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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化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1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对公司激励对象的业绩等工作绩效进行正确的评价,以实现长期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综合管理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指标中的“营业收入”为公司各个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2023-2025年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度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行权期2024年度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三个行权期2025年度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8%。

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指标中的“营业收入”为公司各个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2023-2025年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度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度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度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8%。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

存款利息。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股票期权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考核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改进E-不合格
标准系数100%80%0%

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D级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E级,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若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授予协议书》中对考评结果与标准系数有另外约定,则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按照《授予协议书》中约定的执行,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考核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改进E-不合格
标准系数100%80%0%

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D级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E级,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若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授予协议书》中对考评结果与标准系数有另外约定,则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按照《授予协议书》中约定的执行,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至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综合管理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二)如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综合管理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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