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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金诚信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9

证券代码:603979 证券简称:金诚信 公告编号:2021-018证券代码:113615 证券简称:金诚转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定期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4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15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1.74万元,加上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59.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75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金诚信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矿山采矿运营及基建设备购置项目95,901.7085,000.00
1.1国内矿山工程业务项目33,313.5030,000.00
1.2赞比亚矿山工程业务项目40,019.0035,000.00
1.3塞尔维亚矿山工程业务项目22,569.2020,000.00
2智能化、无人化开采技术研发项目5,515.52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111,417.22100,000.00

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进行使用,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进行定期存款的资金全部来自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二)定期存款额度及期限

定期存款本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财务总监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进行定期存款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实施定期存款的金额、期限及收益等。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投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定期存款,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本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通过进行定期存款,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金诚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在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金诚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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