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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9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4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年6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53.24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现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6月10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153.24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39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人民币8.1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总量比例(%)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刘志文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16.0210.45%0.080%
张林虎副总经理7.855.12%0.039%
中层管理和技术人员(共37人)129.3784.42%0.647%
合计153.24100%0.766%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45万股。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了调整。

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155.69万股调整为153.24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不变,仍为39人。除调整授予数量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与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批次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验字[2020]210Z0008号):截至2020年6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股权款合计人民币12,473,736.00元。其中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1,532,4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合计人民币10,941,336.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6月17日办理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153.24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200,000,000股增至201,532,400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本次授予完成后,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35.73%,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118,560,0001,532,400120,092,400
无限售条件股份81,440,00008,1440,000
总计200,000,0001,532,400201,532,4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

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6月10日,在2020-2023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人民币1,505万元,2020-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需摊销的总费用 (人民币万元)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153.241,50545163433388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列支。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限制性股票成本的摊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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