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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0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1-106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卢小兵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监事会提名林颖青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监事离职并补选新任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的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01,415,7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60,424,710股(含本数)。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

定。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述发行数量有所调整,以其核准的数据为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28,360.7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100,273.0083,564.00
2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43,827.2337,912.26
3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46,437.4838,884.48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68,000.0068,000.00
合计258,537.71228,360.7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1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简历:

林颖青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MBA。2010年11月至2012年8月,任泉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行政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工会主席;2017年1月至今任江宁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届、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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