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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峰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0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Wing Sing”)

持有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份总数为14,68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35%。本次Wing Sing

质押2,500.00万股后,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4,400.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98.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07%。

? 宁波继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投资”)、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Wing Sing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继弘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3,244.15万股,东证继涵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为22,740.45万股,继弘投资、东证继涵、Wing Sing合计持有公司

70,67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04%;继弘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为26,150.00万股、东证继涵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0股,本次Wing Sing质押

2,500.00万股后,继弘投资、东证继涵和Wing Sing质押股份总数为40,550.00

万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3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61%。

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Wing Sing的通知,Wing Sing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了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信托”),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Wing Sing2,5002020/6/52023/7/18昆仑信托17.022.44继弘投资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合计-2,500-----17.022.44-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继弘投资33,244.1532.4826,150.0026,150.0078.6625.550000
东证继涵22,740.4522.220.000.000.000.000022,740.450
Wing Sing14,688.0014.3511,900.0014,400.0098.0414.070000
合计70,672.6069.0438,050.0040,550.0057.3839.610022,740.450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公司控股股东继弘投资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6,96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1.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57%,对应融资余额5.3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继弘投资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继弘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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