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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3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确认,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0日、12月21日和12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股份回购事宜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4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5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有关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6日和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0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2、其他重要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国培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票于12月20日、12月21日和12月2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国培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票共计56,108,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9.81%,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0%。金国培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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