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瑞芯微 |
股票代码: | 603893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
股份变动性质: | 股份减少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备查文件 ...... 14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大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瑞芯微、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港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楼宇光 |
注册资本 | 9,872,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78440918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经营期限 | 201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C座21层 |
邮政编码 | 100045 |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 财政部36.47%、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2.29%、中国烟草总公司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1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5.06%、其他股东14.91%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大基金的职务 |
楼宇光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长 |
丁文武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总裁 |
唐雪峰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严剑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杨鲁闽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程驰光 | 男 | 中国 | 武汉 | 否 | 董事 |
范冰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董事 |
王文莉 | 女 | 中国 | 上海 | 否 | 董事 |
林桂凤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会主席 |
蒋道振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 |
贾浩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 |
高洪旺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监事 |
宋颖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职工监事 |
徐倩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职工监事 |
张春生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副总裁 |
黄登山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副总裁 |
韦俊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副总裁 |
彭红兵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副总裁 |
公司名称 | 上市地点 | 持股比例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7.47% |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5.15% |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5.92% |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5.98 %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9.14% |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7.08 % |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7.48 % |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6.07 %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14.00 % |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12.10 %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12.62 %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15.13 % |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6.65%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22.86% |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10.30 %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7.76 %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8.57 % |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5.46 % |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5.82% |
公司名称 | 上市地点 | 持股比例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港交所 | 7.57 % |
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 港交所 | 9.37 % |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 港交所 | 15.30 %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15.15 %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大基金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系大基金为实现股东良好回报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大基金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不含公告日)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数量不超过5,418,491股,即不超过瑞芯微总股本的1.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大基金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079,3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基金将按照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大基金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大基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A 股流通股数量为20,84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2021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大基金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2、2021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大基金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5,919,600 | 6.22 | 21,751,702 | 5.2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919,600 | 6.22 | 21,751,702 | 5.22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 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 方式 | 减持后 持股数量(股) | 减持后 持股比例 | 当时总股本 (股)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911,402 | 0.22% | 2021/11/2 ~ 2021/11/8 | 集中竞价交易 | 20,840,300 | 4.99999% | 416,807,000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 比例 | 减持 期间 | 减持 方式 | 减持后 持股数量(股) | 减持后 持股比例 | 当时 总股本 (股)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709,291 | 0.65% | 2021/8/4 ~ 2021/8/27 | 集中竞价交易 | 23,210,309 | 5.57% | 416,807,000 |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大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751,702股,占瑞芯微当时总股本的5.22%。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基金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0,840,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股票 种类 | 减持比例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679,491 | A 股无限售流通股 | 0.64% | 146.08~164.00 | 2021/8/4~ 2021/8/12 | 集中竞价交易 |
29,800 | A 股无限售流通股 | 0.01% | 147.14~153.49 | 2021/8/27 | 集中竞价交易 | |
1,458,607 | A股无限售流通股 | 0.35% | 129.62~142.43 | 2021/8/31~ 2021/9/3 | 集中竞价交易 | |
911,402 | A股无限售流通股 | 0.22% | 111.11~122.92 | 2021/11/2~ 2021/11/8 | 集中竞价交易 | |
合计 | 5,079,300 | 1.22%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1年 11月 9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18号楼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 |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福州市 |
股票简称 | 瑞芯微 | 股票代码 | 60389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上市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导致上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从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占比被动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21,751,702股 持股比例:5.22%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20,840,300股 持股比例:4.99999%
变动比例:0.2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 时间: 2020年11月 方式: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登记导致被动稀释 时间: 2021年3月 方式: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登记导致被动稀释 时间: 2021年8至9月、2021年11月 方式: 减持股份 |
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是□ 否□ |
(此页无正文,为《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1年 11月9日