
宝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宝府办〔2017〕51号)与收益相关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中小企〔2018〕8号)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4.09-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5﹞29号)与收益相关
南昌市财政补贴-1.001.00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云谱区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发〔2016〕20号)与收益相关
专利补助资金--0.39上海市宝山区知识产权局依据《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发放与收益相关
合计3,573.724,357.953,992.29--

①最近三年公司缴纳的税额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缴纳的主要税种的税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增值税期初余额1,718.43492.07190.16
本期应交6,164.619,378.144,531.47
本期已交7,430.378,151.774,229.56
期末余额452.681,718.43492.07
企业所得税期初余额1,982.774,399.635,551.50
本期应交9,334.5910,041.869,993.85
本期已交8,714.2712,458.7111,145.73
期末余额2,603.101,982.774,399.63
合计期初余额3,701.214,891.705,741.66
本期应交15,499.2119,420.0014,525.32
本期已交16,144.6420,610.4815,375.29
期末余额3,055.773,701.214,891.7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9,334.5910,041.869,993.85
递延所得税-64.59-37.99-228.93
所得税费用9,270.0010,003.879,764.93
利润总额37,389.5339,587.7338,549.02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24.79%25.27%25.33%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979.0222,896.9210,071.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48.81-6,338.65-1,084.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70.905,818.30-3,773.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159.3522,376.675,213.27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49,604.91415,543.06432,718.58
收到的税费返还--15.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01.1622,562.7219,434.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3,606.07438,105.78452,168.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78,118.63364,210.61393,308.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292.427,109.565,185.93
支付的各项税费17,447.6421,917.7516,437.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768.3621,970.9527,165.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2,627.05415,208.86442,09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979.0222,896.9210,071.73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84.40万元、-6,338.65万元和-11,948.81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401,700.001,267,620.00827,048.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25.12141.58113.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40-49.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8.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02,035.521,267,761.58827,599.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284.326,480.221,635.69
投资支付的现金2,401,700.001,267,620.00827,048.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13,984.321,274,100.22828,683.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48.81-6,338.65-1,084.40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802.002,794.002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802.002,794.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6,250.0032,17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544.9833,975.56150,129.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596.9868,939.56170,129.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2,170.00-3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30.381,197.70238.8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467.5061,923.56141,664.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467.8863,121.26173,903.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70.905,818.30-3,773.93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并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等。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过股利分配。

3、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②提取百分之十法定公积金;

③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2)利润分配原则

①根据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②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原则;

③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④如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应优先采用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口径)30%以上的事项。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形式,应遵循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利润孰低原则,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董事会应综合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当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6)公司拟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董事会认为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③公司董事会应在制作的预案中说明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原因。

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7)股东回报规划

股东回报规划方案需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依据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应广泛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并接受股东的监督。

(8)利润分配决策机制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合理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在决策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公司可以在中期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公司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9)利润分配监督约束机制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公司在前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计划的,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其执行情况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25日通过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十、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8家控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万汇供应链

企业名称上海万汇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798995878X
法定代表人沈卫东
注册资本1,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759号1幢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仓储、货物装卸(以上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冶金材料批兼零、代购代销;钢材剪切加工配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7日
营业期限2007年3月27日至2047年3月26日
登记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1,100.00100.00%
合计1,100.00100.00%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2,217.23
净资产1,668.17
净利润162.75
企业名称上海久铄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789571731U
法定代表人崔建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杨鑫路158号13幢175室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冶金炉料(除专项规定)批兼零、代购代销;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6日
营业期限2006年6月26日至2046年6月25日
登记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1,527.69
净资产1,520.88
净利润65.20

(三)重庆福然德

企业名称重庆福然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668912552N
法定代表人王小亮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天堡社区堡业路1号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金属制品、五金交电、电子配件及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3日
营业期限2007年11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6,000.00100.00%
合计6,0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9,323.10
净资产6,458.23
净利润145.38
企业名称长春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71121367G
法定代表人陈伟东
注册资本5,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达路2259号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制品、五金交电、电子配件产品批发零售、代购代销;金属材料剪切;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及销售(生产场所位于丙二十路以北、乙三街以东,只能在生产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厂房、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8日
营业期限2011年4月28日至2031年4月28日
登记机关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车产业开发区分局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5,800.00100.00%
合计5,8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7,247.53
净资产6,120.98
净利润42.44
企业名称南昌福然德钢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589248366E
法定代表人邓雪祥
注册资本2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417号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制品、五金交电、电子配件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钢结构件工程、市政工程、土方工程、室内装潢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8日
营业期限2012年2月28日至2042年2月27日
登记机关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102.0051.00%
2江西江铃集团奥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50.0025.00%
3万明48.0024.00%
合计2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2,504.62
净资产1,023.39
净利润206.66
企业名称佛山市友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66698050A
法定代表人张亚军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民委员会新桂路A78号德富置业大厦BG603单元
经营范围销售、研发:金属材料、金属制品、五金机电、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3年4月22日
营业期限2013年4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佛山友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100.00100.00%
合计1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269.40
净资产262.97
净利润105.80
企业名称上海勤彤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K01G95R
法定代表人付京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A2-2848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及制品、汽车配件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0日
营业期限2017年11月10日至2037年11月09日
登记机关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510.0051.00%
2王忠其490.0049.00%
合计1,000.00100.00%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1,806.79
净资产906.14
净利润317.23
企业名称青岛福然德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PKAE1E
法定代表人张永劭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443号1栋1906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金属制品加工;仓储服务(不含冷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金属制品、汽车配件、塑料制品及原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楼宇智能化工程设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4日
营业期限2018年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510.0051.00%
2张永劭490.0049.00%
合计1,0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631.38
净资产111.75
净利润19.49
企业名称河南邯钢福然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22MA44UD8LXL
法定代表人崔建兵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座204室住所集中地(经营场所:开封市杏花营镇邢堂社区十三大街西宋城路南500米邢堂路198号)
经营范围汽车钢板加工与销售;来料钢板开平加工;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汽车配件销售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5日
营业期限2018年1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区服务中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1,020.0051.00%
2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80.0049.00%
合计2,0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10,451.13
净资产8,800.34
净利润-157.36

(十)宁德福然德

企业名称宁德福然德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MA31Q0K02U
法定代表人朱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4号地产综合大楼9层909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通用仓储(不含危险品);汽车及配件批发;其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其他未列明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8日
营业期限2018年5月18日至2048年5月17日
登记机关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3,408.06
净资产-8.72
净利润-6.44
企业名称武汉福然德顶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YPKF65
法定代表人崔建兵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通江二路南侧逸航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一期)综合楼3层301室
经营范围高级金属材料加工;供应链管理;精密冲压零部件、金属模具及相关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限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开发;高级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货物仓储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5日
营业期限2018年5月25日至2048年5月24日
登记机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6,480.0081.00%
2住友商事株式会社1,520.0019.00%
合计8,0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10,455.27
净资产7,854.24
净利润-95.74
企业名称马鞍山福然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THDFE59
法定代表人张海兵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马鞍山市雨山区天门大道南段498号瑞马钢材市场236室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金属制品、汽车配件、塑料制品及原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废钢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2日
营业期限2019年3月12日至2039年3月11日
登记机关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255.0051.00%
2包宽245.0049.00%
合计5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1,873.63
净资产565.06
净利润65.06
企业名称上海然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NFCJ1Y
法定代表人蔡永生
注册资本2,3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共悦路29号8幢602室
经营范围从事金属材料、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金属材料的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 ;金属制品的切割、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8日
营业期限2019年4月28日至2029年4月27日
登记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1,173.0051.00%
2保美娟1,035.0045.00%
3上海兴晟钢材加工有限公司92.004.00%
合计2,3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2,306.75
净资产2,300.15
净利润0.15
企业名称上海复岁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NX7H2R
法定代表人陈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金石路1688号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汽车配件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8日
营业期限2019年11月18日至2039年11月17日
登记机关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福然德股份275.0055.00%
2马慧娟225.0045.00%
合计500.00100.00%
项目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0.09
净资产-0.08
净利润-0.08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7,5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备案情况环评情况
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24万吨建设项目24,954.0018,883.692018-410211-36-03-030294汴环评表【2018】107号
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24,175.7218,200.002018-420113-36-03-034398武经开审批【2018】131号
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8,909.668,909.662018-350902-36-03-032729宁区环监【2018】表51号
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4,917.184,917.182018-310113-58-03-005155201831011300003294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3,065.983,065.982018-310113-58-03-001157不涉及项目环境评价审批
补充流动资金23,000.0023,000.00不涉及项目备案不涉及项目环境评价审批
合计89,022.5476,976.51

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主要是在现有生产车间的基础上进行产品设备升级优化,丰富产品结构,项目内容主要为购置飞摆剪和落料线等钢材剪切加工生产线,以及部分生产员工的招聘和培训。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对多规格汽车用钢材的加工水平,整体提升对下游客户的服务能力,同时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营销网络布局,提升营销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服务能力,从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增加公司流动资产规模,为公司业务发展创造有利基础,提高财务安全性和灵活性。同时,通过补充营运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未来营运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应对市场变化、抓住行业机会,保持和增强竞争能力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

三、募集资项目投资进度安排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及以后合计
开封年剪切汽车钢板24万吨建设项目11,507.338,656.684,790.0024,954.00
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11,609.838,656.683,909.2224,175.72
宁德汽车板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387.555,791.152,730.968,909.66
上海加工配送中心产品升级优化项目4,917.18--4,917.18
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2,559.94506.04-3,065.98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了详尽规定。依照该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及摘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该特别关注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代表风险依排列次序发生。

(一)物流供应链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2017年10月,为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有关工作,推动我国供应链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在“稳增长、调结构”的新形势下,供应链通过跨界融合和协同发展,重塑市场经济的血脉和神经,打通从前端设计、生产到最后的消费的各个环节,实现供需匹配,促进降本增效,从而成为推进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2019年3月,发改委等部委发布《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其中提到倡导促进物流供应链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物流供应链系统化组织、专业化分工、协同化合作和敏捷化调整的优势,发展符合中国特色的供应链企业,提高生产、流通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企业综合运行效率效益。伴随着中国供应链的发展变革,中国民营供应链服务企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机遇。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变化将会影响供应链及物流市场发展,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及营业收入。如果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金属物流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但大多数规模较小。未来大型物流企业将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同时业绩增长也使得大型物流企业有更多能力投资于基地建设、信息化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形成良性循环。而中小型物流企业效率较低,

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将越来越难以获得订单,从而转向主要依附于大型物流企业,为大型物流企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因此总体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高,这也将引起行业竞争加剧。如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行业地位和规模优势,有效整合上游资源与下游需求,上述情况可能会对公司业务的市场份额造成挤压,从而导致公司利润水平降低和市场占有率下降。

2、股市风险

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同样受国家宏观经济状况,资本市场波动,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它不可预料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股票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资本市场尚不完善,近年来股市波动加剧,风险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者在关注本公司情况外,需对各种影响股票市场的因素和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考虑,从而规避股票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3、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服务的金属物流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是汽车及家电等行业。但上述行业的发展与居民可支配收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密切相关,而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能力受到宏观调控政策、经济运行周期的综合影响。如果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对由此带来的行业需求形成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将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的业务增长速度可能放缓,甚至出现收入与利润的阶段性下降的情况。

4、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80%以上的销售收入来源于终端用户,客户群体主要集中为国内优质的汽车、家电生产厂家或其配套商,整体占比较高,下游汽车及家电行业的发展情况对公司的业绩水平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景气程度、市场竞争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汽车及家电行业出现一定程度波动。作为汽车、家电行业的上游企业,公司将强化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识别能力,加强客户需求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增强优质客户粘性,但如果上述行业出现持续

性的不利变化,且公司不能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5、不可抗力的风险

发生自然灾害、气候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对本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从而可能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种规格的钢材卷材,且原材料成本占整体营业成本比重较高。因此,钢材市场价格的波动会直接造成公司采购成本的波动。本公司主要采用的是以销定产、按订单组织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的经营模式,钢材采购主要以期货采购为主、现货采购为辅,公司销售产品的定价按“基材价格+综合服务费用”的原则确定,钢材价格变动时公司的产品销售价格也相应调整,较大程度化解了因钢材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但是,未来受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安排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主要原材料大幅波动的风险。

2、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金额比例分别为82.66%、91.43%和83.80%。公司的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和稳定,为了保证主要原材料的质量,公司挑选优质供应商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采购关系,形成了较为集中的供应商体系。虽然目前公司业务开展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供应比较充足,供应渠道畅通,但是如果未来国内钢材市场供需关系出现大幅波动,主要供应商不能及时、足额、保质地提供原材料,或者供应商经营状况恶化,或者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将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对生产人员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度,并制定了一整套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若在日后的作业过程中因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程制度作业、安全监管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将给公司的日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客户为为国内优质的汽车、家电生产厂家或其配套商。,其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以及加工效率等要求较高。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将质量控制理念贯穿于采购、加工、销售、配送全程,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纠纷。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市场口碑和信誉造成不利影响。

5、未来终端用户需求变化的风险

公司自创立以来,依托在金属物流行业多年的运营经验和资源,至今已培育出雄厚的用户群体,以此为基础,公司的盈利模式已相对成熟,实现了公司的稳定成长。目前公司80%以上的产品销售给终端用户,客户群体主要集中为国内优质的汽车、家电生产厂家或其配套商。如未来上述领域的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本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不能把握相关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未能及时捕捉和快速响应终端用户需求的变化,不能相应不断对现有盈利模式进行完善和创新,公司已有的盈利模式的有效性将可能受到削弱,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成长性带来不利影响。

6、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租用关联方上海百营的房产作为部分办公用房的情况。同时,报告期前期,公司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获得较大流动资金支持。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租用上海百营的房产作为部分办公用房;另外,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彻底清理占用关联方资金,并计划上市后积极借助资本市场力量,通过定向发行等方式,增加公司的资本金及偿债

能力。未来若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缺乏必要性,或者交易价格显失公允,将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7、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华东地区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07,405.57万元、446,093.74万元和432,111.04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8.49%、

79.53%和78.89%,占比较高,公司销售区域比较集中。

公司来自于华东地区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主要有:1、华东地区作为我国几大汽车产业集群之一,聚集了像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等众多汽车生产厂家,是我国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之一;2、福然德作为专业的汽车钢铁物流供应链公司,为更好的服务客户、贴近客户,在设立之初将公司总部设于上海,并在上海设有加工基地和多个子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公司在拥有了一定的区域优势的基础上,制定了“立足华东,辐射全国”的业务发展方向,公司在华东地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以及业务规模。

虽然公司目前已在全国各地主要汽车产业集群区域均开展了汽车钢铁物流供应链业务,但若未来华东地区汽车行业出现下滑或主要汽车配套厂商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出现恶化,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权过于集中的风险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建华、崔建兵兄弟,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28,350万股股份,控制比例为

78.75%。若按本次发行新股7,5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建华、崔建兵兄弟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仍达65.17%。

虽然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且制定了包括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在内的各项制度,但本公司仍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表决权,按照其意愿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决策制定、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股利分配政策确定、兼并收购决策、《公司章程》修改等行为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2、管理风险

近年来,在公司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无论是在整体规模、产量、销售收入等方面还是在行业地位和品牌形象方面都得到了稳定的提升和发展。同时,为了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积极购置生产线、扩大产能、拓展新品类产品并开发销售渠道。随着公司的上市以及募投项目的投入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的扩大,公司在人力资源、法律、财务以及规范性等方面的管理能力需求也将不断地提高。如果未来公司不能通过管理制度优化、人才培养和补充等措施支持业务拓展,将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有可能导致管理成本提高,盈利能力下降。

3、人力资源风险

现代企业间竞争日益加剧,企业人力资源能否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逐渐成为企业是否能够在激烈竞争中取胜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能否招募到与发展相匹配的人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同时,由于我国人口红利优势逐渐消失,劳动力供给日益紧张,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且预计未来可能将长期保持上升趋势,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如公司不能储备充足的人力资源,可能会给公司业务发展和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金属物流行业的发展以及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于销售人员的需求也将日益提高;优秀的销售人员将变得日益稀缺,使得公司可能面临关键销售人才不足以及销售人才流失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76,904.64万元、106,542.53万元和127,799.57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80%、39.99%和38.80%,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83%、34.85%和33.4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客户主要是各大汽车集团及知名家电企业的配套零部件生产商,客户信誉良好,应收客户款项绝大部分在公司给予的信用期内,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低。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在信

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仍会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等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6、1.81和1.73,速动比率分别为1.19、1.36和1.40。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的变化趋势显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逐年增强。但由于公司的原材料采购规模较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大,从而造成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大;一旦公司的主要客户经营发生困难而不能及时支付货款,或者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改变付款结算方式,都有可能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的暂时短缺,可能出现应付票据到期不能兑付的局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盈余积累和银行短期借款解决资金需求,虽然公司在银行的信用评级较高、综合授信额度大,一旦银行信贷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短期内将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

3、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

金属物流配送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上游期货采购需要预付货款,下游销售一般也会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如果个别客户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将引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延迟回收或发生坏账风险。以上情况的发生都将会使公司出现暂时性的流动资金周转困难,虽然公司在使用银行的授信额度时始终保持着一定的授信余量,保证公司可以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满足经营的需要,但是如存在存货的滞销、坏账的发生和短期融资费用的增加等情形,仍将直接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带来一定负面的影响。

4、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较大。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存货账面金额分别为66,256.45万元、65,760.92万元和62,384.61万元,占同期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84%、21.51%和16.34%;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09次、7.67次和7.75次。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模式组织生产,由于客户采购品种多为非标准定制件,且规格多,供货频次高,为保证及时供货,公司通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准备生产,安排生产批次,并适量保持一定规模的库存。但若存货规模过大,则可能降低公司运营效率,带来跌价风险,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规模、设备购置、人员、技术的配置方案等进行了反复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是,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项目实施后公司的折旧、摊销费用也会较大幅度上升,且公司的经营效益受当时的宏观经济环境、金属物流行业产业政策、市场容量、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等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因此,虽然公司预期收益良好,但前述因素若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全部消化,将存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回报不能实现的风险。

2、新增资产使得折旧加大的风险

本次资金募集投资项目会带来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这将导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有所提高。如果募投项目未能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则公司存在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加大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3、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提高。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用于公司新建厂房等项目。未来几年公司收入、净利润可能增加,但募投资金到位后净资产增加的幅度可能高于公司净利润增长的幅度,因此在股票发行当年,公司存在因净资产规模扩大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所导致的相关风险。同时,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实施周期,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全部生产效益,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也会相应的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管理费用等成本,影响当期利润,所以在募投项目建成并达到预定产品生产能力

和服务能力之前,预计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在一定时期内面临下降的风险。

二、重要合同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交易金额在200万以上的销售合同和交易金额在45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以及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2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署日期合同号合同标的
1成都宏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979.992019.11.12CDHD-2019-189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2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1,663.172019.12.13WXZH-YCL-06004 -2019-008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3上海屹丰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1,457.702019.10.25XSHT010876-0001518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4上海申盟科技有限公司1,396.542020.01.02XSHT010307-0000618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5长春紫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252.352019.12.11XSHT010860-0000610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6上海申盟科技有限公司1,243.282020.01.02XSHT010307-0000619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7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1,052.922019.12.11SHHFGCHT2019-0006Z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8上海屹丰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776.312020.01.06XSHT010876-0001555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9上海富仁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700.822020.01.02XSHT010307-0000621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10上海交运沪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687.482019.10.24XSHT010826-0001351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11昆山宝锦激光拼焊有限公司645.942019.12.16XSHT011103-0000078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12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617.782019.11.21ZH-HSX-YCL-01078 -2019-006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13上海崇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16.612019.11.29XSHT010308-0001190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署日期合同号合同标的
14上海交运沪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578.932019.11.29XSHT011105-0000071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15上海屹丰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555.962019.11.26XSHT010876-0001540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16泰州市金榜钢铁有限公司526.102019.11.22XSHT010805-0001327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17上海富仁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518.012019.11.26XSHT010307-0000570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18上海宝顺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40.642019.12.27XSHT010827-0000528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19昆山昊岳汽车配件有限公司399.692019.12.25HY-QH-20191225-02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20上海屹丰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345.842019.12.11SHBL-0302-PH19020-1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21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342.562019.12.20XSHT010818-0000717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22上海康硕钢铁有限公司294.622019.11.26XSHT010307-0000569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23泰州市金榜钢铁有限公司290.372020.01.09XSHT010805-0001382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24四川国腾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88.602019.11.19XHDY20191119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25台州茂齐金属有限公司276.122019.11.22TZMQ-FRD-20191121-01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26江阴华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5.422020.01.13XSHT010806-0001311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27沈阳思拓威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49.802020.01.13MP200113008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28沈阳思拓威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49.192019.12.18MP191218006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29上海屹丰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246.712019.12.11SHBL-0302-NB19028-1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30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38.882019.12.25ZH-HSX-YCL-01078 -2019-009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31新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37.982019.11.30QHDY0108582019113004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32昆山宝锦激光拼焊有限公司226.912019.11.22XSHT011103-0000072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33上海屹丰汽车模具制造有限公司223.742019.10.25XSHT010876-0001517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34江阴华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1.012019.11.19XSHT010806-0001266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35上海康硕钢铁有限公司209.402019.11.28XSHT010307-0000575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36泰州市金榜钢铁有限公司203.312019.10.25XSHT010805-0001290汽车家电板配送(含加工)

(二)原材料采购合同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450万元以上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署日期合同号合同标的
1上海本钢冶金科技有限公司3,567.532019.11.27SHBG-LZ-FRD201912-02钢材
2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1,923.992019.11.25E1907531钢材
3上海本钢冶金科技有限公司1,616.212019.11.27SHBG-LZ-FRD201912-03钢材
4上海茂高物产贸易有限公司1,333.672019.10.29MGFRD20191029-1钢材
5鞍钢蒂森克虏伯汽车钢有限公司1,034.992020.01.0247002949钢材
6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1,033.172019.11.20F1907286钢材
7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公司883.932019.12.11201912FRD-9S钢材
8上海茂高物产贸易有限公司847.172019.11.25MGFRD20191125-1钢材
9上海本钢冶金科技有限公司806.112019.12.31BGSH-SX-202001-01钢材
10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803.322020.01.14GM200102256钢材
11上海本钢冶金科技有限公司710.602019.11.7SHBG-DX-FRD201911-06钢材
12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699.812019.11.14X191100966钢材
13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621.972019.12.24GM191202770钢材
14鞍钢蒂森克虏伯汽车钢有限公司593.342019.12.547002898钢材
15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580.222020.01.14GM200101546钢材
16上海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560.532019.12.241AAC1A0619120060钢材
17广州宝钢南方贸易有限公司577.772019.11.14X191100968钢材
18广州凯昭商贸有限公司504.602019.12.31YX200100048钢材
19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475.682019.11.25D1902812钢材

(三)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承兑协议及担保合同

1、授信合同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重大授信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人债权人授信额度合同名称及编号合同签署日有效期
1福然德华夏银行上海分行20,000.00最高额融资合同 SH08(融资)201500092015.11.302015.11.30- 2020.11.30
2福然德华夏银行上海分行8,000.00最高额融资合同 SH08(融资)201800012018.03.232018.03.23- 2020.11.30
3福然德北京银行上海分行28,000.00综合授信合同 0507388A22018.10.112018.10.11- 2023.10.10
4福然德北京银行上海分行50,000.00综合授信合同 05819642019.11.042019.11.04- 2021.11.03
5福然德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80,000.00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宁通0202综字第19121202号2019.12.162019.12.16-2020.12.16
6福然德宁波银行上海分行40,000.00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07001P C20198001)2019.01.212019.01.21- 2020.01.202
7福然德光大银行宝山支行15,380.00综合授信协议 36640120190022019.02.182019.02.26- 2020.02.26
8福然德南京银行上海分行6,000.00最高债权额合同A04531919061100042019.06.112019.06.11- 2020.06.11
9福然德光大银行宝山支行50,000.00票据池业务专项授信协议36640920190012019.07.192019.07.12-2020.07.12
序号债务人债权人借款 额度合同名称及编号合同签署日有效期
1福然德民生银行上海4,750.00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公借贷字第2019.03.052019.03.05- 2020.03.05

2018年12月14日,福然德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具体业务合同《综合授信合同》(编号:0507388),授信期限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3日。

根据公司说明,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该合同尚未完成续签手续,待疫情结束后将尽快履行续签手续。

序号债务人债权人借款 额度合同名称及编号合同签署日有效期
分行02372019201500号
2福然德民生银行上海分行4,750.00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公借贷字第02372019201600号2019.03.142019.03.14- 2020.03.14
3福然德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6,000.00贷款合同 宁通0202贷字第19020201号2019.02.032019.02.03- 2020.02.01
4福然德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6,000.00贷款合同 宁通0202贷字第19021302号2019.02.202019.02.20- 2020.02.19
5福然德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4,750.00贷款合同 宁通0202贷字第19041504号2019.4.152019.4.15- 2020.4.14
序号合同编号申请人承兑人承兑金额签订日期承兑依据
10506702001福然德北京银行上海分行5,000.002018.10.11综合授信合同0581964
20507388-003福然德20,700.002018.12.14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合同0507388
30581964-001福然德19,000.002019.11.04综合授信合同0581964
4SH0820120190135福然德华夏银行上海分行4,500.002019.09.06最高额融资合同SH08(融资)20150009
5SH0820120200012福然德6,90.002020.01.20
6SH0820120200001福然德5,00.002020.01.03最高额融资合同SH08(融资)20180001
7SH0820120200011福然德3,00.002020.01.20
8宁通0202承字第19082201号福然德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3,50.002019.08.22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宁通0202综字第19121202号
9宁通0202承字第19092008号福然德3,00.002019.09.23
10宁通0202承字第19102105号福然德4,50.002019.10.22
11宁通0202承字第19122613号福然德3,00.002019.12.27
12宁通0202承字第20010203号福然德4,50.002020.01.02
序号合同编号申请人承兑人承兑金额签订日期承兑依据
13宁通0202承字第20011705号福然德1,500.002020.01.19
143664032019033福然德光大银行上海宝山支行3,80.002019.09.23综合授信协议3664012019002
153664032019046福然德4,50.002019.11.26
163664032019097福然德6,00.002019.11.28
173664032020001福然德1,08.002020.01.02
183664092019001-2福然德12,63.002019.07.19票据池业务专项授信协议3664092019001
19公承兑字第02542019201000号福然德民生银行上海分行8,20.002019.12.13质押合同02542019201001号
20公承兑字第02542019201101号福然德4,00.002019.12.26质押合同02542019201102号
21Bb153191908270029福然德南京银行上海分行3,00.002019.08.26最高债权额合同A0453191906110004
22Bb153191910100041福然德1,60.002019.10.10
23Bb153191910160045福然德2,60.002019.10.17
24Bb153191909260039福然德5,00.002019.09.26权利质押合同Ea353191909260008
2507001PC20198001福然德宁波银行上海分行2,60.002019.01.21票据池业务合作及票据质押协议07001PC20198001
序号保证人合同编号保证金额/质押价值 (万元)债务人债权人抵押物签订 日期主债 权日期
1长春福然德最高额抵押合同(SH08高抵20150003)6,188.00福然德华夏银行上海分行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2015.11.302015.11.30-2020.11.30
2福然德最高额抵押合同(0507388-004)40,000.00福然德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2018.10.112018.10.11-2023.10.10
3福然德最高额抵押合同366401201913,800.00福然德光大银行上海宝山支土地使用权及厂房2019.02.182019.02.26-2020.02.26
序号保证人合同编号保证金额/质押价值 (万元)债务人债权人抵押物签订 日期主债 权日期
002-3
4福然德最高额抵押合同3664012019002-44,916.84福然德光大银行上海宝山支行机器设备及生产线2019.02.182019.02.26-2020.02.26
5重庆福然德最高额保证合同EC1531919061100176,000.00福然德南京银行上海分行-2019.06.112019.06.11-2020.06.11
6福然德05710000015,000.00福然德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2019.08.282019.08.28-2020.02.27
7福然德EA3531919092600085,000.00福然德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2019.09.262019.09.26-2020.03.25
8福然德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3664092019001-150,000.00福然德光大银行上海宝山支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及票据池保证金2019.7.192019.07.12-2020.07.12
序号合作对方合同 金额合同签署日期合同编号合同内容
1武汉沌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345.002018.09.2120180920武汉加工配送中心基建
2南通九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封)5,850.002018.09.25KF20180925-01邯钢福然德厂房
序号合同签订主体供应方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署 日期合同编号合同内容
1福然德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3,820.002018.09.1820180831-ND生产线
2福然德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3,720.002018.09.1820180831-WH生产线
序号合同签订主体供应方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署 日期合同编号合同内容
3福然德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3,820.002018.09.1820180831-KF生产线
4福然德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400.002018.09.0720180831生产线
5福然德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920.002018.06.0620180606卷取线
6邯钢福然德无锡通用起重运输机械有限公司480.002018.11.19VC0301起重设备
7武汉福然德无锡通用起重运输机械有限公司465.002018.11.19VC0303起重设备
8宁德福然德无锡通用起重运输机械有限公司450.002018.11.19VC0302起重设备

2、公司作为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纷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悦汽车部件(江苏)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96,915.55元、滞纳金和违约金509,134.665元,并要求周永辉承担连带责任。2020年4月24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沪0113民初570号),判决中悦汽车部件(江苏)有限公司支付福然德货款1,696,915.55元及逾期付款滞纳金,周永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判决作出后,周永辉提起上诉。2020年6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沪02民终5114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被告因自身原因尚未履行完毕该生效判决的法律义务。

3、公司作为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677,370.45元及以此基数计算的利息。2020年6月16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立案受理通知。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仲裁程序尚在进行中。

以上诉讼及仲裁事项为由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提起,涉案金额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构成对公司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的重大影响,也不构成对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的重大影响,不属于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主体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759号(宝山工业园内)(021)66898529(021)66898527陈华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010)65608304(010)65608450高吉涛、赵亮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021)52341668(021)62675187秦桂森、沈一吟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571)88216888(571)88216999曹小勤、义国兵
资产评估机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真南路4980号(021)63788398(021)63766556张兆琴、戴冠群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一)发行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759号(宝山工业园内)

电话:(021)66898529

传真:(021)66898527

联系人:陈华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二、三层

电话:(010)65608304

传真:(010)65608450联系人:高吉涛

(本页无正文,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申报稿)》之盖章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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