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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钼业:洛阳钼业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1—043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矿山采掘及加工业务(不含矿产贸易业务)拟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料、产品等期货品种,主要包括:

铜、铝、铅、锌、镍、钴、铌、黄金及原油(柴油保值的替代)等。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保证金指:同一类衍生品交易合约签署时所需支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金融机构相对应的授信金额)及尚在存续期且未平仓的衍生品交易合约已支付及已经确认需补充支付的保证金(或该保证金金融机构相对应的授信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即任一时点都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如拟投入的期货保证金有必要超过最高额度,将按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额度追加审批程序并予以公告。

本次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料、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原料、产品价格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

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衍生品交易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品交易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衍生品交易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料、产品等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将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衍生品交易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市场委员会工作细则》作为衍生品交易内控管理

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市场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交易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市场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可行性分析

1、公司通过公开市场委员会对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商品市场部下设期货操作小组,负责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项的

具体执行,公司将组织具有良好素质的专门人员负责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工作。

2、公司己经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作为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1、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保证金指:同一类衍生品交易合约签署时所需支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金融机构相对应的授信金额)及尚在存续期且未平仓的衍生品交易合约已支付及已经确认需补充支付的保证金(或该保证金金融机构相对应的授信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上述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保证金指:同一类衍生品交易合约签署时所需支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金融机构相对应的授信金额)及尚在存续期且未平仓的衍生品交易合约已支付及已经确认需补充支付的保证金(或该保证金金融机构相对应的授信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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