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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兆易创新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1.06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2/6/12022/6/22022/6/2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18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67,467,10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7,515,128.12元。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2/6/12022/6/22022/6/2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朱一明、InfoGrid Limited(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聯意(香港)

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2)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朱一明、InfoGrid Limited(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聯意(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954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95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颁布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954元。

(5)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非居民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954元。

(6)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06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方案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兆易创新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881768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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