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同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2021年4月13日-2021年10月12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除下列2名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区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1 | 毛*华 | 中层管理人员 | 2021.08.20-2021.09.14 | 6,600 | 3,000 |
2 | 王*珍 | 中层管理人员 | 2021.09.09 | 20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