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林伟国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