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2020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09),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拟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5元/股(含)。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之日起 2 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0年3月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2020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截至2020年5月1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6%,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4.34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3.77元/股,回购均价人民币4.02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063,922.21元(不含印花税、手续费等费用)。
本次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支付的资金总额及回购的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3月13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截止本公告披露前,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之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未使用部分将予以转让或注销。若回购的股份全部按计划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增减量 (股) | 回购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41,000,000 | 100% | 0 | 841,000,000 | 100% |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 0 | 0 | 3,750,000 | 3,750,000 | 0.446% |
合计 | 841,000,000 | 100% | 0 | 841,000,000 | 100% |
五、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体现了公司对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维护了投资者利益,也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合理价值的回归。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