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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股份:兴业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 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兴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业股份第四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三)兴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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