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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1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同时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是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预计与参股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12 月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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