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9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 核委员会建议,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顾林祥 | 董事长 | 65.00 |
顾正韡 | 董事、总经理 | 31.63 |
俞建利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46.42 |
徐永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34.06 |
袁坚刚 | 独立董事 | 6.00 |
冯芳 | 独立董事 | 6.00 |
马建琴 | 独立董事 | 6.00 |
范先华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副总工程师 | 32.26 |
俞权娜 | 监事 | 14.56 |
金利明 | 监事 | 12.08 |
顾林荣 | 副总经理 | 55.35 |
郑立桥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60.00 |
吴元炳 | 董事 | 23.97 |
注:1、2018年5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顾林祥、顾正韡、徐永华和俞建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顾林荣和吴元炳离任。
2、2018年5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顾正韡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永华、顾林荣、郑立桥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俞建利为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二、2019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 体职务 、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 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按月领取。
3、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 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4、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 会具体组织管理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公司董事、监理、高 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