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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4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和《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下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进兴先生、王泉兴先生、吉祖明先生、徐荣法先生、陈亚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张伯明先生、谈雪华先生、张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非独立董事以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意上述 8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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