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目 录
1、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二: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三: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四: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五: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六: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十三: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及相关人员于会议正式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未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予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停止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在会议正式开始前20分钟内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大会会务组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主要议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大会安排总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可以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股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现场投票表决采用实名投票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 14: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年5月6日至 2020年5月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四: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顾正韡先生
七、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止至2020年4月27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股东代表不必为公司股东);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三)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五)宣讲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并采用非累积投票的方法逐项进行审议: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计投票议案 | |
1 |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 |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1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2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3 |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表决前述各项提案;
(八)工作人员计票和监票;
(九)现场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复会,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已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了《长城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
●议案二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现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科学决策。现就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度,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加大,受其影响,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董事会制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聚焦主业,坚持创新驱动,深化内部管理。适时调整销售策略,不断加大新产品开发,保证了公司平稳健康发展。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7,133.04万元,同比下降0.1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15,583.81万元,同比下降13.8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89,819.04万元,净资产191,924.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78%。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1、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拓展与客户的合作。面对宏观经济环境更加复杂,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的外部环境。公司以用户为中心,通过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2019年度公司电磁线产品产销量同比增长
3.60%和3.23%。
2、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为保证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力和满足客户需求,公司2019年度进一步加大了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0,243.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专利87项,
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84项,并已获得专利授权8项。
3、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用资本市场加码主业。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公开发行了63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63,400.00万元。可转债的顺利发行,有助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8.7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项目”的顺利推进。
4、推进募投项目建设。2019年度公司一手抓生产经营,一手抓募投项目建设,努力推进募投项目尽快投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IPO项目“新能源汽车及高效电机用特种线材项目”已接近整体竣工。可转债项目已基本完成基建建设,设备陆续采购、安装中。
5、完善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2019年度公司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梳理优化,在生产管理中,通过严抓采购、生产、质检等各个环节,控制管理风险,确保产品品质。定期组织人员培训,提高员工重安全、强质量的意识;同时在环保、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稳步推进,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 | 8次 | ||
董事会会议情况 | |||
时间 | 届次 | 董事会会议议案 | |
2019年2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
2019年3月1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19年4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
2019年4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19年6月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2019年7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弘城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减资的议案》; |
2019年8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19年10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的规定。董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9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9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19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持续细致规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
三、2020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及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 业务发展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按客户的需求进行专业化制造,满足客户多样性需要。公司将继续稳固在原有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传统领域的市场份额,以高质量、高服务水平满足原有客户需求;同时,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高效及超高效电机、绿色环保、信息化及智能制造等新兴领域产品市场,淘汰落后产能,保障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并通过提升产品附加值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技术研发
公司充分利用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完工的优势,将优化并加强企业技术力量,充分调动、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才智,以确保公司的电磁线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生产装备和测试技术等处于国内的领先地位。确定电动汽车驱动电机、高效节能电机、变频电机和智能制造用电磁线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作为公司未来研发重点。为公司开拓新应用领域和高端客户提供技术支持。
(三)市场拓展和营销计划
2020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营销策略,即“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开展与客户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产品的测试,以设计出最符合客户要
求的产品。基于规模化发展战略,一方面,在产品应用市场上,公司不强调某特定市场在产品结构中权重过大,保持业务在各应用市场的均衡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协同现有客户在新兴应用市场的发展,重点开拓新能源汽车、高效电机等市场。同时完善公司的营销体系,加强对营销人员在产品性能、技术特点、业务沟通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营销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提高营销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
(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公司IPO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及高效电机用特种线材项目”已整体竣工投产。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8.7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项目”的建设也在快速推进中,公司将分批分步加快推进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尽快形成产能,扩大公司生产规模。
(五)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将继续优化各项管理流程,通过严抓采购、生产、质检等各个环节,控制风险,确保产品品质,提高管理效率。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以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同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学习,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六)加强公司治理
2020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并积极推进会议各项决议,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完善治理架构,实施健全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规范公司运作,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落实各项考核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
●议案三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2019年度,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能,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 | 8次 | ||
监事会会议情况 | |||
时间 | 届次 | 监事会会议议案 | |
2019年 2月26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
2019年 3月1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19年 4月2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6、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8、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2019年 4月2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19年 6月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2019年 7月1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弘城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减资的议案》; |
2019年 8月1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19年 10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2019年历次董事会,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议案,公司 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真实,不存在违规情形,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三、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1) 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监督,积极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董事会决议、公司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制度遵循情况及勤勉尽责情况持续督查。此外将结合公司实际,在大力支持公司经营工作的同时,对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加强监督,对涉及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审查,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2) 加强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检查监督
监事会将持续不定期进行检查并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以对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并防范风险。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关注公司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和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监督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运作体系,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 提高专业能力,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
2020年监事会成员将通过加强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相关业务和专业技能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增强业务技能,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水平,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5月6日
●议案四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现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
2019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和指导下,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收入 | 497,133.04 | 497,947.18 | -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583.81 | 18,079.96 | -13.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088.54 | 16,598.03 | -21.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86.52 | -37,095.24 | 不适用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 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1,924.74 | 168,103.72 | 14.17 |
总资产 | 289,819.04 | 188,411.89 | 53.8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7 | 1.11 | -21.6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7 | 1.11 | -21.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1.01 | -27.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4 | 13.33 | 减少4.7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17 | 12.24 | 减少5.07个百分点 |
三、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89亿元,同比下降0.32%;主营业务成本45.30亿元,同比增长0.05%。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制造业 | 488,857.50 | 453,025.94 | 7.33 | -0.32 | -0.05 | 减少3.4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磁线 | 488,857.50 | 453,025.94 | 7.33 | -0.32 | -0.05 | 减少3.4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488,857.50 | 453,025.94 6 | 7.33 | -0.32 | -0.05 | 减少3.43个百分点 |
(2). 成本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制造业 | 453,025.94 | 94.48 | 453,239.69 | 100.00 | -0.0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电磁线 | 原材料 | 439,804.27 | 97.08 | 441,103.70 | 97.32 | -0.29 | |
电磁线 | 人工费 | 4,620.23 | 1.02 | 4,350.82 | 0.96 | 6.19 | |
电磁线 | 制造费用 | 8,601.45 | 1.90 | 7,785.17 | 1.72 | 10.49 |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 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 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029.44 | 9.67 | 0.00 | 100.00 |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将原列示“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在本科目列示,系公司购买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财产品 | |
应收票据 | 908.13 | 0.31 | 28,823.95 | 15.30 | -96.85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 |
应收款项融资 | 15,006.86 | 5.18 | 不适用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列报应收款项融资科目 | ||
预付款项 | 205.90 | 0.07 | 103.91 | 0.06 | 98.15 | 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采购货款及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74,077.21 | 25.56 | 26,731.38 | 14.19 | 177.12 | 主要系报告期末留抵增值税以及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21,293.61 | 7.35 | 14,999.52 | 7.96 | 41.96 | 主要系本期部分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
在建工程 | 20,686.56 | 7.14 | 4,445.95 | 2.36 | 365.29 | 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本期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0.00 | 4,942.29 | 2.62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0.00 | 1.66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套期保值商品期货期末公允价值较期初增加所致 | |
应付票据 | 20,000.00 | 6.90 | 0.00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末未到期兑付的票据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18,374.52 | 6.34 | 11,682.63 | 6.20 | 57.28 | 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付货款和应付长期资产款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316.90 | 0.11 | 77.00 | 0.04 | 311.57 | 主要系报告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766.63 | 0.26 | 455.75 | 0.24 | 68.21 | 主要系报告期末未缴企业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 |
应付债券 | 53,468.67 | 18.45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51.44 | 1.02 | 1,014.09 | 0.54 | 191.04 | 主要系本期因享受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扣除税收政策而计提递延所得税影响增加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 | 10,909.17 | 3.76 | 0.00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
2、经营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97,133,04 | 497,947.18 | -0.16 |
营业成本 | 461,135.07 | 460,639.61 | 0.11 |
销售费用 | 3,013.56 | 3,006.86 | 0.22 |
管理费用 | 1,601.25 | 1,426.51 | 12.25 |
研发费用 | 10,243.74 | 10,015.58 | 2.28 |
财务费用 | 2,853.07 | 2,348.69 | 21.48 |
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较大的原因分析:
(1)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2.25%,主要原因系本期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较上期增长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1.48%,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增加了按市场利率计提的应付债券利息所致。
单位:人民币万元
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而上年同期经营性应付项目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所致。⑵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购
买理财产品净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以及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出增长所致。⑶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17.82%,主要原因
系上年同期借款取得的现金净流量高于本期以及上年同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高于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取得的金额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86.52 | -37,095.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537.25 | -41,164.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365.62 | 66,151.78 |
●议案五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838,116.54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22,577,060.67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257,706.07元;
2、扣除1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110,319,354.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4,638,985.53元,扣除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26,760,000.00元,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8,198,340.13元。
3、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401,6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49,952,463.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05%。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
●议案六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等文件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
●议案七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执业资质 |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合伙人数量 | 204人 |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606人 | |
从业人员 | 5,603人 | ||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 1,000人以上 | ||
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一年变动情况 | 新注册355人,转入98人,转出255人 |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 | 22亿元 | 上年末净资产 | 2.7亿元 |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年报审计情况 | 年报家数 | 403家 | |
年报收费总额 | 4.6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 |
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 | |
资产均值 | 约103亿元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 | 1亿元以上 |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 1亿元以上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2次 | 3次 | 5次 |
自律监管措施 | 1次 | 无 | 无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成员信息 | |
项目合伙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宁一锋 | 执业资质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从业经历 | 2005年至今,从事审计相关证券服务工作,先后为浙大网新(600797)、九洲药业(603456)、祥和实业(603500)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
兼职情况 | 无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
是否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
拟质量控制 | 黄源源 | 执业资质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复核人 | 从业经历 | 2000年至今,从事审计相关证券服务工作,先后为长沙银行(601577)、九芝堂(000989)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
兼职情况 | 无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
是否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黄锦洪 | 执业资质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从业经历 | 2004年至今,从事审计相关证券服务工作,先后为浙大网新(600797)、宁波富邦(600768)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
兼职情况 | 无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
是否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成员信息 | |
项目合伙人 2019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 | 毛晓东 | 执业资质 | 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
从业经历 | 1996年至今,从事审计相关证券服务工作,先后为浙大网新(600797)、九洲药业(603456)、祥和实业(603500)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
兼职情况 | 无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
是否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
2019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吴学友 | 执业资质 | 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
从业经历 | 2008年至今,从事审计相关证券服务工作,先后为尖峰集团(600668)、九洲药业(603456)、祥和实业(603500)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
兼职情况 | 无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
是否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无 | 无 | 无 |
自律监管措施 | 无 | 无 | 无 |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
●议案八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如下:
一、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顾林祥 | 董事长 | 65.00 |
顾正韡 | 董事、总经理 | 34.00 |
俞建利 |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50.69 |
徐永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34.95 |
袁坚刚 | 独立董事 | 6.00 |
冯芳 | 独立董事 | 6.00 |
马建琴 | 独立董事 | 6.00 |
范先华 | 监事会主席、副总工程师 | 34.67 |
俞权娜 | 监事 | 12.54 |
金利明 | 监事 | 10.03 |
顾林荣 | 副总经理 | 40.15 |
郑立桥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60.89 |
二、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按月领取。
3、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4、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公司董事、监理、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
●议案九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如下:
一、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
●议案十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为满足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0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有效期:本次担保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2)担保方式:本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担保公司名称、被担保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及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序号 | 担保公司 | 被担保公司 | 公司持股比例 | 预计担保额度 |
1 |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 | 100% | 1亿元 |
2 |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7亿元 |
合计 | / | / | / | 8亿元 |
以上事项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6日注册号:91330503MA2B4DLG2A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长城大道1号8幢法定代表人:顾林祥经营范围:异形线材的生产、加工、销售。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资产总额(单位万元) | 6,050.17 |
负债总额(单位万元) | 1,033.91 |
流动负债(单位万元) | 904.88 |
净资产(单位万元) | 5,016.25 |
营业收入(单位万元) | 7,060.83 |
净利润(单位万元) | 2,520.31 |
2、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5日注册号:91330502MA2B4M2R65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897号法定代表人:顾林祥经营范围:电工新材的生产、加工、销售。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资产总额(单位万元) | 65,884.08 |
负债总额(单位万元) | 1,145.16 |
流动负债(单位万元) | 1,069.19 |
净资产(单位万元) | 64,738.92 |
营业收入(单位万元) | 752.78 |
净利润(单位万元) | 628.97 |
本次被担保方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
●议案十一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议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9号)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66元,共计募集资金787,63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260,666.81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3,375,333.19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投项目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 投入额 | 项目备案机构/备案文号 |
1 | 新能源汽车及高效电机用特种线材项目 | 38,040 | 38,040 |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浔发改技备【2015】274 号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98 | 2,298 | 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浔发改技备【2015】273 号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 | 30,000 | - |
合计 | 70,338 | 70,338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分别与建设银行湖州分行、中国银行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截至2020年4月8日,公司有3个首发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账 号 | 余额(单位: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33050164350009603897 | 8,132,643.9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 383174301890 | 33,013.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 363674547213 | 8,411,376.84 |
合 计 | 16,577,034.43 |
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2020年4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产品余额为15,4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2020年4月3日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有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委托理财直至到期。上述理财产品全部到期后,公司将扣除需要继续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后的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公司自有账户。
三、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042)。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86.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二)截至2020年4月8日,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1、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 | 募集资金实际 累计投入额 | 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 及质保金[注] |
新能源汽车及高效电机用特种线材项目 | 38,039.53 | 24,151.57 | 2,419.38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98.00 | 1,573.19 | 667.22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0.00 |
合计 | 70,337.53 | 55,724.76 | 3,086.60 |
2、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70,337.53 |
减: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额 | 55,724.76 |
加: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净额、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2,444.93 |
减: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 3,086.60[注]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 13,971.10 |
[注]结项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注重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2、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部分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
格有所下降,并且由于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水平的提升,国内的设备厂商生产制造的产品已经能够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因此在同配置、同精度的前提下,公司会选择部分国产设备来降低设备购置支出。
3、募投项目立项至实施间隔较长,募投项目原计划采购的部分专用设备因技术发展导致设备更新换代,公司对部分设备的型号及采购数量合理的进行重新规划,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采购成本。
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为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截至2020年4月8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 扣除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后,节余募集资金13,971.10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2020年4月8日至销户之日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和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净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
3. 在项目尾款和质保金支付结束,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的利息净收入和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净收益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
●议案十二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1、 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 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4、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5、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低风险现金管理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货币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
6、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7、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依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1-12月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12月 |
资产总额 | 1,884,118,944.87 | 2,898,190,371.37 |
负债总额 | 203,081,786.90 | 978,943,009.81 |
净资产 | 1,681,037,157.97 | 1,919,247,361.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1,568,303.38 | 380,865,193.80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3.78%,公司本次申请未来一年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为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和现有理财金额(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39.7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78.1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1.7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提供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单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
●议案十三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如下:
一、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3,400万元,期限6年,期限为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长城转债”自2019年9月9日起开始转股,现行转股价格为24.03元/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40,000元“长城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65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8,401,654股,相应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840万元增至人民币17,840.1654万元。
二、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根据公司2019年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400,0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401,654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8,400,000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8,401,654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有变动。
本次修改后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本)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本)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