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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陈波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466,6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22%。该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陈波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陈波先生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陈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66,6900.22%IPO前取得:466,69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减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陈波00%2020/11/4~2020/12/31集中竞价交易0-00已完成466,6900.22%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基于市场情况,陈波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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