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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有效地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全年重点工作计划,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紧紧围绕长期战略目标规划,持续推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步伐,深耕风电产业链,打通风电零部件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客户端,重点部署大兆瓦风电塔筒法兰、风电轴承的研发与试制工作,并取得两大突破性成果:一是风电塔筒法兰从7MW向9MW至12MW技术升级,二是风电轴承从零到150套/月产能爬坡,标志着公司产业链升级取得圆满成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3.14亿元,同比增长10.83%;净资产为33.98亿元,同比增长1.8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479.43万元,同比减少15.20%,对应营业成本173,220.20万元,同比减少0.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79.64万元,同比减少78.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71.77万元,同比减少75.81%。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等开展三会运作,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日常运作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共5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的人

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密切跟踪监管要求和监管动态,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效果和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和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全年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网络互动、专线电话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分析师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工作;公司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时的公司总股本339,121,5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912,154.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101,736,462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440,858,003股。

上述方案于2022年6月实施完毕。

(四)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3月18日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无锡恒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15日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0、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4月25日1、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6月22日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8月17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项目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报告期内,在职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董事会各次会议上,与会董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作出了有效的表决。

(五)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公司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5月26日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的议案》。
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9月2日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委员会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履职、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

三、公司2023年的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跟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督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科学高效地组织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工作。董事会将一如既往的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决策水平,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更加科学高效地参与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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