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收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出具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函》。浙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曾指定扈悦海先生和王道平先生为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扈悦海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浙商证券决定委派刘泽南先生接替扈悦海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王道平先生和刘泽南先生。
附:刘泽南先生简历
刘泽南,浙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高级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微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长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经验。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