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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莱绅通灵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9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1-056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0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900莱绅通灵2022/1/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EURO DIAMOND(HK)LIMITED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63%股份的股东EURO DIAMOND(HK)LIMITED,在2021年12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中增加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增加付锦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2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0日 14点30分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补选庄瓯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黄国雄
2.02钱智
2.03陈益平
2.04付锦华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提请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函的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股东马峻先生自行召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1、2.02、2.03、2.0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召集人 马峻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1:临时提案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付锦华)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临时提案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付锦华)

付锦华,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获工学士学位,后在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工作。1989年5月起担任外资企业经理,及自主创办实体企业。2009年9月获得国家法律工作执业资格,从事律师职业至今,擅长民商法律和公司治理及资本市场业务,是江苏臻宇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付锦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补选庄瓯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2.00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黄国雄
2.02钱智
2.03陈益平
2.04付锦华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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