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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财政部通知,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时间

1、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2、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执行《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合并利润表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执行财会〔2019〕16 号会计政策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股东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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