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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2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为17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9%,购买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17.48元/股,购买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7.0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282.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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