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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制药: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12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

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2.91元/股;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盛制药”)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方盛制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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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激励计划”)、《方盛制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4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分别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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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进行了核实。

5、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审核与登记工作。被激励对象共计210人,共计授予1,075.24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2年12月5日,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22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方盛制药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2日实施完毕。

2022年9月16日,公司已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2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方盛制药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9月30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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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公司将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3.15元/股调整为2.91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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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及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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