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短期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8年5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即 将到期,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9号《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6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76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26.0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337.53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8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根据《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入额 |
1 | 新能源汽车及高效电机用特种线材项目 | 38,040.00 | 38,040.0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98.00 | 2,298.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70,338.00 | 70,338.0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城科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实际使用情况 |
2018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 | 70,337.53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减: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1,686.50 |
减: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 6,732.05 |
减: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资金 | 26,500.00 |
支出小计 | 64,918.55 |
加:利息收入 | 931.58 |
收入小计 | 931.58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6,350.56 |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短期产品。
1、投资目的
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短期金融机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所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短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所投资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 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 的保本型短期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 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理》等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 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金融机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闲置资金 的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城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收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