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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507,055.3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500,971.86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25,822,191.31元,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3,217,840.5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长城科技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无差异化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206,435,681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309,653,521.50元(含税)。综上,公司2023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共计412,871,362.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90.70%。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共计412,871,362.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90.70%,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126.72%,本次年度分配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95.04%。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是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影响,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同时,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

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具备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用于企业后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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