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先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弘城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州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