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和激励对象已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预留股份授予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19年9月11日为授予日,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60.2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35元。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